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儿媳继承丈夫和公婆的遗产吗?

儿媳继承丈夫和公婆的遗产吗?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是有一年,祸从天降,小张出了车祸,当场死亡。老人的亲生儿女不能以儿媳是外人为由,拒绝分配给儿媳应有的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儿媳继承丈夫和公婆的遗产吗?

小张和妻子静静一直与小张父母住在一起,小两口对老人非常孝顺。好吃好喝总是先孝敬老人,然后自己才吃。逢年过节,他们还会给老人添置新衣。

可是有一年,祸从天降,小张出了车祸,当场死亡。静静非常悲痛,但人死不能复生,日子还要过下去。可是此后,她的日子明显比以前难过了,但是她对二老的孝顺一点也没有变。街坊邻居都说她是好媳妇。

这一年,公婆先后去世,静静都竭尽全力将他们好好安葬。小张的姐姐见张家已经没有人了,便要求静静搬家,说房子是张家的,不能让外姓人住。静静因为无处可去,就没有搬家。小张的姐姐见她不走,就将她告上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因此,法院判定:静静在张家自始至终孝顺老人,有权利作为老人的第一财产继承人。老人的亲生儿女不能以儿媳是外人为由,拒绝分配给儿媳应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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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分配,法律还有哪些规定呢?(www.daowen.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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