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产资源概况
截至2016年底,广西累计查明的钨资源储量(WO3)有50.79万吨,保有资源储量(WO3)为35.51万吨,保有率69.94%;保有资源储量(WO3)平均品位为0.43%;保有资源储量占用率为72.18%,未占用率为27.82%。保有资源储量中黑钨矿有19.25万吨,占比为54.21%,白钨矿有13.85万吨,占比为39.00%,混合矿2.41万吨,占比为6.79%。区内探明储量的钨矿矿区、矿段共38处,主要分布于桂东北、桂南和桂北一带,其中大型矿区2处,中型矿区8处,其余为小型矿区。大、中型矿区保有资源储量(WO3)共有32.58万吨,占保有总量的91.75%。广西现有钨矿矿山3座,其中中型矿山1座,小型矿山2座。
(二)广西历年矿业权价款评估统计分析
1.资料收集情况
2010—2017年,广西涉及钨矿矿业权价款评估的报告共6宗,其中采矿权价款评估5宗,采用采矿权评估方法的探矿权价款评估1宗;其中5宗为独立钨矿产,1宗为锑共伴生钨矿产。因采矿权价款评估样本数较少,故将探矿权价款评估样本纳入统计分析范围。
按评估时间划分,2006年1宗(补充评估)、2011年2宗、2012年1宗、2013年1宗、2016年1宗;按区域分布划分,桂林市3宗、南宁市1宗、河池市2宗;按评估方法划分,采用收入权益法的有4宗,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有2宗;开采方式上,均为地下开采;产品方案均为精矿,产品为白钨矿精矿的有3宗,产品为黑钨矿精矿的有3宗。
2.报告统计情况
(1)储量参数情况。
经统计,广西历年钨矿矿业权价款评估所依据的储量参数情况如下。
可采矿石量:白钨矿介于4.56万~50.00万吨,平均为22.49万吨;黑钨矿介于33.35万~133.05万吨,平均为92.06万吨。
可采金属量:白钨矿介于227.24~3559.60吨,平均为1580.97吨;黑钨矿介于1167.25~3448.72吨,平均为2747.24吨。
可采储量钨品位:白钨矿的品位介于WO3 0.50%~0.81%,平均为WO3 0.68%;黑钨矿的品位介于WO3 0.22%~0.36%,平均为WO3 0.31%。
(2)开发利用参数情况。
经统计,广西历年钨矿矿业权价款评估所依据的开发利用参数情况如下。
设计生产规模:白钨矿仅有3万吨、5万吨两种,平均值为4.3万吨;黑钨矿介于18万~25万吨,平均为21万吨。
评估计算服务年限:白钨矿介于1.01~10.00年,平均为5.27年;黑钨矿介于3.25~6.22年,平均为5.11年。
开采回采率:仅有88%、90%两种,平均值为89%。
矿石贫化率:白钨矿仅有10%、12%两种,平均值为10.67%;黑钨矿仅有8%、15%两种,平均值为12.67%。
选矿回收率:白钨矿仅有80%、83%两种,平均值为82%;黑钨矿仅有60%、66.89%两种,平均值为62.30%。
精矿产品品位:60%~66.73%,平均为64.46%,主要为65%,占全部数据的67%。
(3)经济及评估参数情况。
经统计,广西历年钨矿矿业权价款评估所依据的经济及评估参数情况如下。
销售价格:按产品折算的单位金属价格来计算,白钨矿价格与黑钨矿一致,介于58066.37~95300.00元/吨(金属),平均为75912.69元/吨(金属)。
采矿权权益系数:有色金属的原矿采矿权权益系数为3.5%~4.5%,精矿采矿权权益系数为3.0%~4.0%。本次所统计的报告中产品方案均为精矿,采矿权权益系数为3.0%~3.6%,平均为3.4%。
折现率:根据报告统计,折现率取值为8%或9%,其中取值为8%的占比83%。
(4)单位价款情况。
经计算,广西历年的钨矿单位价款介于1534.89~3817.76元/吨(金属),平均为2471.93元/吨(金属)。
白钨矿单位价款明显高于黑钨矿。白钨矿单位价款位于2390.86~3817.76元/吨(金属),平均为3083.68元/吨(金属);黑钨矿单位价款介于1534.89~2223.67元/吨(金属),平均为1860.18元/吨(金属)。
表2-3-21 广西历年钨矿矿业权价款评估主要参数统计表
续表
注:表中平均值为算数平均值。
基准价主要受矿石类型、矿石品位、产品方案、资源分布区域、开采方式等因素影响,这些因素可能影响基准价的分级制定。
广西的钨矿均为地下矿产,钨矿产品属于强流通性矿产,其销售价格主要参考国内主要金属网站的实时价格,基本不受分布区域影响,且钨矿的产品方案一般为WO3 60%钨精矿。因此,制定钨矿基准价可不考虑矿产分布区域、开采方式、产品方案等因素所可能导致的分级。
上文统计结果中,白钨矿的单位价款要明显高于黑钨矿的单位价款,表明矿石类型对钨矿基准价制定有影响。为分析基准价的其他影响因素,应构建单位价款与矿石品位、选矿回收率变量的散点关系图,分析单位价款与不同变量的相关性。
(1)单位价款与矿石品位相关性不强。
由钨矿单位价款与矿石品位散点关系图可见,黑钨矿品位变化时,单位价款不随品位增大而变化;白钨矿的图像表现出矿石品位总体上与单位价款呈现正相关的趋势,但数据线性不够好,可能是样品数量太少而产生的假象。说明制定钨基准价时,品位不作为分级制定的依据,但白钨矿、黑钨矿矿石的品位、单位价款差别较大,需按矿石类型分别进行制定。
▲图2-3-16 钨矿单位价款与矿石品位散点关系图
(2)单位价款与选矿回收率总体具有正相关性。
在单位价款与选矿回收率散点关系图中,白钨矿选矿回收率明显高于黑钨矿,在不考虑矿石类型的情况下,总体上随着选矿回收率的提高,单位价款具有明显升高的趋势。但可能受样品个数影响,白钨矿、黑钨矿内部均未显示出类似其他有色金属的选矿回收率与单位价款的正相关性。为提高资源利用率,需以全区生产精矿企业普遍所能达到的选矿技术水平为参考,制定适宜的基准价。让选矿技术先进的企业有合理的利润收入,让选矿技术落后的企业利润相应地减少,以此鼓励矿山企业加强选矿研究,提升冶炼水平,以提高资源利用率。
以上分析表明,钨矿基准价需按白钨矿、黑钨矿分别制定,广西除白钨矿、黑钨矿外,还存在玉林市博白县三叉冲的黑白钨矿混合矿类型,查阅原国土资源部“三率”指标,三种不同矿石类型选矿回收率要求差异较大。因此,需根据三种矿石类型制定基准价,且要选取行业普遍能达到的选矿回收率水平。
▲图2-3-17 钨矿单位价款与选矿回收率散点关系图
(三)基准价模拟测算
1.方法的选取
钨矿的矿业权评估中最常见的方法为收入权益法和折现现金流量法。根据钨矿发证权限划分,规模为小型的钨矿山由广西自然资源厅发证,大中型钨矿山由国家自然资源部发证,故本次评估测算对象为小型生产规模矿山。根据《广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新建钨矿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5万~4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0~10年,故适合采用收入权益法。
因此,本书采用收入权益法进行模拟测算。
2.参数的选取
(1)矿产储量参数。
矿产品位:取值0.28%。根据《广西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2016年)》,广西共有原生钨矿区21处,加权平均品位为0.28%,故本次取值0.28%。
(2)开发利用基本参数。
开采回采率:取值87%。根据《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库(2016年)》,2016年广西共有主要开采钨矿种的矿山3座,均在正常生产中,矿山开采回采率主要为87.4%。根据区内矿山(3座)实地调研结果,近年钨矿的实际开采回采率均值为87.97%,与报告统计结果较为一致,故本次就低取整数值87%。(www.daowen.com)
矿石贫化率:取值11%。根据《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库(2016年)》,2016年广西共有主要开采钨矿种的矿山3座,均为正常生产矿山,矿山矿石贫化率主要为13.2%。根据区内矿山(3座)实地调研结果,近年钨矿山的实际矿石贫化率均值为11.08%,本次就低取整数值11%。
选矿回收率:白钨矿取值83%,黑钨矿取值82%,混合钨矿取值60%。根据《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库(2016年)》,2016年广西共有主要开采钨矿种的矿山3座,其中正常生产白钨矿的矿山2座,选矿回收率平均为81.5%,未有黑钨矿的数据。根据区内矿山实地调研结果,近年白钨矿矿山(2座)的实际选矿回收率均值为83.13%,与历年评估报告相似,故本次取实际调研数据;黑钨矿矿山(1座,广西桂华成有限责任公司珊瑚矿)的实际选矿回收率均值为82.33%,高于历年统计数据的选矿回收率均值62%,而历年统计数据均低于国家自然资源部关于钨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中黑钨矿选矿回收率70%的最低要求,故本次采用实际调研数据。全区无正在生产的混合钨矿矿山,已发现未开采的博白县三叉冲钨矿矿山氧化矿为黑白钨矿混合矿类型,平均品位为0.359%,粒度小于0.2mm,参考原国土资源部关于钨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中混合钨矿选矿回收率的规定,其最低值为60%,因此,白钨矿就低取整数值83%,黑钨矿就低取整数值82%,混合钨矿取值60%。
开采规模:取值5万吨/年。根据《广西采矿权数据库(2017年5月)》,广西现有有效钨矿山3座,小型钨矿山2座,平均设计开采规模为4万吨/年,根据《广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小型钨矿最低开采规模为5万吨/年,本次取值5万吨/年。
服务年限:取值5年。根据《广西采矿权数据库(2017年5月)》,广西钨矿山设计年限10年以下的矿山有1座,服务年限为4.8年,故本次取整数值5年。
产品方案:设定为WO3 65%钨精矿。根据上文统计分析结果,钨基准价的制定仅需考虑产品为精矿的情形,故本次评估以精矿为对象;根据统计结果,钨精矿品位主要为WO3 60%。根据区内矿山(3座)实地调研结果,实际矿山生产以WO3 65%钨精矿为主,因此本次模拟测算产品设定为WO3 65%钨精矿。
(3)经济及评估基本参数。
评估基准日:设定为2017年12月31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制定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565号),本次评估基准日设定为2017年12月31日。
产品价格:65%钨精矿的不含税金属单价取值71923元/吨。实际调研中,钨精矿计价参考中国钨业协会指导价,实际销售价格与主要矿产品网站的实时价格基本一致。黑钨精矿比白钨精矿实际销售价格略高一点,但基本一致。根据中国钨业协会(www.ctia.net.cn)统计分析,65%钨精矿的价格自2013年7月达到顶峰153500元/吨后,一路下降至2015年11月的54600元/吨,之后逐步反弹至2017年9月的113700元/吨,目前价格稳定在100000元/吨左右,今后价格将会继续回升。根据中国钨业协会统计分析,2015年1月—2017年12月65%钨精矿的平均价为84150元/吨(含税)。根据区内矿山实际调研情况,近年平均销售价格为70538元/吨(含税),2017年11月后价格基本稳定在100000元/吨上下。综合考虑,本次以中国钨业协会公布的价格为准,取不含税价71923元/吨(71923=84150/1.17)。
折现率:取值8%。根据历年评估报告统计的情况,取值8%。
采矿权权益系数:取值3.40%。有色金属的精矿采矿权权益系数为3.0%~4.0%。本次评估以精矿为对象,根据历年评估报告统计结果,其平均取值为3.4%,故本次取值3.4%。
3.模拟测算
(1)计算公式。
式中各个量的意义:
P——采矿权评估价值。
SIt——年销售收入。
K——采矿权权益系数。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3,…,n)。
n——评估计算服务年限。
(2)参数计算过程。
n——评估计算服务年限,取值5年。
Q——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A——生产规模,取值5.00万吨。
ρ——矿石贫化率,取值11%。
可采储量Q=n×A×(1-ρ)=5×5×(1-11%)=22.25万吨。
可采金属量=可采储量×品位=22.25万吨×0.28%=623吨。
白钨矿精矿含WO3 金属年产量=年开采矿石量×地质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5×0.28%×(1-11%)×83%=159.10吨。
白钨矿年销售收入=年产量×单价=159.10×71923÷10000=1144.33万元。
黑钨矿精矿含WO3 金属年产量=年开采矿石量×地质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5×0.28%×(1-11%)×82%=157.19吨。
黑钨矿年销售收入=年产量×单价=134.18×71923÷10000=1130.54万元。
混合钨矿精矿含WO3 金属年产量=年开采矿石量×地质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5×0.28%×(1-11%)×60%=115.02吨。
混合钨矿年销售收入=年产量×单价=115.02×71923÷10000=827.23万元。
表2-3-22 钨矿基准价收入权益法主要参数取值表
(3)计算结果。
白钨矿总价款为155.35万元,单位价款为2493.50元/吨(金属);黑钨矿总价款为153.47万元,单位价款为2463.46元/吨(金属);混合钨矿总价款为112.30万元,单位价款为1802.53元/吨(金属)。
表2-3-23 白钨矿基准价收入权益法模拟测算表
表2-3-24 黑钨矿基准价收入权益法模拟测算表
表2-3-25 混合钨矿基准价收入权益法模拟测算表
(四)对比分析
模拟测算结果中白钨矿为2493.50元/吨(金属),位于评估报告统计结果的分布区间(2390.86~3817.76元/吨)内,白钨矿低于均价3083.68元/吨(金属),但与最近(2016年)的一宗评估报告的结果2390.86元/吨(金属)相近,表明结果较为可信。
模拟测算结果中黑钨矿为2463.46元/吨(金属),高于以往评估报告的统计结果(1534.89~2223.67元/吨),这主要是因为以往评估报告采用的选矿回收率水平较低,本次根据企业生产实际情况予以调高,因此结果较为符合实际情况,也表明结果较为可信。
混合钨矿模拟测算结果中黑钨矿为1802.53元/吨(金属),位于钨矿评估报告统计结果的分布区间(1534.89~3817.76元/吨)内。
从全国来看,正式公布钨矿基准价的省份中,河南的钨矿基准价制定不区分白钨矿与黑钨矿,均为2800元/吨(金属);青海省征求意见稿中也不分白钨矿与黑钨矿,基准价均为720元/吨(金属)。本次模拟测算结果略低于河南省的价格而高于青海省的价格。
(五)基准价建议
考虑到未来两年钨金属价格会持续回升,基准价需略高于模拟测算值,建议白钨矿基准价设定为2600元/吨(金属)、黑钨矿基准价设定为2500元/吨(金属)、混合钨矿基准价设定为1900元/吨(金属)。
(六)可行性分析
本书在历年(2010—2017年)钨矿采矿权评估信息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模拟测算,通过实地调查典型矿区进行参数校正完善,综合对比外省钨矿市场基准价的情况,制定了广西钨矿采矿权市场的基准价,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较为可行。
广西钨矿矿业权价款评估统计共涉及评估报告6宗,产品为钨精矿,白钨矿单位价款统计结果区间为2390.86~3817.76元/吨(金属),黑钨矿单位价款统计结果区间为1534.89~2223.67元/吨(金属)。根据统计数据,本书分析了钨矿单位价款与矿石类型、矿石品位、产品方案、选矿回收率、地域的相关性,明确了钨矿采矿权市场基准价需根据矿石类型分级制定,且需要以精矿产品为考虑对象。采用收入权益法进行模拟测算,选取的模拟测算参数为:品位取值WO3 0.28%,开采回采率取值87%,矿石贫化率取值11%,白钨矿的选矿回收率取值83%、黑钨矿的选矿回收率取值82%、混合钨矿的选矿回收率取值60%,生产规模取值5万吨/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取值5年,产品方案设为65%钨精矿,产品销售价格取值71923元,折现率取值8%,权益系数取值3.4%。模拟测算结果为:白钨矿为2493.50元/吨(金属),黑钨矿为2463.40元/吨(金属),混合钨矿为1802.53元/吨(金属)。尤其,模拟测算参数在实地调研典型矿山(3座)后,得到了进一步的校正完善,因而本次广西钨矿采矿权评估信息统计及市场基准价模拟测算工作总体较为可靠。
广西钨矿基准价制定结果——白钨矿2600元/吨(金属)、黑钨矿2500元/吨(金属)、混合钨矿1900元/吨(金属),均处于广西历年评估报告统计结果的分布区间内,从区内来看较为合理;从全国范围来看,本次制定结果与河南省钨矿基准价2800元/吨(金属)接近,比青海省钨矿基准价(征求意见稿)720元/吨(金属)要高,较为符合广西钨矿的资源特征。因而总体上,本书制定的广西钨矿采矿权市场基准价较为合理。
表2-3-26 2010—2017年钨矿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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