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历年探矿权出让、评估统计数据,合理借鉴外省好的做法,结合不同矿产的成矿地质条件,遵从地质找矿规律,本书按照不同矿产类型和不同地质可靠程度的资源储量来分类制定广西探矿权市场基准价。探矿权市场基准价包括出让面积基础价格和已有矿产资源储量价格两部分。探矿权出让市场基准价的计算公式为:
固体矿产探矿权出让市场基准价=面积基准价×出让面积+采矿权市场基准价×折价比例×已有矿产资源储量。
对于探矿权单位面积基准价,可参照历年空白地探矿权单位面积出让起始价的统计数据确定。
对于已有矿产资源储量基准价的折价系数,是指对相应矿种的采矿权基准价进行折价,而不是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打折。由于采矿权基准价是按照可采储量进行计算的,已有资源储量的探矿权基准价是按照保有资源储量进行计算的,前者已考虑了开采的损耗及回采率等因素。为保证二者关系对应,本次制定的探矿权基准价是在参考外省制定结果及统计各类矿种的可采储量(预测的、推断的、控制的、探明的)与保有储量对应资源储量之间比值参数的基础上,制定的折价比例。
(二)探矿权市场基准价主要参数研究制定
金属矿产探矿权市场基准价=面积基准价×出让面积+采矿权市场基准价×折价比例×已有矿产资源储量。
探矿权面积基准价是基于历年空白地金属矿产(除铝土矿外)的单位面积基础价和空白地探矿权出让底价(包含了面积基础价和专家询价部分),除以出让面积得到的单位出让面积起始价平均值。(www.daowen.com)
统计数据显示,金属矿产一般的单位面积基础价为3万元/平方千米,单位出让面积起始价平均值为6万元/平方千米。
考虑到广西金属矿产赋存区基本已进行过基础的地质调查工作,同时金属矿产多属于隐伏的有色金属矿产,勘查风险较高,建议本次金属探矿权面积基准价就低取值,取值为4万元/平方千米,鼓励社会资金开展金属矿产的勘查。
折价比例是基于上文统计的2009—2017年的21宗已有矿产资源储量的金属矿产探矿权评估报告的可采储量中的各类资源储量与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对应资源储量的比值关系。
统计数据显示,历年评估报告中可采储量中推断的资源量与保有储量中推断的资源量的比值平均值为82%,控制的比值平均值为87%,探明的比值平均值为90%。
本次金属矿产探矿权基准价折价比例以上述历年的统计平均值为基础,同时考虑金属矿产多属于隐伏的有色金属矿产,勘查风险较高,尤其是推断的资源储量变数较大,辽宁省对推断的资源量取折价比例为65%,甘肃省取值为70%,因此,本次研究建议推断的资源储量折价比例适当低于历年统计值,取值为70%,控制的和探明的基本相近,建议统一取值为90%。
关于预测的资源量(334),《矿业权评估指南(试行)》(2017年)中对于预测的资源量(334)折算的最低要求为80%,本次在推断的以上级别的资源储量的折价比例的基础上,可在推断的资源储量的折价比例基础上再进一步折算,则334的折价比例为70%×80%=56%,为方便计算,并考虑金属矿产勘查风险较高,鼓励社会资金开展金属矿产勘查,因此本次研究建议334的折价系数取整值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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