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产资源概况
广西高岭土矿产资源丰富、主要分布于合浦、融水、北流、岑溪、博白、昭平、钟山等地,大型高岭土矿山集中于合浦县廉州镇清水江至石康镇十字路一带,以及常乐镇新屋面、曲樟乡等四个乡镇,呈带状分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矿产资源年报》统计,截至2016年,广西有高岭土矿矿山企业52个,其中9个大型,6个中型,33个小型和4个小矿。广西的高岭土以砂质高岭土为主,约占总资源储量的98.45%,其次为软质高岭土。
(二)广西历年矿业权价款评估统计分析
1.资料收集情况
2010—2017年,广西涉及高岭土矿矿业权价款评估的报告共6宗,均为探矿权价款评估。按评估时间划分,2013年1宗、2015年2宗、2016年1宗、2017年2宗;按地区划分,玉林市2宗、南宁市2宗、梧州市1宗、来宾市1宗;按评估方法划分,折现现金流量法4宗,收入权益法2宗;按矿业权类型划分,6宗均为探矿权;按产品方案划分,产品为精矿的有2宗,产品为原矿的有4宗。
2.报告统计情况
评估价款结果与评估的可采储量、地区差异、开采规模、评估计算服务年限、销售价格、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等参数有关,因而对上述参数进行统计,以进一步研究分析。
(1)储量参数情况。
经统计,广西历年高岭土矿矿业权价款评估所依据的储量参数情况如下。
可采矿石量:介于54.97万~617.88万吨之间,主要分布在100万~300万吨,所占比例为50%。
矿石品位:Al2O3介于27.75%~33.12%,Fe2O3介于0.81%~1.61%,TiO2介于0.24%~2.24%,淘洗率为20.92%~22.45%。
(2)开发利用参数情况。
经统计,广西历年高岭土矿矿业权价款评估所依据的储量参数情况如下。
设计生产规模:介于8万~30万吨/年,主要分布在10万~20万吨/年,所占比例为50%。
开采回采率:6宗高岭土矿价款评估的开采回采率均为95%。
矿石贫化率:6宗高岭土矿价款评估的矿石贫化率均为5%。
(3)经济及评估参数情况。
经统计,广西历年高岭土矿矿业权价款评估所依据的经济及评估参数情况如下。
评估计算服务年限:介于6.91~22.43年,主要分布在10~22.34年,所占比例为66.7%。
产品方案及销售价格:有4宗价款评估的产品方案为高岭土原矿,产品销售价格介于32~70元/吨,主要为32~33元/吨,所占比例为75%;有2宗价款评估的产品方案为淘洗高岭土精矿,产品销售价格分别为239.32元/吨和260元/吨。
折现率:评估报告采用的折现率均为9%。
权益系数:2宗采用收入权益法的评估报告采用的权益系数分别为4.4%和4.5%。
(4)单位价款情况。
经计算,广西高岭土矿评估单位价款为0.9~2.48元/吨,主要分布在0.9~1.3元/吨,所占比例为83%。其中产品方案为原矿的单位价款为0.98~2.47元/吨,主要分布在0.98~1.15元/吨;产品方案为精矿的单位价款为0.9~1.29元/吨。
由统计结果可见,近年高岭土矿评估单位价款较稳定,主要介于0.9~1.3元/吨,1宗价款评估结果较高,单位价款为2.48元/吨。通过对比分析,该报告采用的高岭土原矿的销售价格为70元/吨,高于其他同类产品约1倍,因此销售收入较高,导致评估结果偏高,故模拟测算采用的价格需根据实际调研情况调整。
表2-6-1 广西历年高岭土矿矿业权价款评估主要参数统计表
注:平均值为算术平均值。
从产品方案上对比,产品方案为原矿的高岭土矿单位价款介于0.98~2.48元/吨,主要为0.98~1.15元/吨;产品方案为精矿的2宗高岭土矿单位价款分别为0.9元/吨、1.29元/吨,二者差异不明显。根据统计结果,高岭土矿的矿石类型、矿石品位、开采方式、地区差异等因素与单位价款无明显的规律性关联,因此不对高岭土基准价进行分级制定。统计结果和调研情况显示,广西高岭土产品以原矿为主,因此按原矿的产品方案进行模拟测算。
(三)基准价模拟测算
1.方法的选取
根据《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库(2016年)》统计,广西正常开采中的高岭土矿有32座,平均服务年限为10.07年。对其分别采用收入权益法和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模拟测算。
2.参数的选取
(1)开发利用基本参数。
开采回采率、矿石贫化率:分别取值91%、5%。现有矿山的开发利用情况代表了当前行业的矿山生产技术水平,可作为模拟测算的参数选取依据。据《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库(2016年)》,广西共有高岭土矿32座,开采回采率主要为85%~95%,平均值为91%;矿石贫化率主要为0%~15%,平均值为5%。
服务年限:取值10年。根据《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库(2016年)》,广西共有高岭土矿32座,矿山服务年限大部分为3~15年,平均服务年限为10.05年,故取10年作为模拟测算的服务年限。
开采规模:取值10万吨/年。根据《广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要求,高岭土矿最低开采规模应大于3万吨/年,广西高岭土矿平均开采规模为10.04万吨/年,取10万吨/年作为模拟测算的生产规模符合规划要求及统计结果。
(2)经济及评估基本参数。
产品销售价格:取值40元/吨。参考历年广西高岭土矿价款评估报告及矿山企业的调研情况,对高岭土原矿产品销售价格取值40元/吨,略高于历年价款评估报告统计情况。
折现率:取值8%。根据规定,采矿权折现率取值8%。
权益系数:取值4.5%。非金属的评估采用权益系数为4.0%~5.0%。结合历年高岭土矿评估报告统计结果,取2宗收入权益法计算的评估报告的权益系数平均值4.5%作为评估参数。
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制定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565号),本次评估基准日设定为2017年12月31日。
表2-6-2 高岭土矿基准价模拟测算参数取值表
3.收入权益法模拟计测算
(1)计算公式。
式中各个量的意义:
P——采矿权评估价值。
SIt——年销售收入。
K——采矿权权益系数。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3,…,n)。
n——评估计算服务年限。
(2)参数计算过程。
收入权益法模拟计算取服务年限n=10年,不考虑基建期,则评估计算服务年限取10年。
可采矿石量=服务年限×生产规模×(1-矿石贫化率)=95万吨。
高岭土年产量=生产规模×(1-矿石贫化率)=9.5万吨。(www.daowen.com)
年销售收入=年产量×单价=380万元。
(3)计算结果。
计算结果为总价款为109.78万元,单位价款为1.16元/吨。
表2-6-3 高岭土矿基准价收入权益法模拟测算表
4.折现现金流量法模拟测算
(1)计算公式。
式中各个量的意义:
P——矿业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CI-CO)t——年净现金流量。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n)。
n——评估计算服务年限。
(2)参数计算过程。
可采矿石量=服务年限×生产规模×(1-矿石贫化率)=95万吨。
评估计算服务年限n=服务年限+1年基建期=11年。
高岭土年产量=生产规模×(1-矿石贫化率)=9.5万吨。
年销售收入=年产量×单价=380万元。
通过对已有报告进行分析,得出如下关系:若固定资产投入比总销售收入为0.1,回收固定资产残值比固定资产平均值为0.2,企业所得税比销售收入平均值为0.02,销售税金及附加比销售收入平均值为0.03,则经营成本比销售收入平均值为0.78。
本次模拟评估确定流动资产资金率为10%。
矿业权评估中,采用的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一般为20~40年,机器设备一般为8~15年,依据设计或实际合理取值。本次评估取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残值率为5%,评估计算期末回收余值;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5年,评估计算期末不回收余值。
根据经验比值计算得出参数如下:
固定资产=380万元。
回收固定资产残值=76万元。
流动资金=38万元。
年企业所得税=7.6万元。
年销售税金及附加=11.4万元。
年经营成本=386.4万元。
(3)计算结果。
计算结果为总价款为113.13万元,单位价款为1.20元/吨。
表2-6-4 高岭土矿基准价折现现金流量法模拟测算表
续表
(四)对比分析
1.纵向对比分析
评估统计结果为:高岭土单位价款平均值为1.31元/吨,其中产品方案为原矿的单位价款平均值为1.41元/吨,产品方案为精矿的单位价款平均值为1.10元/吨。
模拟测算结果为:收入权益法模拟计算的高岭土单位价款为1.16元/吨,折现现金流量法模拟计算的高岭土单位价款为1.20元/吨。
结果显示评估统计与模拟测算的单位价款为0.99~1.52元/吨,通过两种不同途径所得结果较为接近。
表2-6-5 广西高岭土矿评估统计与模拟测算单位价款对比表
2.横向对比分析
河南省、重庆市已公布高岭土矿的基准价,指定结果分别为河南省3元/吨(原矿),重庆市2元/吨(原矿)。广西高岭土矿历年价款评估统计结果与本次模拟测算结果均略低于上述2个省(直辖市)的基准价。
从外省制定的高岭土矿基准价情况可见,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赋存条件的影响,高岭土矿基准价在区域上表现出较大差异性。为符合广西实际情况,广西的高岭土矿基准价将在历年统计结果和模拟测算结果的基础上进行制定。
3.与广西各市对比分析
目前桂林已上报陶瓷土基准价建议方案,根据历年上报的价款评估,得出南宁(3宗)、北海(1宗)、玉林(4宗)、钦州(1宗)4市的单位价款情况,如下表。
表2-6-6 广西各市高岭土(包括陶瓷土)基准价及价款评估统计表
桂林市上报的陶瓷土基准价高于本次统计、测算结果以及各市近年上报的价款评估统计结果,北海市统计结果略低于本次模拟测算结果,南宁市、玉林市、钦州市近年的价款评估情况与本次统计计算结果较接近。
(五)基准价建议
基于以上研究,参照历年统计情况和本次模拟测算结果,制定广西高岭土矿(包括陶瓷土)基准价建议方案为1.40元/吨(原矿)。
(六)可行性分析
本书在历年(2010—2017年)高岭土采矿权评估信息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模拟测算,通过实地调查典型矿区进行校正完善,综合对比外省高岭土市场基准价的情况,制定了广西高岭土采矿权的市场基准价,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较为可行。
广西高岭土矿业权评估信息统计共涉及评估报告6宗,单位价款为0.9~2.48元/吨。根据统计数据,本书分析了高岭土单位价款与选矿回收率、地域等因素的相关性,明确了统一制定广西高岭土采矿权市场基准价,分别采用收入权益法和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了模拟测算。根据广西近年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及相关行业政策、标准等,选取的模拟测算参数为:开采回采率取值91%,矿石贫化率取值5%,生产规模取值10万吨/年,产品方案设为原矿,销售价格取值40元/吨,折现率取值8%。尤其,模拟测算参数在调研藤县双旺百利矿业有限公司、梧州市北辰矿业有限公司等高岭土矿典型矿山后得到了进一步校正完善,因而本次广西高岭土矿采矿权评估信息统计及市场基准价模拟测算工作总体较为可靠。
广西高岭土矿采矿权市场基准价为1.40元/吨(原矿)。纵向对比,与广西历年高岭土采矿权评估信息统计的单位价款相近;横向对比,低于河南省3元/吨(原矿),重庆市2元/吨(原矿);与广西各地市上报的基准价建议方案及各市历年统计数据对比,低于桂林的建议方案,高于北海的统计结果,与南宁、玉林、钦州等市的历年价款评估统计数据较接近。因而总体上,本书制定的广西高岭土采矿权市场基准价较为合理。
表2-6-7 2010—2017年广西高岭土矿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统计表(1)
表2-6-8 2010—2017年广西高岭土矿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统计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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