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海外情报机构的事后权利保护措施及管辖权

海外情报机构的事后权利保护措施及管辖权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海外情报机构来说,联邦行政法院享有排他性管辖权。如要求检察机关撤销其为准备刑事程序而采取的措施,则不能通过行政法院进行。根据法院《组织法入门法》第25条第1款第1句,司法机关所在地的州高等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享有管辖权。由于相关措施唯有在当事人不知情时方能达到其目的,为确保主体权利保护,立法机关必须根据《基本法》第19条第4款作出规定,原则上至少事后要让被监视者了解对其采取的监督措施。

海外情报机构的事后权利保护措施及管辖权

如果防御危险的措施侵犯了信息自决权,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由其对相关措施是否合法进行审查,[25]这恰恰适用于情报部门进行的信息干预。对海外情报机构来说,联邦行政法院享有排他性管辖权。[26]刑事侦查中对信息构成的侵权行为原则上属于刑事程序的组成部分,必须在相关刑事程序中接受合法性审查。如要求检察机关撤销其为准备刑事程序而采取的措施,则不能通过行政法院进行。[27]根据《法院组织法入门法》第23条第1款第1句,涉及法官令、处分或司法机关为调节刑事司法领域具体事项而采取的其他措施的合法性时,由普通法院依申请作出判决。根据法院《组织法入门法》第25条第1款第1句,司法机关所在地的州高等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享有管辖权。[28]

针对刑警行为的法律途径的确定要更为困难。[29]如申请就警察为追踪刑事犯罪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合法做出判决,不能通过行政法院,而必须通过普通法院,[30]因为涉及的是司法行政行为。[31]相反,根据《行政法院法》第40条的相关规定,由行政法院对告知刑事档案中搜集的个人数据的诉讼作出判决,因为要求提供的相关信息涉及警察职务行为,因而是公法领域采取的一项措施。在此,不适用《行政法院法入门法》第23条规定的普通法院的诉讼途径,因为涉及的只是为侦破刑事犯罪而采取的措施。[32](www.daowen.com)

对秘密监视措施合法性的要求,还包括通知义务这一法律规定。由于相关措施唯有在当事人不知情时方能达到其目的,为确保主体权利保护,立法机关必须根据《基本法》第19条第4款作出规定,原则上至少事后要让被监视者了解对其采取的监督措施。[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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