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跨界水资源研究的必要性

跨界水资源研究的必要性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跨界水资源最常见的形态为国际水道。跨界水资源如何有效分配、公平利用、最佳管理、形成机制等是国际水道流域面临的重要问题。可以说,水资源问题成为国家间和地区间动荡的重要诱因之一。在1997年5月2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表明跨界水资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进程中取得了一次成功的尝试,国际水法的编纂取得了一次进步,但编纂国际水法仍然需要再努力。

跨界水资源研究的必要性

1.跨界水资源的重要性

水是构成生命体的基础,是人类得以生存的生命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水资源是人类活动及其他生物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资源,跨界水资源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联合国欧经委在1992年3月17日通过的赫尔辛基规则——《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保护和利用公约》的规定,跨界水资源是“指任何标识、跨越或位于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边界的地表和地下水;如果跨境水资源直接流入海洋,这些跨界水资源止于其各自的河口与其河岸低潮线各点之间的那条直线部分”。[1]跨界水资源最常见的形态为国际水道。“国际水道”是国际河流[2]的广义之称。国际河流一般指流经或分隔两个和两个以上国家,它包括同一水道中不同国家相互关联的河流、湖泊和含水层等。“全球共有286条国际河流,分布在全球各主要大洲,为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所分享,其流域覆盖范围几乎占了地球陆地面积的一半。”[3]这些流域涉及的人口达到20亿。换句话说,在水资源的重要性的共识下,跨界水资源也不例外。跨界水资源如何有效分配、公平利用、最佳管理、形成机制等是国际水道流域面临的重要问题。

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出现,国家主权意识的强化,在经济发展的强烈诉求背景下,国家之间较容易受到跨界水资源问题影响。尤其在某些水资源短缺地区,跨界水资源冲突极其容易引发国家关系紧张,实例并不少见。可以说,水资源问题成为国家间和地区间动荡的重要诱因之一。为此,1972年联合国第一届环境与发展大会公开断言:“石油危机之后,下一个危机就是水危机。”1977年联合国大会进一步指出:“水,不久将成为一个深刻的社会危机。”[4]1995年世界银行副行长萨拉杰丁(Ismial Serageldin)曾预言:“下个世纪必有水战。”[5]前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Kofi Annan)也认为:“对于淡水资源的激烈竞争,在未来可能成为冲突和战争的来源。”[6]水作为一种流动性资源,水资源的特性在时空上变化大,不太遵从传统的政治边界走向。跨界水资源给许多政治家、经济学家、工程师等带来了诸多挑战。就跨界水资源问题,国家之间展开合作、有效管理、建立制度无疑是最佳之策。尽管跨界水资源争端较常发生,但很少会发展成大规模的冲突,因为冲突本身会影响着资源的利用。[7]对跨界水资源的重要性进行深入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

2.跨界水资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是国际水法发展的必然趋势

当下,人类文明已经进入21世纪。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社会向前发展,国际法的发展呈现许多新的态势。值得注意的一个态势是国际法的领域的客体进一步扩大——“其调整范围不断向非传统安全领域延伸”[8]。国际法面对日益扩大的范围和不断增多的待调整对象,必然需要丰富和发展新的法律规范,这将会带来与之相关的国际规范总量的增加,相应地也会不断出现新的法律部门和制度。[9](www.daowen.com)

国际水法是国际法新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细分支学科,跨界水资源相关法律问题也正是国际水法领域中非常重要的问题之一。这更加反映了国际水法的发展与跨界水资源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国际水法早期的发展受时代的局限性的影响,更多的注意力集中于水道航行权利方面;之后由于工业革命的推动,经济的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加,相应地带来极大的水资源需求,又转向了跨界水资源的分配方面;在此之后,由于工业的发展带来水污染问题的产生,开始关注并日益重视跨界水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不同的阶段,面临不同的跨界水资源问题,自然对跨界水资源的关注点存有差异,不同时期相继提出了许多新的观念和国际规则。实践证明,这些观念和规则成为了习惯法的规则,直接发展并丰富了国际水法。国际水法经历了由“软法”到“硬法”的转变。因为国家在跨界水资源方面有国家利益的考量,在相关法律欠缺的情况下,较为容易产生权益上的争议,也正如盛愉所说:“国际水法历来被认为是一个最不稳定的领域。”这也就不难理解“一条国际河流,就有一种制度”的说法。要全面地研究国际水法,既离不开全球国际河流的总体研究,也离不开个体差异性的比较研究。在1997年5月2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表明跨界水资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进程中取得了一次成功的尝试,国际水法的编纂取得了一次进步,但编纂国际水法仍然需要再努力。中印跨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构建,只有制定出能符合两国共同利益的法律政策,才能促进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两国经济的发展。

3.气候变化的背景给跨界水资源的研究带来重要挑战

气候变化问题是人类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人类发现气候变化问题起始于环境发生的变化。随着1972年6月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以及1992年6月在里约日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达成的共识,认识到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关系到世界各国人民幸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世界各国人民所迫切期望和政府高度关注的主题。全球国家、国际社会、人民都应携手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2001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以下简称“IPCC”)的第三次评估报告指出,气候变化对水文、资源、粮食、能源生态系统、人类健康以及人类居住等各个方面都有影响。[10]气候变化同样也对跨界水资源流域国家带来巨大的挑战。因为气候变化会影响到跨界水资源的分布变化。比如,它会影响到跨界水资源年内和年际总量变化,有可能会造成洪涝、干旱等极端自然灾害,尤其是气候变暖,容易加速冰川融化,对河川源头为冰川融水的地表径流造成较大影响[11]。由于目前有关跨界水资源条约中,缺乏气候因素对水文影响的考虑,较容易增加水文风险,加剧跨界水资源所属主权国家的紧张关系。如前所述,跨界水资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跨界水资源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相应地应研究气候变化在从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会如何影响到跨界水资源的合作、冲突及争端。气候变化会对跨界水资源产生负面影响并非是危言耸听,即便是有质疑,笔者认为也有必要客观地评估这些影响,急需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