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喂养综合征(RFS)是指在对长期饥饿和(或)营养不良的患者重新开始喂养(经口、肠内、肠外)时所引起的与代谢紊乱相关的严重水、电解质失衡和葡萄糖耐受性下降、维生素缺乏。主要症状为低磷血症、低镁血症、低钾血症、维生素缺乏(维生素B1)、体液分布改变、糖脂代谢异常;可出现多器官、多系统并发症,包括猝死、心律失常、休克、低血压、呼吸衰竭、瘫痪、抽搐、肾衰竭、酸中毒、韦尼克脑病等。易发生于营养不良,尤其数月内体重下降>10%者,长期饥饿或禁食(绝食)、长期嗜酒及消耗性疾病后亦是高危人群。RFS通常在喂养开始1周内发生,发生率为住院患者2%~3%、恶性肿瘤患者24.5%、ICU患者30%。
预防和治疗成人危重患者再喂养综合征的指南如下。
➤ 推荐意见:
(1)识别高危患者。
(2)进行合理的营养评估、多学科管理方案的随访。
(3)重视是否存在经口、肠内或肠外营养供给的风险。
(4)仔细监测容量指标:脉搏和水平衡。
(5)能量供给应小心逐步增加(1~10天加至全量)。
1)第1~3天
·能量:由10 kcal/(kg·d)开始,逐渐增加至15 kcal/(kg·d);碳水化合物供能比占50% ~ 60%,脂肪占30% ~ 40%,蛋白质占15% ~ 20%。
·电解质:开始前和开始后4 ~ 6小时测定血清水平,并每天复查。补充剂量根据患者体重和血电解质浓度调整,每日生理需要量:① 磷0.5~ 0.8 mmol/(kg·d);② 钾1 ~ 2.2 mmol/(kg·d);③ 镁0.3 ~ 0.4 mmol/(kg·d)。
·液体量:根据肾功能和丢失情况确定,应维持体液平衡,避免体重增加。通常为20 ~ 30 ml/(kg·d)。
·钠:<1 mmol/(kg·d),水肿患者应更低。
·矿物质和微量元素根据每日推荐量给予,第1周不宜补铁。(www.daowen.com)
·维生素按照推荐量的2倍量供给。开始营养支持前30分钟静脉补充维生素B1 200~300 mg,开始后的前3天每日静脉或口服补充200 ~ 300 mg。
·每日监测:① 体重(液体平衡);② 临床检查:水肿、血压、心率、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③ 生化指标:血清磷、镁、钾、钠、钙、血糖、血尿素氮和肌酐等;④ 重症患者宜行心电监护。
2)第4~6天
·能量:10 ~ 20 kcal/(kg·d),碳水化合物供能比50% ~ 60%,脂肪占30% ~ 40%,蛋白质占15%~20%。
·电解质:根据测定的血清浓度调整用量。如果已发生RFS,应积极纠正电解质紊乱。若血清磷<0.6 mmol/L,12小时内静脉补充30 ~ 50 mmol磷;若血清镁<0.5 mmol/L,12小时内静脉补充硫酸镁24 mmol;若血清钾<3.5 mmol/L,4 ~ 8小时内静脉补充氯化钾20 ~ 40 mmol。有需要应重复测定。
·矿物质和维生素同前。
·液体量:25 ~ 30 ml/(kg·d),根据体重变化等调整。
3)第7 ~ 10天
·能量:20 ~ 30 kcal/(kg·d),碳水化合物供能比50% ~ 60%,脂肪占30% ~ 40%,蛋白质占15% ~ 20%。
·电解质、微量元素和维生素:与前相似。第7天开始应添加铁剂。
·液体量:维持体液平衡,30 ml/(kg·d)。
·加强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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