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算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性大的工作,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个人和银行执行结算纪律的好坏将直接影响金融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办理银行结算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是维护正常的结算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办理银行结算应遵守的结算纪律
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银行的客户,是银行结算的重要当事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严格遵守结算纪律,按照结算法规办理结算,是严肃信用制度,维护结算秩序的前提条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必须遵守的结算纪律主要有三条,即三个不准:不准出租和出借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这三个不准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未经同意只准在银行账户余额内按照规定向收款人支付款项,遵守银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严守信用,信守合同。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违反银行结算纪律,将受到有关法规的处罚。(www.daowen.com)
(二)银行办理结算应遵守的结算纪律
银行是办理结算的主体,银行严格按照结算法规办理结算,是维护结算秩序的重要环节。银行办理结算必须遵守的纪律主要有六条,即六个不准: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不准在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不准违反规定开立账户;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不准放弃对企业单位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不准违章承兑、贴现商业汇票和逃避承兑责任,拒绝支付已承兑的商业汇票票款。
此外,为了严格遵守结算纪律,保证结算质量,接受客户监督,银行还必须遵守规定的办理结算的时效标准,并对外公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