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ABC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阿尔伯特·艾利斯创建的。他认为激发事件A(Activatingevent)只是引发情绪和行为后果C(Consequence)的间接原因,而引起C的直接原因则是个体对激发事件A的认知和评价而产生的想法、信念B(Belief)。
如图所示,A指事情的前因,C指事情的后果,有前因必有后果;但是有同样的前因A,却产生了不一样的后果C1和C2。这是因为从前因到后果之间,一定会通过一座桥梁B,这座桥梁就是信念和我们对情境的评价与解释。又因为,同一情境之下(A),不同人的信念以及评价与解释不同(B1和B2),所以会得到不同结果(C1和C2)。因此,事情发生的一切根源来自我们的信念。
信念又是什么?信念是指人们对事件的想法、解释和评价等。
艾利斯认为:正是由于我们常有的一些不合理的信念才使我们产生情绪困扰。依据“情绪ABC理论”,分析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具体情况,我们不难发现人们的不合理信念常常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绝对化的要求。这是指人们常常以自己的意愿为出发点,认为某事物必定发生或不发生的想法。它常常表现为将“希望”“想要”等绝对化为“必须”“应该”或“一定要”等。例如,“我必须成功”“别人必须对我好”等等。这种绝对化的要求之所以不合理,是因为每一个客观事物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不可能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当某些事物的发展与其对事物的绝对化要求相悖时,人们就会感到难以接受和适应,从而极易陷入情绪困扰之中。(www.daowen.com)
第二,过分概括的评价。这是一种以偏概全的不合理的思维方式的表现,它常常把“有时”“某些”过分概括为“总是”“所有”等。典型特征是以某一件或某几件事来评价自身或他人的整体价值。例如,有些人在遭受一些失败后,就会认为自己一无是处、毫无价值,这种片面的自我否定往往导致其自卑自弃、自罪自责等不良情绪。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犯错误的可能性,这是我们需要认识到的。
第三,糟糕至极的结果。这种观念认为如果一件不好的事情发生,那将是非常可怕和糟糕的。例如,“我没考上大学,一切都完了”,这种想法是非理性的。因为对任何一件事情来说,都会有比之更坏的情况发生,所以没有一件事情可被定义为糟糕至极。但如果一个人坚持这种“糟糕观”时,他就会陷入不良的情绪体验之中而一蹶不振。
因此,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当遭遇各种失败和挫折,要想避免情绪失调,就应多检查一下自己的心理,看是否存在一些“绝对化的要求”“过分概括的评价”和“糟糕至极的结果”等不合理信念。如有,就要有意识地用合理信念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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