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VaR模型的缺点
VaR具有信息披露、资源配置、绩效评价等功能,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然而,VaR方法的流行并不意味着它是一种合理有效的风险计量方法。实际上,研究结果和实践经验都表明,过于单纯的VaR风险计量方法存在严重的缺陷。
(1)VaR不是一致性风险度量。一致性风险度量要求计量方法满足四大条件:正齐次性、次可加性、单调性和传递不变性。而VaR在非正态分布情况下不满足一般风险度量模型所具有的次可加性,这就意味着用VaR来度量风险,证券组合的风险不一定小于各证券风险之组合,这与风险分散化的市场现象相违背,从经济意义上讲是不合理的。
(2)VaR不一定满足凸性,故在基于VaR对证券组合进行优化时,可能存在多个局部极值,在数学上难以实现整体优化,这是将VaR模型用于投资组合研究时的主要障碍。
(3)VaR只依赖于单一的损失函数的分位数,不能表明损失一旦超过VaR这种极端情况发生时(尤其是在肥尾时)的潜在损失的大小,并且容易通过特定的、狡诈的交易策略操纵和篡改报告的VaR值。所以,许多学者认为,欲弥补VaR的缺陷需另辟蹊径。
(4)VaR只是针对市场风险设计,虽然目前在信用风险中也有一些较好的应用,但是对于操作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等无能为力。
(5)VaR方法要么过分依赖历史数据,如历史法、分析法,要么依赖一些分布假定,而寻找金融时间序列适当的分布并非易事。
(二)CVaR的产生(www.daowen.com)
为了克服VaR的不足,R.Tyrrell Rockafellar和Stanislav Uryasev在2000年提出了条件风险价值CVaR的风险计量技术。CVaR方法较之VaR方法有以下优点。
(1)CVaR是指损失超过VaR的条件均值,也称为平均超额损失(Mean Excess Loss),平 均 短 缺(Mean Shortfall)或 尾 部VaR(Tail VaR),它代表了超额损失的平均水平,反映了损失超过VaR阀值时可能遭受的平均潜在损失的大小,较之VaR更能体现潜在的风险价值。
(2)CVaR满足传递不变性、正齐次性、次可加性和单调性,因而是一致性风险度量。
(3)CVaR的计算以通过构造一个功能函数而化为一个凸数集的优化问题,在数学上容易处理,如用样本均值逼近总体均值,凸规划还可化为线性规划问题,计算更加简便易行。
(4)计算CVaR的同时,相应的VaR值也可同时获得,因此可对风险实行“双限”监管,这比用单纯的VaR更加保险,更不易遭受不法操纵与篡改。正因为CVaR具有VaR没有的优点,CVaR被学术界认为是一种比VaR风险计量技术更为合理有效的现代风险管理方法。它在金融风险度量中得到了深入的研究和广泛的应用。
在CVaR的定义中,有3个重要参数,持有期、置信水平与VaR。对于任意一个组合,在持有期和置信水平给定的情况下,VaR值是一定的。任何CVaR只有在给定持有期和置信水平这两个参数的情况下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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