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道德活动总是基于经济活动之上并为经济活动所制约。如果说封建的自然经济给予政治与道德领域的影响是等级主义与封建专制主义,那么商品经济要求人们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与自由的雇佣劳动者。这实质上是要求人们摆脱封建宗法共同性的束缚与统治,它要求给予人们以平等与自由,使人们摆脱以“人的依赖关系”到“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从另一个方面看,由于商品经济引起的广泛交流冲破了各种不同的民族局限与地域局限,给各个单独的个人造成了无比丰富的社会关系,催化着个性的丰富和人性的发展。这一经济过程在社会方面的反映就是“人格的普遍提高”,人类的主体性活动呈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可以这样说,任何一种社会经济类型在何种程度上促进社会生产力等物质基础的增长和发展,也就同样程度地促进人类道德的进步。
当前,我国正面临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而市场经济本质上与商品经济一样都是强调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突出个体的价值。人的主体性,一方面表现为人对客观世界规律自觉能动的掌握,另一方面表现为人的自觉能动的创造集中体现为人的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上。因此,市场经济在为人的独立、平等与自由的关系创造现实基础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了道德观念的转变,也带来了道德教育改革、进步、发展的良好契机。因为市场经济造就的是多样性的社会,大大拓宽了人们的生活空间。而知识的信息化,价值的多元化,促进了政治的民主化,使学生的自觉性、自我意识必然增强。因而传统的教育理念就需要变革,把“教”的单向运动变成“教”与“学”的双向过程,关注“学”的主体性,甚至以“学”为教学的主体,因为这种变革的核心内容就是对个性、主体性的重视。
应该说,对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关注与培养既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道德教育内部自身发展所使然。现代社会完全改变了传统单一一统的社会文化体系,使受教育者面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得多的选择,要使他们形成清晰的价值观念显得越来越困难。这就引发了人们对价值教育的关注,即对价值的选择及判断能力的重视。因为,在品德形成过程中,受教育者既要解决自身与客观事物之间的认知关系,又要解决自身与客观事物之间的价值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人们的行为往往更多地受价值判断的支配。1928~1930年,美国心理学家哈特肖恩和梅就诚实、服务、利他主义及自我控制等品质对1万多名8~16岁的儿童进行了实验研究。根据研究结果,他们认为:儿童的道德行为由于情景性质的不同而有不同,说教式的道德教学对道德品格几乎没有什么影响。这就是著名的“品格教育研究”。它对当代道德教育理论的影响极大,并为新的道德教育观的产生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到20世纪70年代,价值教育、价值判断能力的培养被提到了道德教育的重要地位。出现了价值澄清模式、价值分析模式、体谅模式、道德认知发展模式等。它们都强调在多元、多变的社会形势下加强学生自主意识、认知能力的培养和参与实践精神的塑造,帮助学生对各种价值观审慎思考的基础上做出正确的、理智的选择并鼓励他们亲自实践。总之重视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重视教育对象在道德教育中的自主能动性已成为人们的共识。(www.daowen.com)
概而言之,无论是从社会需要出发,还是从人的完善发展的需要出发,道德教育都应该从只注重迫使受教育者接受、服从具体的道德规则,转移到重视受教育者主体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上来,提高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和道德选择能力。现代德育方法论正是要以此来指导来建构。它要求:在德育过程中向学生传授的道德价值应当是有用的,与他们生活有关并能指导他们的生活,有助于解决所面临的道德问题;在道德教育实践上,就是要发展批判性思维和自主意识,而德育方式方法必须是基于理性的。在全部教育过程中应坚持对学习者自由、自治的尊重,体现自律道德教育精神。它要求行为者主体自我立法、自我调节、自觉践行,而不是依附于某种抽象的道德法典,或受外在标准和外部力量的支配,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道德价值。总之,现代德育方法论是与培养自主人格、独立思维能力、批判性意识联系在一起,以促进自律、发展理解能力、增强批判意识、尊重真理、热爱知识为特征的。在这种方法论的指导下,我们在道德教育方法的运用上就既不会是灌输或注入,也不会是塑造或培养,而是启发和构建。如,以说服教育为例,不仅要向学生说明道理,使其遵守,更为重要的是向学生提供广泛的信息,让其自觉地进行选择或抉择。把教师的疏导和学生的自觉选择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把教育者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的需要,才能真正达到教育目的。所以,同样是说服,要使限制性说服与开放性说服有机结合起来;同样是行为训练,要把遵守与选择两种教育方式结合起来,以达成他律与自律的有机结合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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