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香料以外,亚洲的棉织品、茶叶以及咖啡也是欧洲人非常关注的主要商品。在欧洲的海船频繁往来的17和18世纪,印度次大陆上的几个重要的棉织品的出产地就已经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如西北印度的旁遮普与古吉拉特邦地区、东南印度的科罗曼德尔海岸以及孟加拉地区等。织品的棉线越细,就越能够织出细密和精致的华丽的纹样。这几个地区除了容易取得棉花与染料以外,自古以来以村为单位培养出来的机织工与染匠也具备高超的技术,生产出高级的面织品,它们不仅花样繁多,而且色彩艳丽,几乎可以与丝织品媲美。其中著名的有精细棉布(muslin)、印度印花布(chintz)、平织布(poral)、棉丝混织布(bafta)、格子棉布(gingham)等。荷兰东印度公司与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南亚次大陆建立了据点以后,开始注意这些棉织品。在17世纪下半叶,棉织品也与丝织品一样,通过荷兰以及英国东印度公司大量地进入欧洲。在1660年以前,荷兰人和英国人从印度进口纺织品进入欧洲,不过大部分货物的等第都比较粗糙。早在葡萄牙人主宰印度洋贸易的时代,他们就已经将从印度运来的粗糙的低价平织棉布转口销售到美洲,作为给当地的从事甘蔗生产的奴隶工人穿着的衣料。荷兰与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也将这些粗糙的棉布转口销售到加勒比海域的一些岛屿上。当时荷兰人和英国人还将一些粗糙的棉织品运输到非洲西海岸,将它们作为以物易物的货品。一些更好的更精致的棉织品则留在欧洲被用作欧洲人家庭的桌布而不是穿在身上的衣服。在17世纪的最后几十年,印度的布料一度在欧洲特别是英国与荷兰非常流行。荷兰的棉织品的进口量在1668年至1670年间,占阿姆斯特丹进口总额的24%,在1738年至1740年间占28.58%。在荷兰,一些道德家们悲叹:“从印度来的这些加工产品在这里广受欢迎,以至于那些向家庭主妇献媚的人总是夸耀她们的人品就像印度来的布匹一样好,以此方式讨好她们。”印制在这些布匹上面的图案有时不完全来自印度风格的灵感,不过大部分的织品采用的图案是印度风格或是模仿印度风格的。1685年,荷兰东印度公司雇用了一名叫赫里特·科林昆的杰出的彩绘师以及棉织品业者,将他派到南印度的科罗曼德尔海岸,以欧洲人喜欢的图案以及素材传授给印度当地的棉布织工,比如教他们将花纹之间的间隔拉开,使得织品看起来更加优美和富于节奏感。他创作的图案织出的棉布后来在欧洲销售得很好,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长期贩卖的重要商品。有人甚至在荷兰的市场上发现在一些出自印度最南端的科罗曼德尔地区的纺织品上面有日本的图案。
1697年荷兰东印度公司从亚洲进口的纺织品以及布料价值500万弗罗林,其中少于1/3的产品出自孟加拉地区。在此期间,荷兰人一直超过英国的竞争者,但是在18世纪早期,英国人则后来居上。在1731年至1735年之间,英国东印度公司购买的丝织品的数量是荷兰人的两倍。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成功之处还在于他们从印度进口布料的时候,没有遭遇荷兰的纺织工人以及手工业者的有效的抵制,但是荷兰的情况正好相反。1720年,英国立法全面禁止从荷兰进口印度的白棉的印花布。事实上,英国本国原有的呢绒织布业的织工早已对从印度进口如此大量的棉布感到不满,因为来自印度的棉布对于他们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他们担心的主要还不是来自荷兰出口的棉布,而是英国直接从印度进口的大量棉布,对于荷兰的棉布进口的抵制只是他们抵制活动的一部分。
羽田正教授根据重松伸司《马德拉斯物语》以及石田千寻《日荷贸易史研究》指出,荷兰人也大量地向日本出口印度的棉织品。以前在葡萄牙-日本通商时代,葡萄牙人就已经贩运过这类印度的布匹到长崎等地,在当时日本的“南蛮屏风”上就有绘画表现过葡萄牙人以及他们的印度仆人穿着这类布料做成的衣服和灯笼裤,还有的画中表现这类布匹存放在店铺里出售。在荷兰-日本贸易时代,荷兰人继续将科罗曼德尔沿海地区、孟加拉以及古吉拉特地区的棉布运输到日本,由于中国人也运来这些平织布以及有条纹的棉布,江户人将它们总称为“唐栈”,日本人最欢迎的就是科罗曼德尔海岸的织品,称它们为“栈留缟”(santomejima),这个名称与马德拉斯附近的圣多玛(São Tomé)有关,此地就是传说中的耶稣十二门徒圣多玛在南印度殉道与埋葬的地方。“栈留缟”的基本色调是蓝色、白色、淡褐色、深褐色,这种组合非常具有异国的风味。荷兰人还将一种被日本人称为“奥屿”的印度棉布带到日本。所谓“奥屿”就是“格子布”(gingham)。这个名称在1638年首次出现在荷兰东印度公司赠送给将军的贡品名单中,德川幕府也就在这个时候考虑将葡萄牙人彻底拒之于国门之外。“唐栈”以及“奥屿”在当时都是价格很高的棉布,到了18世纪的后半期,江户的幕府将军和幕僚都喜欢穿直条纹的棉布和服,将其当作“风骨”的表现。还有富裕的商人以及游女以及“若众”(12至20岁的男妓)也喜欢这类条纹布。
1660年以后,荷兰与英国东印度公司贸易竞争的货品中的另外一些来自东方的作物就是茶叶和咖啡,它们流入欧洲以后改变了当地人民的社会生活和饮食习惯。现在人们对于欧洲人在什么时候开始喝茶并没有一致的看法。16世纪时是在澳门的葡萄牙人最初把茶叶带到欧洲的可能性很高,但是没有确切的证据。羽田正指出目前最早的茶叶进口欧洲的记录是荷属东印度公司的船只在1610年将茶叶带回本国,当时荷兰人喝的很可能是日本的抹茶。17世纪初年,在荷兰共和国茶叶先是在药店里出售给一般的市民,当时,荷兰人将茶视为一种药用的饮品。许多人普遍相信饮茶有益于健康。荷兰的一些学者也开始讨论喝茶对于人的健康的功效,不过人们的意见并不一致。有人说喝茶对于人的健康特别是大脑有害的,多饮茶会使人得病。另外一些人则说喝茶会使人精神豁达,提神而且消除睡意,还可以医治头重、湿眼以及弱视,总之能够促进身体健康。阿姆斯特丹的一位著名的医生尼古拉斯·图尔普(Dr. Nicholas Tulp)向广大民众推荐说喝茶是医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他的同事科奈利乌斯·德克(Dr. Cornelis Decker,其化名是Bontekoe)在向病人推荐此种来自东方的饮品医治病人方面更富有热情,并且十分夸张。科奈利乌斯·德克要求那些可怜的病人每天要喝200杯茶,他在1679年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关于卓越的草本植物茶的论述》(Tractaat van het excellente cruyt thee or Treatise of the Excellent Herb Tea),极力推崇茶在医治疾病方面的功效。据说这本书的出版得到东印度公司领导层“17绅士”的资助。然而,科奈利乌斯·德克的极力宣传并没有使得茶叶的进口量在一时间有很大的增长。
直到17世纪下半叶茶叶和咖啡的消费量才在欧洲持续增长。早在17世纪下半叶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想在中国建立茶叶贸易的商行,但是没有成功。不过,荷兰人仍然从各种不同的途径购买到中国的茶叶并运回本国。到17世纪末叶的时候,茶已经在荷兰成为大众化的饮品,它们与牛奶一同被当街出售。尽管英国人、法国人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家的茶叶消费量已经非常之高,荷兰人还是继续从东方大量进口茶叶以满足国内以及欧洲各地的消费需求。1651年至165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阿姆斯特丹分部举行了第一次茶叶拍卖,17世纪虽然没有明确的统计数字,但是到了18世纪以后,茶叶逐渐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向欧洲进口的重要商品之一。1712年至1713年,茶叶的进口额只占东印度公司总进口额的2%,但是到了1730年至1732年已经增长到了18.8%, 1771年至1773年则增长到24.2%,到了1789年至1790年甚至占到54.4%。1734年至1785年是荷兰茶叶贸易的黄金时代,当时茶叶进口的总量已经达到每年350万磅,比以前增加了4倍。在1739年以后,茶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从东方运回欧洲的最富有价值的单一商品。1756年,荷属东印度公司在阿姆斯特丹设立了中国事务委员会,它对于规划公司对中国的贸易有绝对的决定权。从那时起,每年公司都有固定的从事对中国贸易船只从东方驶回荷兰省和泽兰省,其中许多船只都与荷兰与广州之间的茶叶贸易有关。有人统计,从1757年至1781年的24年间,荷属东印度公司对中国的茶叶贸易无间断地获得利润,每次从广州进口的茶叶就可以获得季节性的利润达3316808磅,平均总利润可以达到94%。
从17世纪下半叶至18世纪初年,茶在荷兰共和国终于被人们视为一种有益于健康的时髦饮品。为了显示茶是高档的和时髦的,人们将茶放在日本的瓷器杯子里喝,并配以最佳的糖和镀金的茶勺,杯子则要放在镶嵌有花纹图案的桌布上。喝茶首先是在荷兰上流社会中普及开来的。由于茶主要是一种适宜在家庭中品尝的饮料,所以茶会对于妇女而言就成为一种很重要的社交活动,她们会营造出一种专门用来喝茶的特别的沙龙(茶室),并且配以高品质的茶具,茶会也就成为家庭的社会地位的象征。最初的时候,茶会在午餐以后的下午一点至两点的时候开始,不久以后就逐渐延迟到下午的更晚的时候举行。有人曾说,喝茶配以司康饼和饼干的“下午茶”始于19世纪的英国,其实,早在一个世纪以前的荷兰共和国这种风俗就已经普及开来了。
与茶相比,咖啡在欧洲市场上是较晚出现的流行饮品,但是上述那位精力旺盛的医生科奈利乌斯·德克仍然将它比喻为像茶一样的有益于健康的良药。他认为咖啡可以万无一失地包治“坏血病、喉咙痛、腹绞痛、痛风、胆汁质、口臭和红眼病”,还有其他许多种好处。此种饮品不久就变得非常流行,尽管在荷兰以及欧洲其他地方,有一些医生认为茶和咖啡是有害的药物。当时,有一位名叫多明尼·法朗索瓦·瓦伦特(Dominine François Valentyn)的医生就持这样的观点,他认为:“咖啡在我国流行如此之广,以至于少女们和女佣们每天早上不喝咖啡,就不会做穿针引线的活儿。”他指责英国人将这种有害无益的习俗介绍进了荷兰。1700年,茶和咖啡已经在荷兰非常流行,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荷兰人的酗酒的恶习,尽管荷兰的工人们在他们负担得起的情况之下仍然最喜爱喝加糖的白兰地。在图尔普和他的同事科奈利乌斯·德克极力推崇茶和咖啡的益处以后一个世纪时,有一位阿姆斯特丹的医生写道:“普通人仍然喝大量的白兰地,他们相信这样可以使胃变得强大;但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没有茶,他就撑不住很长的时间。”阿姆斯特丹交易所几十年来每天都有这两种饮品的日常交易,他们已经非常明了这两种新的物品在未来将成为市场上的所谓紧俏商品。
饮茶和咖啡在荷兰同时普及开来。1749年,在莱顿有50家出售茶叶和咖啡的店铺。除此以外,还有5家是专门出售茶叶的店铺。从1752年开始,所有的销售咖啡以及茶叶的商人都要及时地登记他们的姓名以及地址。在官方公布的商人名单中销售咖啡以及茶叶的商人占了很大一部分,还有一小部分是用船只运输咖啡以及茶叶的商人。咖啡店比茶叶店的数量要多,但是咖啡店有时也经营茶叶的生意。许多咖啡店同时出售茶叶。当时,荷兰各城市的茶叶店非常容易被人认出来,因为这些店铺的门楣上的装饰很有特色,上面总写着“大茶罐”或者“小茶树”等字样。橱窗的装饰上也有袋子的图样,上面有“咖啡或茶”的标签,以此吸引路人前来购买。在18世纪上半叶的乌特勒支,店主们在付完茶税以后,必须在店铺的前面挂一块牌子,上面写上“这里出售咖啡和茶叶”。(www.daowen.com)
当时,在荷兰出售茶叶只能在店铺里进行,茶商不得在街上叫卖。持有执照的店主必须保留一份记录,上面清楚地记载着大大小小的茶罐以及茶叶桶装载的茶叶的分量以及罐和桶的数量。在乌特勒支省,政府对进入该省的咖啡、鹰嘴豆以及茶叶都有课税。1702年的时候,每一磅茶叶课税1荷兰盾,以后逐年增加,到1744年的时候达到每一磅茶叶课税8斯蒂弗思,毫无疑问,这是与茶叶价格的上升有密切关系的。一般来说,咖啡店的店主支付的税收要比茶叶店的店主更低,如果同时出售茶叶和咖啡就不需要支付额外的税收。随着时间的推移,茶叶、咖啡以及巧克力等来自域外的饮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
【注释】
[1]David Woodward, The History of Cartography, Cartography in the European Renaissance, vol.3, Part.2, pp.1437—1438.
[2]此书中译本为:格劳修斯:《论海洋自由或荷兰参与东印度贸易的权利》,马忠法译,张乃根校,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3]书名为De Indiae utriusque re naturali et medica Libri quatrodecim quorum contenta pagina sequens exhib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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