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需要通过相关测试完成改制的最后验证工作。分别对其进行波长、比色纯度、燃烧速度和发光强度测试,每个配方测两次。该测试仪用于测定有效光强。该仪器用于测定燃速。图8.5实测发光效果(三)结果与讨论三种配方的红色发光剂的测试结果如表8.5所示。表8.5试验结果由表8.5可知,改制的红光信号剂符合《GB 3107.9—91船用手持红光火焰信号》的相关标准。
发光信号剂最主要的示性数是火焰的波长、比色纯度、燃烧速度和发光强度。需要通过相关测试完成改制的最后验证工作。
(一)试验对象与仪器
1.测试对象
按照上述配方设计及常规压药工艺,在表压32 MPa下压制成Φ16×22 mm,药量18 g的药柱,如图8.4所示。分别对其进行波长、比色纯度、燃烧速度和发光强度测试,每个配方测两次(两个药柱)。
2.试验仪器
(1)ST-NJ03型瞬态有效光强测试仪:有效光强测试范围1~107 cd,不确定度4%。该测试仪用于测定有效光强。
(2)WGS-9型光电色度仪:工作波段为380~780 nm,最大分辨率0.8 nm,波长精度及波长重复性均为1 nm,凹面光栅1200线/mm。该测试仪用于测定波长和比色纯度。
图8.4 测试药柱
(3)电子秒表:精度0.01 s。该仪器用于测定燃速。(www.daowen.com)
(二)试验方法
将光强测试仪和光电色度仪两套联用仪器镜头对准待测药柱,设置好相应校准参数。由于药柱点火需要时间,因此让两套仪器提前开机采样,药柱开始燃烧后秒表正式计时,待药柱燃烧完毕后停止采样和计时。由于实验室测试用药柱药量少,燃烧时间短暂,故选择最高采样频率为10 Hz,测试完毕后存储试验结果,待下一步数据处理。实测发光效果如图8.5所示。
图8.5 实测发光效果
(三)结果与讨论
三种配方的红色发光剂的测试结果如表8.5所示。
表8.5 试验结果
由表8.5可知,改制的红光信号剂符合《GB 3107.9—91船用手持红光火焰信号》的相关标准。其中,以配方1的效果最为突出,可在此基础上大规模生产,装填于信号器材中,用来联络和识别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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