其实,在2015年和2016年,我国多起强奸杀人案最终都得以改判,沉冤得雪,这给我及被告人极大的信心和支持。
作为辩护人,我们不能轻易相信权威,要敢于挑战权威,要靠事实说话。本案中一个醉酒的人在田地里强奸后杀人,案发现场竟然一点物证没有留下。案发之初并未收集、提取到相关物证,而在对卢荣新进行三天的非法羁押后,死者生前使用的锄头上突然出现了检有卢荣新DNA的生物物质。试想一下,该起案件发生在2012年,距今并不久远,侦查技术也并不落后,现场勘查时就发现了死者周边有锄头,如果锄头上确实有作案人的生物物质,在一开始的现场勘查及后续的检验鉴定环节就应当显现出来,又何必大费周章地锁定周边18岁至60岁的男性一一排查?因此,我们有相当理由怀疑该物证的取得程序不合法,检材来源不明。这是本案的一个关键点。另外,卢荣新在侦查阶段做过八次供述,唯一一次有罪供述,即后来被用于证实其构成犯罪的供述,是在非法羁押期间作出的,时间、地点不明确,手续不完备、不合法,同步录音录像出现故障不能证明取证行为的合法性。因此,这份有罪供述获取程序不合法、内容不真实。
这样一来,本案能够证实卢荣新实施犯罪行为最有力的两份证据都不能再被采纳,无罪辩护就有希望了!
作为辩护人,办理此类案件,应当多跑现场,实地调查了解,对案件重点作全方位的调查取证,全面收集证据,反驳在案证据。比如笔者专门调取气象资料,以证明当天的天气状况;结合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对目击证人的证言进行反驳;笔者将心中的疑问一一提出,在相关证据的共力下,动摇了案件承办法官对事实的认定。(www.daowen.com)
对法律的陌生、文化素质的低下以及信息的不对等,都会导致被告人或家属对案件结果丧失信心,辩护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分析案件可能的结果以及案件可能的突破点,帮助被告人及其家属树立信心,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杨洪 2018年3月10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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