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9日,遭遇自己亲人的构陷,锒铛入狱的丁小红被宣告无罪,走出了看守所,这场令人痛心的煮豆燃萁之诉终于落下了帷幕。身后那座外方内圆,象征着法律的庄严和肃穆,但室内几乎见不到阳光的看守所,囚禁无辜的丁小红共计1321天。走出高墙的丁小红,已是满头白发……
就在丁小红获得自由的当天,我和李肖霖律师兴奋之余在酒店创作了小文《丁小红诈骗案遇到中国最棒的法官》,简述丁小红案无罪判决情况,由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创办的“为你辩护网”代发;10天后,我撰写《一位法官的坚守——上海丁小红诈骗案速写》一文,赞扬丁小红案主办法官和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发表于本人的新浪博客。
一个月后,丁钢分别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和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上述两篇文章对我和李肖霖律师以及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诉请法院判令我和李肖霖律师以及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承担诉讼费等,要求法院判令我本人支付诉讼费等经济损失40余万元。案件正在审理中。
丁小红恢复自由,原来因刑事案件暂时中止的多起关于丁氏家族的财产纠纷,相继恢复审理。
对于我和李肖霖律师来说,帮助被告人赢了官司,自己却因此成为被告;对于丁小红来说,刚刚从刑事诉讼漩涡中解脱,又陷入民事诉讼的泥潭,而且泥潭深不可测……好在,丁小红活着出来了。(www.daowen.com)
2017年3月17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此案“事实认定、定性及适用法律均有错误”为由抗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开庭审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28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丁小红无罪的判决。
生命和自由重于泰山,金钱和财富轻若鸿毛,就如那座耸立在陆家嘴、象征丁氏家族财富帝国的花旗集团大厦,无论其价值几许,任凭在谁的名下,都只不过是地球上一个钢筋水泥的永久堆砌物,与任何人的生命及自由都无关,日后谁也带不走一砖一瓦。
祝丁小红好运,愿这起煮豆燃萁的家族之争早日终结……
陈光武 于2018年6月8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