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在西城菜场卖海鲜水产品,一段时间内,小偷总是光顾菜场,附近的电动车常常被盗走,冯某的车也曾经被盗过。由于偷盗事件发生太过频繁,市场管理人员决心捉住小偷。
某日上午,菜场工作人员果真抓住了一个小偷李某,李某被工作人员扭送到菜场办公室二楼。有小偷被抓的消息很快在菜场传开,冯某和一群人去菜场办公室二楼看热闹。
当时李某正蹲在地上,很多人都在指责他。想起被偷的电动车,冯某就非常生气,于是随手拿起办公室角落里的瓶子,朝小偷脑袋上砸去。
瓶子砸到小偷身上应声而破,里面的液体飞溅而出,溅到了小偷和围观者身上。边上围观的宋先生开始以为被开水烫到了,但他很快发现不对,身上火辣辣地疼,上衣被烧出几个洞,办公室的桌子椅子也被烧出几个黑块。
大家从管理人员的口中知道原来瓶里装的是硫酸,于是纷纷跑下楼用冷水冲洗,受伤严重的赶紧去医院治疗。
冯某愣住了,他以为瓶子里装的是水。当天晚上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鉴定,小偷李某的头部、面部、手臂、大腿等多处烧伤,构成轻伤,围观群众中也有一名构成轻伤,五名构成轻微伤。
随后,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冯某赔偿李某10.5万元。
普法课堂(www.daowen.com)
1.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三种,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2.什么是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含义:
第一,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它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
3.什么是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作为一种责任分配原则,其责任分配的依据既不是行为,也不是特定事故原因,而是一种抽象的价值理念——公平。一般说来,在法律规范的结构中,价值理念不具有直接的可操作性,把一种价值理念作为调整具体社会关系的操作工具,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现象。
4.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民法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主要含义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