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共和国与西班牙之间的冲突发生在欧洲,但由于西班牙在海外有着辽阔的殖民地,而且这一时期又是葡萄牙和西班牙两国合并时期,因而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舰队与西班牙人的冲突也就波及原先西班牙以及葡萄牙在三大洲的殖民地。
当荷兰在16世纪末叶经历摆脱西班牙人统治的八十年战争的时候,不仅仅是西班牙就连葡萄牙的海外殖民地都遭受到荷兰人最为严峻的攻击。即便在1640年葡萄牙人摆脱西班牙人的统治重新复国以后,荷兰人也一刻没有放松对于葡萄牙海外殖民地的攻击。博克塞认为,由于伊比利亚人的殖民地遍布世界各地,荷兰人与他们的战斗也遍布四大洲和七大洋,因此可以说早在17世纪荷兰人与伊比利亚人就在全世界开战了,而非1914年至1918年欧洲的大屠杀才可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当然,相比之下荷兰与伊比利亚冲突造成的伤亡要少得多,但当时世界上的人口以及这两个交战国的人口也少得多(仅就葡萄牙和荷兰交战双方各自国家的人口而言都没有超过150万);不过,他们之间的战斗无疑是世界规模的:除了佛兰德斯和北海地区以外,参加战争的地区还包括亚马孙河口、安哥拉内陆、印度西海岸、锡兰、中国澳门地区、帝汶岛和智利沿海这些相距遥远的地方。他们争夺的目标包括摩落加群岛的丁香和肉豆蔻、锡兰的肉桂、马拉巴的胡椒、墨西哥和日本的银矿、几内亚的黄金、巴西的蔗糖和西非的奴隶。更有甚者,葡萄牙人与荷兰人的全球性的斗争还在不同的时间和地方将第三方拖入其中,他们中有英国人、丹麦人、刚果人、波斯人、印度人、印度尼西亚人、柬埔寨人、中国人和日本人。在南亚以及东亚,荷兰人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向葡萄牙人的“东印度国”发起进攻。
进攻锡兰、科罗曼德尔、马拉巴沿海以及望加锡 从1595年至1605年,荷兰派遣了100多艘战舰来到东方的印度,他们直接进攻锡兰以及以果阿为中心的葡属“印度国”以及印度尼西亚岛上葡萄牙人军事防御和航海力量较为薄弱的地方,有计划地劫掠从波斯湾到日本的葡萄牙人在亚洲的贸易港口,将葡萄牙漫长的殖民地链环上的据点一个又一个地攻陷。在1635年英国人与葡萄牙人达成谋求和平的《果阿协定》以后,荷兰人加紧进攻印度洋上的葡萄牙人。1641年荷兰人与葡萄牙人在海牙达成的以十年为期的和平协定在海外也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荷兰人目的之一就是巩固他们对马六甲的占领。同时,荷兰人继续对果阿的港口进行封锁,并加紧对锡兰展开攻击,对那些即将入口的猎物,荷兰人显然并不想马上因停战协定而松手。到1645年6月,在巴西东北部爆发了葡萄牙人反抗荷兰人的战斗,荷兰人以此为借口中止了本来一直要到1652年才终止的海牙停战协定。荷兰人的这种做法,不仅是因为荷兰在国际政治中的需要,而且是由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理事会“17绅士”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
17世纪50年代中期的时候,荷兰人首先加紧了对于锡兰的进攻。1655年至1656年,荷兰人发动了对于科伦坡(Colombo)城市的规模很大的围攻,有2000 名东印度公司的军队围困这个城市长达7个月之久,荷兰的军队还得到了僧伽罗人同盟军的支持,在攻占了这个城市以后,荷兰人最终垄断了锡兰当地的肉桂生产以及贸易的市场。当时,葡萄牙人退居锡兰的北端以及印度次大陆的最南端,并且在此之后还是长期盘踞在那个地方。不过,荷兰人并没有控制整个世界市场的肉桂贸易,特别是马拉巴沿海地区比较粗糙的肉桂种植与贸易还是掌握在葡萄牙人的手中。1657年,葡萄牙人与联省共和国的战争爆发,东印度公司怀有野心占领所有葡萄牙人在亚洲的贸易据点,他们首先派出一支部队在杰出的军事指挥官李杰洛夫·凡·戈恩斯(Rijikloff van Goens, 1619—1682)的率领之下进攻锡兰。戈恩斯是“集士兵与商人于一身”的人物,他出生于弗里斯兰,十岁的时候成为孤儿,被巴达维亚孤儿院收养。从1636年至1646年,他从一名普通的商人成为东印度公司的高级职员。1650年,他作为指挥官指挥军队攻击暹罗,以后又作为使节出访马塔兰苏丹的朝廷。1654年,他指挥舰队在马拉巴沿海摧毁了5艘葡萄牙大帆船。次年,他指挥东印度公司回国的舰队回到荷兰本国。在向“17绅士”报告的时候,他猛烈批评了1650年公司训令中的和平政策,指出在充满敌意的亚洲海域唯有保持和扩大军事存在才是唯一的出路。回到东方以后,他受命进攻锡兰,他指挥的军队横穿整个锡兰岛,攻击在当地的葡萄牙人以及与荷兰人为敌的原住民,在实现了这些目标以后,他指挥荷兰军队渡海进攻葡萄牙人设在南亚次大陆南端的杜蒂戈林(Tuticorin)要塞,此地是控制南亚次大陆以及锡兰岛之间的海峡的战略要地,它是一个自然的港口,附近的海岸以出产珍珠为业,葡萄牙人很早就来到了这个地方。荷兰人攻占了这座要塞。然后,荷兰军队征服了贾夫纳半岛,并且占领了贾夫纳(Jaffna)和马纳尔(Mannar),这两个地方是葡萄牙人在锡兰的最后的据点。然后,荷兰军队挥师北上,再次渡海进军攻占了葡萄牙人在内加帕蒂南(Negaptnam)的巨大的要塞,控制了印度南端的科罗曼德尔沿海地区。
最后,荷兰人开始准备进攻马拉巴沿海地区。早在几十年以前,荷兰人就已经在探测和窥视葡萄牙人占据的马拉巴沿海地区了,早在1660年以前,葡萄牙人为了防范荷兰人的攻击,在沿着海岸线的一带修筑了一系列坚固的要塞和工事。葡萄牙人起初进行了抵抗,但后来荷兰人压制并且战胜了他们。此时,不仅葡萄牙人,而且在印度和本国的英国人也开始紧张起来了。英国人想要阻止荷兰人与葡萄牙人在欧洲的和平谈判,他们担心葡萄牙人会给予英国人太多的特权,他们也担心葡萄牙人在印度西海岸的势力会迅速衰落,导致荷兰的过于强大,由此破坏了势力的均衡。1661年8月6日,荷兰与葡萄牙在欧洲签订了《海牙协定》,该协定规定荷兰共和国承认葡萄牙王国对于巴西的主权,葡萄牙则支付荷兰400万雷亚尔的补偿金,在16年中付清。该协定使荷葡双方的冲突告一段落,葡萄牙人满足于他们在巴西的地位的确立,甚至在1665年至1667年和1672年至1674年英荷之间发生战争时,再也不想利用这个良好的时机去夺回它在亚洲的损失了。但是,荷兰军事指挥官凡·科恩并不停手,他在里斯本批准和平协定以后的1662年2月,率领军队进攻了葡萄牙人统治下的卡拉甘诺尔(Cranganore),最后,在1663年,东印度公司的2000名士兵以及他们的同盟军公然违反和平协议,攻占了葡萄牙人长期占领的马拉巴海岸的仅次于果阿的重要港口科钦附近的要塞。
戈恩斯在印度西南沿海的战略就是将贸易、外交和军事合为一体与葡萄牙人竞争。他的基本的政策就是要与科钦以及其他地方的原住民中的王公达成协议,将原来由葡萄牙人居住的城市割让给荷兰人,并且承认荷兰人是科钦原住民中的王公的“永久的保护者”,这样西印度公司就可以控制科钦原住民中的王公统治以外的其他地区了。1663年3月,荷兰人与科钦的原住民中的王公达成了协议,以前由葡萄牙人拥有的一切的特权现在都转移给了荷兰人,荷兰人拥有了科钦的胡椒以及肉桂出口的垄断权。邻近的坎纳诺尔的原住民王公也与荷兰人签订了协议,将当地葡萄牙人的要塞转让给了荷兰人,并让荷兰人专营当地的胡椒贸易。最后,在1665年,荷兰人运用外交技巧,让印度西南海岸最南端的特拉凡戈尔(Trevancore)王公在其领地上停止了与英国人、葡萄牙人以及丹麦人的一切贸易活动,只将该国出产的胡椒卖给荷兰西印度公司。
为了保障在西印度海岸的香料贸易,荷兰人还在西印度的海岸建立了海上巡航的制度。在17世纪60年代的中期,荷兰人几乎完全在西印度的沿海地区的贸易活动上占了主导的地位。葡萄牙人在果阿以南的势力完全被打败了,英国人在马拉巴沿海的贸易也受到了压制。不可否认的是,荷兰人的成功是由于他们拥有的强大的海军力量以及卫戍部队,而且他们的外交手腕也发挥了很大的影响力。同时,与英国人以及葡萄牙人相比,荷兰人在商业活动上也有他们不可替代的独到之处,那就是他们将日本的铜以及印度尼西亚的丁香带到了印度西海岸,作为与马拉巴人和科罗曼德尔人交易时很受欢迎的特有的物品。而英国人只能从孟加拉带来鸦片,这在马拉巴当地的贸易中也是很独特的“商品”。同时,荷兰人也极力阻止古吉拉特以及孟加拉商人充当英国人在胡椒和鸦片贸易上与当地人之间的中介人。荷兰人禁止当地的印度商人将胡椒、鸦片、棉花以及小豆蔻等商品运输到任何别的地方,否则就要没收船只与船上的商品。荷兰人只给自己的船只以执照从事这些货品的交易。一位在苏拉特的英国商站的职员指出,荷兰人几乎控制了印度西海岸的所有的港口,他们在海边建立了小的要塞和瞭望站,每个瞭望站配备8至10个人,还有用于追击的小船,几乎没有什么船只和流通的商品可以逃过他们的眼睛。科钦当地的许多人都染上了鸦片瘾,他们只能够从荷兰人那里得到鸦片,否则就没有办法活下去。荷兰人已经在他们中间建立了一种声望,所有的当地人都把各地生长出来的胡椒用大车装运卖给了荷兰人。
随着荷兰军事以及商业势力的扩张,荷兰在东印度的卫戍部队的军费也在不断地增长。1664年,为应对锡兰中部康蒂国王(king of Kandy)的反叛,荷兰人将锡兰内陆出产肉桂的地区整合起来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这些地区以前一直是分散地各自为政的。在17世纪60年代的中叶,荷兰在锡兰的军费开支迅速增加,在十年之间从每年的700000荷兰盾增加至1000000荷兰盾。从17世纪50年代末叶起,荷兰已经垄断了当时的肉桂贸易,肉桂不仅成为荷兰向欧洲出口的主要商品,而且成为它向印度北方以及通过西班牙人向加勒比和西班牙人统治下的美洲出口的重要商品。根据当时人的估计,荷兰人从亚洲装船运往欧洲的肉桂中大约有2 /3最后是被西班牙人以及西班牙统治下的美洲居民消费掉的。
如果说荷兰在东印度的军事扩张是非常迅速的话,那么它所获得的利润也是快速上升的。根据学者J.H.伊斯列尔的说法,在17世纪50年代早期,荷兰东印度公司每年向欧洲出口大约25万磅的肉桂;在17世纪50年代中期葡萄牙人出口的那部分已经被取消了。1659年以后,荷兰人每年向欧洲出口的肉桂超过了40万磅,另外还有15万磅出口到科罗曼德尔、孟加拉和苏拉特。在17世纪50年代早期,肉桂在阿姆斯特丹出售的价格大约是每磅1.5荷兰盾。到了1658年9月,每磅的售价是3荷兰盾,再到17世纪60年代,已经超过3荷兰盾。荷兰军事指挥官凡·戈恩斯信心满满,他想要进一步扩张。锡兰和马拉巴地区需要稻米和其他的食物,还需要产自科罗曼德尔、古吉拉特以及孟加拉的棉布。在17世纪60年代,东印度公司保留了对香料以及药物的垄断,但是允许印度北方的商人前来出售稻米以及棉布,以此换取购买当地的大象以及槟榔果。不过,荷兰人的最终目标是排挤掉古吉拉特和孟加拉的商人,将这一地区的贸易全部控制在他们自己的手中。到17世纪70年代的时候,荷兰人试图阻止北方的印度本地商人与锡兰人进行贸易。
荷兰人与葡萄牙人之间持久的冲突,使葡萄牙人在亚洲蒙受了毁灭性的灾难。在冲突期间,葡属印度耗尽了钱财和人力,到冲突结束的时候,葡属印度的繁荣已成为光荣的过去。早在1603年,果阿总主教梅内塞斯已经预感到荷兰人的威胁,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因为荷兰人夺取我们的商业港口,抢劫我们停靠在那些海域的船只,我们这个国家,特别是最南部的边远地带,目前已处于非常危险的困境之中。”为了应对荷兰人的威胁,从1624年至1625年,葡萄牙人花费50万克鲁扎多建造舰队与荷兰人及其英国盟友周旋,但是并不成功。所以在与荷兰人的竞争与战斗中,在印度西海岸的葡萄牙人处处处于弱势。不过,荷兰人一直没有直接地攻击葡萄牙人在印度西海岸的首府果阿,而是对果阿实行了海上封锁的措施。荷兰人与莫卧尔朝廷经过一番外交上的密谋以后,他们开始在每年在果阿的港口外面拦截从里斯本至果阿之间往来航行的船只,在它们抵达或离开果阿港口时袭击这些船只。这种常规的封锁有效地阻断和瓦解了以果阿为中心的贸易活动。从1641年至1644年没有一艘武装商船能够离开果阿前往葡萄牙。葡萄牙船只的运货和卸货不得不转到果阿以北的港口如巴辛、曹尔和孟买。将货物从果阿运往北方的港口须增加许多额外的费用。荷兰人是从1638年到1644年第一次封锁果阿,同时又于1644年封锁葡萄牙人在巴西的殖民地伯南布哥。但是,荷兰人在巴西的西北方被葡萄牙人打败了,于是又将主要的精力集中到印度洋上的果阿,于1656年至1663年第二次封锁果阿。他们在果阿的港口外面布置舰队,拦截和攻击葡萄牙人的船只。这两次封锁给葡萄牙人造成很大的打击。在雷尼亚雷斯任总督期间(1629—1635年在任),葡萄牙损失兵员1500名,船只153艘,被荷兰人截获的战利品价值550万克鲁扎多。在下一任总督的三年任期内,有4000名葡萄牙士兵阵亡;为补充兵员,葡萄牙从本国抽调了500名士兵来印度。葡萄牙人在船只方面的损失也十分惊人:在整个16世纪,葡萄牙共有768艘船只从里斯本驶往东方,1579年时损失了10%;但是从1580年至1612年,只有63%的船只安全返回欧洲;仅1592年至1602年就有38%的船只在里斯本至果阿的航线上沉没。另一种统计则是:在1629年至1639年间与荷兰人的冲突中,葡萄牙损失了6000名男子,160艘船只,被荷兰缴获的战利品价值7500000歇拉芬(xerafins)。在马六甲、科伦坡、加纳拉和马拉巴定居点的围城战中,葡萄牙人的损失就更为惨重。面临荷兰人的严酷打击、封锁和贸易竞争,果阿的对外贸易额急剧衰落,在17世纪,果阿的海关收入急剧下降,从1600年的270万克鲁扎多降低到1617年的180万克鲁扎多,到1635年为140万克鲁扎多,到1680年只剩下50万克鲁扎多。
在1636年至1644年荷兰有计划地封锁了果阿,1636年至1641年季节性地封锁马六甲期间,历任果阿的总督都极力想打破荷兰人的海上优势,尽管他们不间断地向本国政府(在1580年至1640年统治葡萄牙与西班牙两国的为哈布斯堡王朝,在1640年以后则为复国以后的出身布拉干萨家族的若奥四世政府)请求支援,但是总是没有得到充分的满足。葡萄牙或者说是整个伊比利亚半岛在船只、人员以及金钱方面都极不充裕,大部分的葡萄牙以及卡斯蒂尔的资源都要转而投入应付和抵抗荷兰西印度公司在1625年以后对于巴西的进攻中去。西班牙的菲律普四世以及独立以后的葡萄牙的若奥四世的国策顾问一致认为巴西的白种人口更多,由制糖业带来的财富也更多,因此,保卫巴西要比保卫财政窘迫的“印度国”更为重要,在此情形之下,葡萄牙人在与荷兰人的战斗中处于弱势是不可避免的。
除了戈恩斯以外,荷兰军队中另一位著名的将领就是科尔内利斯·斯贝尔曼(Cornelis Speelman, 1624—1684)。他出身于鹿特丹的富裕的市民家庭中,在18岁的时候乘船前往巴达维亚,以后他一直在亚洲作战和生活。当他还是一位年轻的商人的时候,他已经是1651年至1652年荷兰出使波斯宫廷的书记官。当他成为高级商人以后,又在1663年至1665年被晋升为荷兰在南印度科罗曼德尔几个商站的总督。他常年沉迷于饮酒和女人中,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努力勤奋地工作,成为一名出色的会计师。他能够说流利的马来语,并且与科罗曼德尔、西里伯斯岛(今印尼苏拉威西岛的旧称)以及爪哇岛的原住民沟通。1667年至1669年,他率领荷兰的军队进攻望加锡,并通过两次艰苦的战役征服了这个地区。他的远征军除了荷兰人以外,还有印度尼西亚的同盟军,其中的兵员主要是安汶岛的原住民,还有布吉人(Buginese,生活在今苏拉威西岛、小巽他群岛等地的原住民)等。荷兰在占领了望加锡以后,关闭了从摩鹿加群岛走私丁香的主要通道。当时,常驻在这里的和流动的葡萄牙人、英国人以及丹麦人经常往来此地从事走私贸易,现在荷兰人不允许他们这样做了。
进攻中国澳门地区失利与侵占中国台湾地区的失败 在远东,荷兰人与葡萄牙人的战争则是在香料群岛开始的。林斯霍顿早在他的游记中写道:如果这个地区被荷兰人占领的话,那么别人就很难与他们匹敌了。于是,荷兰人加紧在这个地区与葡萄牙人对抗。葡萄牙在香料群岛要塞的专横跋扈以及对本地商人的巧取豪夺使得当地人很容易转而与荷兰人结盟。在当地人的支持以及主动合作之下,荷兰人有效地限制了葡萄牙人在马六甲的影响,不仅如此,他们还对马六甲附近在果阿和中国澳门地区之间来回往返的葡萄牙船只造成极大的威胁甚至打击。
在此期间,荷兰人非常注意中国澳门地区在东西方贸易中的特殊地位。在澳门的葡萄牙人与荷兰人发生冲突最初是在1601年9月,当时荷兰舰队在范·内克(Jacob Cornelius van Neck, 1564—1638)率领之下与澳门的葡萄牙舰队发生激战,一些荷兰人被葡萄牙军队俘虏,其中一些战俘被处死。荷兰舰队司令黑姆斯凯尔克(Jacob van Heemskerck, 1567—1607)盛怒之下,率部众伏击葡萄牙船只,1602年3月,两艘荷兰船只在南大西洋的圣海伦那岛的外海,俘获了葡萄牙船只“圣耶戈号”,缴获大量瓷器和香料。次年,葡萄牙人因荷兰人的袭击蒙受更大的损失。1603年2月的一天,从中国澳门地区出发前往果阿的葡萄牙大武装商船“圣卡特琳娜号”,满载着丝绸、彩缎、漆器、家具和香料,此外还有70吨黄金矿砂和60吨瓷器(约10万件),很可能其中一部分准备在果阿出售。2月25日,两艘荷兰船只在舰长黑姆斯凯尔克的率领下在马六甲海域附近向停泊在港口的这艘葡萄牙船只发起进攻,激战一日,船货半数遭火舌吞噬,但荷兰人仍然缴获了大量贵重的艺术品、漆器、丝绸和陶瓷,并送到阿姆斯特丹展出,其拍卖收入高达340万荷兰盾,约合35000公斤白银。这是一笔巨款,刚刚成立于1602年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总资本不到650万盾,打劫“圣卡特琳娜号”的战利品一下子为公司带入54%的股价总值。这笔战利品的价值还是成立于1600年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总资本的两倍。这对荷兰人来说是巨大的鼓舞,他们“再接再厉”,1603年7月底,由瓦尔韦伊克(Wijbrand van Waerwijck)率领的荷兰舰队在中国澳门地区附近的海面袭击了一艘驶往日本的大帆船,葡萄牙的士兵和船员不战而逃,俘获的战利品价值巨大,仅生丝就有2800包,每包价格500盾,总价值达140万盾。1618年出任荷属东印度第四任总督的科恩(Jan Pieterszoon Coen, 1587—1629)于1622年3月26日在巴达维亚所写的一封信中指出:当年荷兰人就截获了伊比利亚人的9艘小型战舰,其中6艘属于澳门,3艘属于马尼拉。他在信中还指出:“敌人目前境况窘迫,甚至不敢派船出海,他们在东印度穷困潦倒。众商人因此撤离马尼拉、(中国)澳门(地区)、美洛居(香料群岛)、马六甲、果阿等,整个东印度也将失去保障。”
本来,葡萄牙的里斯本当局和卡斯蒂尔的西班牙哈布斯堡王室都认为,根据《托马尔协定》,原先两大殖民帝国在海外的殖民地在行政、军事、经济和传教事务领域都是分开的和互不隶属的。但是荷兰的迅速崛起,迫使伊比利亚的海外殖民地认识到在防务上果阿、中国澳门地区、马尼拉以及墨西哥之间必须展开合作。在1603年葡西两方合作进攻特尔那特岛失败以后,西班牙人于1606年独自攻占了该岛。1610年,果阿的大总督下令派遣一支有8艘舰船的装备精良的舰队前往中国澳门地区,与马尼拉的西班牙人联手对抗荷兰人。但是葡萄牙人的指挥官瓦斯康塞罗(Dom Diogo de Vasconcellos)是一个胆怯的人,尽管菲律宾的总督愿意与他合作,但他却不敢轻举妄动。5年以后,果阿的总督和菲律宾的总督同意再度展开合作,他们计划在马六甲会师然后进攻香料群岛中的万丹岛上的荷兰人。但这次计划又再受挫,因为有4艘派往马六甲的葡萄牙大帆船在新山海峡(Johore Straits)受到马来人舰队的袭击被迫折回。西班牙人在马尼拉组织了一支最大的和最强的舰队,它包括16艘从600吨至2000吨的大帆船,300门青铜大炮,2000名西班牙士兵和3000名亚洲士兵(其中有菲律宾人、日本和马来人)。但舰队抵达马六甲以后,指挥官德·西瓦(De Siva)即患痢疾去世,而这支庞大的舰队因缺乏供给被迫折回,根本没有办法寻找荷兰人决战。在荷兰人侵占中国台湾地区以后,葡萄牙人与西班牙人也曾有过联手进攻荷兰人的计划,但最后都没有付诸实施。(www.daowen.com)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荷兰人由于发现中国沿海居民愿意与之贸易,所以暂时没有袭击中国澳门地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荷兰人越来越不满足于他们在中国贸易中所占的很小的份额。同时,由于当时荷兰与英国缔结了反西班牙同盟,荷兰决心加紧对于葡萄牙在东方领地的进攻。1622年4月,荷兰驻巴达维亚的东印度公司总督科恩制订了一个野心勃勃的计划,想要以占领中国的澳门地区来垄断对中国的贸易。为了实现这个计划,首先要征服中国的澳门地区,这样就可以控制与中国、马六甲、日本和马尼拉的贸易,就像1609年他们占领日本的平户一样。6月20日,在莱尔森(Cornelis Reijersen)司令官的率领之下,一支由17艘战舰组成并配备1300名荷兰士兵的舰队驶抵中国的澳门地区,24日,荷兰士兵发起攻击,虽然他们在军事素质和装备上占优势,但战事一开始即对荷兰人不利。葡萄牙人拼死抵抗,先是荷兰指挥官莱尔森被击中腹部,继而当他们进入圣保禄大炮台的射程时,一发由意大利耶稣会士罗奥(Padre Jeronimo Rho)神父指挥发射的炮弹击中了荷兰军队中的火药桶,引发了大爆炸,使荷兰人死伤惨重,士气受挫。在澳门的葡萄牙军官指挥士兵冲上未被荷兰人占领的高地,再居高临下向海滩上的敌人发起冲击,中国澳门地区的市民、黑人奴隶以及手无寸铁的拖钵僧会士和耶稣会士同仇敌忾,一起冲入敌阵。许多荷兰士兵被淹死或击毙在水中,荷兰的后备队也不战而逃。此役结果是:葡萄牙人估计有300名荷兰人死亡;荷兰方面记载有136名欧洲士兵阵亡,另有126人受伤,还不包括从日本来的雇佣军。荷兰军官的损失也很大,其中有7名舰长、4名中尉和少尉阵亡,并丧失了所有的大炮。从那时起,荷兰人再也没有试图占领过中国澳门地区,这次战役也是葡萄牙人维护其远东地位的最后的辉煌。博克塞曾经谈到1622年澳门之役的意义:“在驱逐东方的葡萄牙人时,荷兰人只有在两个地方遭遇了失败,那就是(中国)澳门(地区)和印度尼西亚的小巽他群岛。1622年,荷兰人发动强大的攻势,企图攻占(中国)澳门(地区),但被击败,损失惨重。于是他们转而于1660年远征中国的台湾(地区)。荷兰人试图剥夺小巽他群岛的檀香木贸易,但终究没有成功,因为当地居民在多明我会士的率领之下群起反抗。”
早在17世纪初年,荷兰人就希望与中国建立贸易通商的联系,但是由于当时明朝政府实行海禁以及葡萄牙人的阻隔,没有取得成功。于是,他们就在中国福建省的沿海地区四处劫掠或者从事走私贸易,还干预中国商人在爪哇以及苏门答腊购买胡椒和其他的香料。他们的行为引起中国朝廷官吏的反感,因此当时的中国人更喜欢与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进行贸易。早在1604年,荷兰人凡·瓦尔维克(Wijbrand van Wearwijk)趁着明朝的军人在澎湖调换驻防军队之际,入侵澎湖,并且要求与明朝政府建立通商关系,但是遭到拒绝并被驱逐。在荷兰人侵占中国澳门地区的计划失败以后,明朝对于荷兰人的反感与日俱增,科恩再度恢复了在南中国海劫掠中国商人的海盗行为,使得中国当时的海外贸易一度处于瘫痪的状态。
在1622年荷兰人攻占中国澳门地区的企图失败以后,他们转而再次侵占中国的台湾海峡离大陆较远的澎湖列岛,奴役当地的人民为他们建筑城堡。但是自宋朝以降,澎湖一直是沿海渔民的渔场,明朝官府更认为此地是中国东南沿海的屏障。1624年9月,明朝的军队攻击了在澎湖的荷兰人,逼迫他们拆毁城堡。荷兰殖民者转而撤退侵略中国台湾本岛。他们先是派兵侵占全岛多地,还往东部寻找传说中的金矿。两年以后,西班牙人也想占领中国台湾地区牵制荷兰人,他们占领了北部,与荷兰人分庭抗礼,双方展开长达16年的对峙,互施计谋想要驱逐对方。最后,西班牙人基于各种原因无意长期经营。荷兰人等到西班牙人从基隆撤退以后,取而代之接管了当地的城堡,更派兵南下,打通台湾岛的南北通道,渗透到平原地带。后来荷兰人的统治中心一直在南部,对中部以及北部的控制较弱。不过他们也能够掌握到300多个当地部落的人口统计资料。最后,他们侵占了台湾地区南部的大员也就是今天的台南安平,建立了贸易据点。当时的大员还是台南外海的小沙洲,退潮的时候,可以涉水至台湾本岛。荷兰人在沙洲北端偏东的地方建造市镇,招徕中国人和日本人前来贸易。由于各地的移民不断增加,荷兰殖民者又在海湾对面的当地人称为“赤嵌”的地方,另外设立新的街市,以低廉的价格从当地人那里买下大量的土地。此地有淡水流过,土地肥沃,鱼类资源丰富,吸引许多从事买卖的人从各地来到这里。不久,他们又用澎湖堡垒拆除以后运来的建筑材料,在沙洲北端靠西与市镇相隔的空间筑城,以两年的时间,建成一个要塞。他们先是将其命名为“奥伦治城”,1625年1月又命名为“普罗民遮城”(Provintia),在1627年1月科恩给“17绅士”的信中提到,不久以前他已经以荷兰第二大航海省份泽兰的名称命名它为“热兰遮城或要塞”(Fort Zeelandia),中国人则称之为“安平古堡”。
《静物中的中国瓷器》,William Kalf作于17世纪60年代
1625年1月,宋克被任命为荷兰在中国台湾地区的第一任长官。荷兰人在中国台湾地区的殖民统治由公司设在巴达维亚的总部制定大多数的决策;设在大员(台南安平)的商馆是执行的机关,对中国台湾地区的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了解;设在阿姆斯特丹的“17绅士”董事会则是最高的决策机关。这三个机构之间保持通信联系,讨论有关殖民的最佳方案。由于路途遥远,一次通信联系往往需要一年以上或者多年才能完成。荷兰人在大员还设立评议会,由长官、商务员、舰长以及军队的首领组成,他们是对中国台湾地区殖民事务的决策者。荷兰殖民者在中国台湾地区还设有舰队、法院、监狱、政务员、税务官、军官以及士兵,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获取商业利益、维持武力的优势以及殖民者所需要的社会秩序。当地还建有宿舍、医院、集市、马厩、仓库、羊圈、孤儿院等设施,其主要功能是提供生活的设备以及机能,还有传教士以及教会机构如教堂,有学校以及学校教员、疾病宣慰员等,他们推广传教事业,主持宗教仪式,以及辅助殖民行政。当时在中国台湾地区的荷兰殖民者的人数为1000人左右,大部分是舰队的水手和驻扎在各地的士兵,小部分是公司的管理人员。荷属东印度公司一方面依靠武器的优势压制当地民众的反抗,另一方面引进欧洲的“领主”与“封臣”的关系,以确立对于原住民的殖民统治关系。他们常常举行盛大的仪式,用礼炮以及丰盛的宴会震慑原住民,以刻着公司符号的礼仪用品宣示所谓的权威,“赐予”村社的首领以权杖,表示公司对于他们的认可,通过长官与村社首领的直接接触加强彼此的联系,比如面对面的会见、口头的劝谕以及身体接触等。每次大员的荷兰商馆的新旧长官交接的时候,都会召集村社的首领,举行所谓的“仪式”重新颁授权杖,让村社的首领“认识”新的“领主”。对于在岛上居住以及渡海而来的大陆人,鉴于他们已经有自己的文字,荷兰殖民者就通过发布文字公告来传达政令,并为他们提供经商的条件和环境,向他们征收更高的税收。同时,荷兰的殖民者将收税的职权以竞标的方式给小部分大陆人,一些人以高价竞标,又以低价收购,造成当时社会的动荡与矛盾,也在公司内部产生争议。由于荷兰人对大陆人征收的税收太高,也引发了大陆人的反抗。
荷兰人从一开始就将对中国大陆地区的贸易以及对日本的贸易放在重要的位置来考虑,并致力于排斥葡萄牙人以及西班牙人在亚洲的传统贸易地位,同时也要防范郑芝龙、郑成功等海商和军事力量的攻击。在17世纪20年代的晚期,“热兰遮城”成为荷兰人在亚洲最繁忙的贸易据点,荷兰人在那里囤积丝绸、瓷器以及药物,主要供应日本的市场,小部分则运往印度和波斯。除此以外,来到台湾的大陆人也从事稻米以及蔗糖的生产。虽然稻米和蔗糖主要供应当地的人口食用,但是对岸的福建地狭人稠,粮食供应不足,从台湾运输稻米去大陆,能够以较高的价格获利,稻米于是成为可以换取银两的经济作物。荷兰人将出产的稻米任由大陆人贩卖,蔗糖则全数收购外销。荷兰殖民者还通过征税来盘剥民众。荷属东印度公司向来自中国大陆等地的船只开征关税,以提高公司自己的船只的竞争优势,渔民要缴纳渔获给公司,公司还向七岁以上的大陆男女征税,公司还以贩售执照来控制获利较高的鹿皮贸易,还通过测量土地,开放给商人投标收税,还要求承包宰猪税的商人以固定的价格供应猪肉和猪油等。1634年至1640年间,荷兰人从中国大陆输入的货物的金额上涨了近十倍。转口贸易船只的数量也有了明显的增加,从1636年起,从中国台湾地区输往日本和巴达维亚两地的货物量为1627年的两倍以上。1637年5月17日,从巴达维亚出航经过越南于6月21日抵达大员的一艘荷兰船只,载有胡椒、檀香木、苏合香、象牙、樟脑、木香、瓮肉和肥肉、葡萄酒、橄榄油以及醋等货物。7月 17日,这艘船又出航前往日本,载去了丝绸、布匹、水银、白蜡、鹿皮和象牙等大陆的转口货物、中国台湾地区的本地货物(鹿皮)以及南洋各地的转口货物。当17世纪30年代巴西的甘蔗种植园衰落下去的时候,欧洲一度缺少糖的供应,荷兰人就开始囤积大量的产自中国的蔗糖,并将其中的大部分运往荷兰。在17世纪30年代,荷兰东印度公司从中国台湾地区装运了大约100万磅的蔗糖前往欧洲。1636年11月26日,据《巴达维亚城日记》记载,赤嵌的中国农民交给东印度公司运往日本的白糖有12042斤,黑糖110461斤,预计次年的产量达到30万至40万斤。1650年,东印度公司从中国台湾地区当地的农民那里购买砂糖大约350万斤。
众所周知,郑成功的军队收复台湾,结束了荷兰人在台湾的殖民统治。17世纪上半叶明清政权交替的剧变,影响到了东南沿海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在东南抗清的阵营中,郑芝龙以及郑成功家族的海上势力是一支重要的力量。郑芝龙早年在中国台湾地区活动,占据台湾对抗对岸的明朝官府,后来接受官府的招抚,势力逐渐强大,成为华人海商的霸主。他也曾经与荷兰人合作,采购大陆的货物,并招募大陆人移居台湾,主导大陆与台湾之间的通商。他还乘着葡萄牙人与荷兰人在日本相争不下的机会,将商业活动引入日本的市场,全力扩张自己的贸易事业。不过,后来他转向陆地发展,购买大片土地,投身官场。当清兵攻入浙江与福建之际,他为了维护陆地上的事业,向清兵投降。郑氏家族的海上势力于是出现了裂痕。郑芝龙的儿子郑成功与父亲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他举起反清的大旗,继续航海贸易以及反清复明的事业。郑成功的母亲是日本人,他幼年也在平户长大,直到七岁才回国接受传统的儒家教育,还受到隆武帝的赏识,赐姓“朱”,许多西方人称之为“国姓爷”。他的父亲投降清朝,但是母亲却死于清兵的袭击之中。郑成功英武严厉的性格中交织着国仇家恨,他凭借着家族在海上贸易中所获得的雄厚资源,供养军队,以东南沿海的狭长地带为根据地,抵抗清兵南下,并且一度以强大的军力反攻到南京附近。不过,郑成功的反清战争终于因为后继军需粮食的不足以及战略上的大意而失败,他转而以收复中国台湾地区获取反清复明的基地为目标。
1661年3月,郑成功率领400余艘战舰,2.5万名士兵展开收复台湾的军事行动。4月2日的黎明,郑成功的先头部队已经抵台江外面的沙线,乘着潮水大涨在鹿耳门登陆。不久,郑成功的大部分军队向赤嵌的普罗民遮城挺进,另外再兵分一路自鹿耳门登岸扼守北线尾,以便阻断前来救援的荷兰船只,还部署一部分的军队来袭击向南遁逃的荷兰船只,并进入台江,以切断普罗民遮城与热兰遮城之间的联系。当时,荷兰人已经听闻郑成功收复台湾的计划,只是内部对此看法有分歧。有些人认为郑成功收复台湾的可能性不大,有些人则认为应该防御。在台湾的荷兰长官揆一要求巴达维亚总部应该给他足够的军事增援,但是巴达维亚的总督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4月2日至5日郑成功军队与荷兰军队激战以后,6日赤嵌的普罗民遮城荷兰守将万伦坦(Jacobus Valcutyn)弹尽粮绝,向郑成功投降。郑成功同时派人前往热兰遮城,谕令揆一投降,答应保证他的安全。揆一犹豫不决,召开紧急会议,大多数人觉得郑成功的军队声势浩大,难以抵挡,应该议和。另一些人则希望保住热兰遮城,向郑成功输纳贡赋。于是双方继续对峙。虽然巴达维亚有一部分援军到达,但是没有办法为热兰遮城的荷兰军队解围。
1662年1月至2月,热兰遮城的荷兰守军已经弹尽粮绝,郑成功的军队发动了一次总攻击,荷兰军队死伤惨重,只剩下600名士兵以及300名伤病员。郑成功再派使者入城劝降。荷兰长官揆一知道大势已去,终于同意有条件地投降。2月1日荷兰殖民者与郑成功军队开始谈判,10日达成了一个对荷兰人来说比较体面的投降协议,总计18款。主要内容如下:(一)停止一切军事敌对行为;(二)热兰遮城及其附郭所有的炮台、碉堡等军事设施,以及重炮、火药、战具和公司所有的粮食、商品、金钱等一切财产,都交给郑成功军队;(三)荷兰人从中国台湾地区退回到巴达维亚途中所需的米、面粉、酒、酱、醋、绳索、帆布、锭、沥青、火药、枪弹、导火索以及船中所有必需物品都可以经过报备以后装船运走;(四)荷兰人的一切私人财产都可以带走;(五)除了第三、四条所述的物品以外,东印度公司的评议员28人每人可以携带荷兰货币200力克斯(Rijsdaalders),其他高级市民20人共计可以携带1000力克斯;(六)荷兰军队在经过检查以后,可以武装列队,在总督的指挥之下登船离开中国台湾地区;(七)荷兰方面将公司的债权和债务列项造册,移交郑成功军队处理;(八)所有东印度公司的公文、账册以及档案,可以由荷兰人带到巴达维亚;(九)郑成功军队将在8日至10日内释放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属的官员、平民、妇女、奴隶和在台湾期间其他的被俘者,在大陆的被俘者也要尽速释放,其他在台湾未受监禁的荷兰人,也都允许安然离开;(十)郑成功军队需还所俘获的4艘荷兰船只以及所有一切附属品;(十一)郑成功军队将准备充足的小船,将当地荷兰居民以及财物迅速送至东印度公司的船舶;(十二)荷兰人留居中国台湾地区期间的蔬菜、牛羊肉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郑成功方面以相当的价格,每天都供应给他们;(十三)荷兰人在等候船只滞留陆上期间,郑成功的士兵以及中国台湾地区人民,非为荷兰人服务者,不得任意进入城堡或者接近郑成功军队所立的栅栏;(十四)荷兰军队撤退以前,不得悬挂白旗以外的任何旗帜;(十五)看守仓库的荷兰人员,仍然得以在其官民以及财物上船以后,留驻三四日于城内,然后登船;(十六)该约按照惯例,一经双方签字立誓以后,双方各派遣二人赴对方以为人质,直至该约各项完全履行完毕为止;(十七)目前监禁在城堡内的中国人俘虏,应该与郑成功军队中所拘禁的荷兰人俘虏相交换;(十八)该约如果有疑义,则由双方临时协议,务期圆满解决。12日,荷兰人退出了热兰遮城。荷兰人于1624年侵占中国台湾地区,于1662年被逐出,由此结束了长达38年的对中国台湾地区的侵占,台湾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揆一在回到巴达维亚以后一度被囚禁,至1674年始获自由。1675年,有一本题名为《被忽略的台湾》的书籍在阿姆斯特丹刊行,该书作者署名为C.E.S,学者们相信可能就是拉丁文Coyett et socii(揆一及其同事们)的缩写。该书叙述荷兰人在中国台湾地区的殖民统治、郑成功军队在未收复台湾以前的情势,进而详细叙述郑成功军队收复台湾的经过。书中引述了多种原始文献,认为荷兰人在中国台湾地区的失败不应归咎于揆一一人的身上,公司长期以来一直忽略在台湾的防守乃是主要的原因。甘为霖牧师(Rev.William Campbell)编写的《荷兰人统治下的台湾》(Formosa under the Dutch)一书的第三部就是这本书的大部分的英译,学者称便。
在整个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与英国东印度公司一直在与中国澳门地区的葡萄牙人以及马尼拉的西班牙人争夺与中国人贸易的商机。1644年清兵入关以及先前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都使得中国的内陆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与对外贸易遭到严重破坏。在清朝建立以后不久,又在1678年至1682年爆发了“三藩之乱”。直到1683年,康熙皇帝才最后平定了叛乱。从那时起,清帝国进入了一个全面繁荣和平的时代。此时,清朝加开广州以北的福州、厦门、宁波为通商口岸,于是荷兰人与英国人都从中得益。荷兰东印度公司并没有像英国东印度公司那样与中国人建立常规的贸易联系。英国人经过多年的尝试,终于在1701年在广州初步建立了与中国人的贸易联系。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662年至1690年一直努力地想在中国大陆建立多个有利可图的商站,但是这种努力失败了。于是,荷兰人只能每年从浙江、福建和广东各省驶往巴达维亚的中国人的平底船上获得中国的商品,或与中国澳门地区的葡萄牙人交易。在科恩指挥荷兰舰队纵横南中国海域的17世纪20年代,他鼓励中国的商人、手工业者以及移民到巴达维亚垦殖。他的后继的历任总督也能够比较宽容地对待中国人。但是到了1690年,中国人在当地的数量已经大大增加,于是引起了巴达维亚殖民地当局的警觉,他们开始严厉地对待中国人并且限制来自中国的移民。
由于巴达维亚当局与“17绅士”的看法不同,直到1728年至1734年,荷兰人才通过广州与中国人建立了直接的和固定的贸易联系。荷兰人从中国进口的货物主要有茶叶、丝绸和瓷器。荷兰的船只有时被称为“茶船”,荷兰人则用刻有东印度公司“VOA”印章的银币购买中国的货物。还有一些人想在中国设立荷兰东印度公司中国分公司,订购茶叶以及外销瓷器。最普通的中国出口瓷器就是被称为“粉彩”(famille-rose)的食用瓷器皿。出口到欧洲市场的外销瓷器还要根据欧洲的王室、贵族家族甚至一般平民的要求的图案制作生产。在博克塞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战争与和平(1602—1799)》一书中有一幅配图,是一件当时中国的外销瓷,上面描绘了一名天主教方济各会士的不雅场景,很可能这件瓷器是根据一名热忱的加尔文派教士的要求定制的。
无论是荷兰人、英国人、法国人、奥斯坦德人、斯堪的纳维亚人或者是西班牙人,在广州与中国人进行直接交易的时候都使用白银。另一方面,荷兰人在巴达维亚采购中国平底船上的货物的时候,可以用胡椒以物易物。1734年,荷兰人正式开始在巴达维亚与广州之间进行直接的贸易。尽管荷兰人与中国人建立贸易联系的时间处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黄金时代,但是这一时期英国人主宰了广州的对外贸易,并且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值得注意的是,在英国于1784年公布“折抵法案”(Pitt’s Commutation)以前,泽兰省一直在从当地将中国的茶叶走私进入英国,这是荷兰的投资者从事的一种与中国贸易有关的副业。
占领马六甲以及封锁海峡 1633年以后,荷兰人加紧了对于马六甲的封锁与围困,使得葡萄牙人在马六甲的处境变得越来越困难,因为荷兰人对这个港口的封锁越来越紧,葡萄牙的船必须克服重重困难才能进出港口,马六甲的贸易更是陷于瘫痪状态。果阿的葡属印度政府虽然了解马六甲在战略地位上的重要性,可是无力援助。当时马六甲食品匮乏,给养不济。荷兰驻巴达维亚总督迪曼断定出击的时机已到。1640年6月,一支由1400人组成的远征军开抵马六甲,与一支规模相当的由柔佛王国派来的同盟军会合,他们严密地包围了马六甲,经过6个月的战斗,葡萄牙人虽英勇抵抗,但一年后即1641年1月14日马六甲城及要塞终于被荷兰军队攻克。荷兰军队也付出了上千人阵亡的代价。当时,亚洲各地的葡萄牙人不相信马六甲坚固的要塞真的会被攻陷,有谣言说该船的陷落是因为葡萄牙总督科蒂尼奥(Manuel de Sousa Coutinho)接受了敌人的贿赂。他本人在要塞陷落后不久去世。荷兰人在占领了马六甲以后,致力于与当地人修复关系并恢复与邻近地区的贸易,因此他们要求当地的葡萄牙人居民留下,参加城市的管理,只要他们宣誓效忠荷兰人即可。但是,一部分富有的葡萄牙人,特别是葡萄牙的神职人员还是选择离开,他们最后大部分都去了印度果阿和南方的科罗曼德尔海岸。只有一些葡萄牙人与马来人结婚所生的混血儿后裔选择留下。
从那时起,荷兰人就以马六甲为中心,伏击和拦截往返于果阿和中国澳门地区之间的穿越海峡的葡萄牙船只,使得果阿与中国澳门地区之间的贸易和军事联系变得困难重重。如1642年6月20日,一艘从果阿驶往澳门的船只在马六甲以北的海域被荷兰人截获,有价值6732荷兰盾的货物落入荷兰人手中。1643年6月,一艘由科钦驶往中国澳门地区的葡萄牙船只又在马六甲附近被荷兰人截获。随着马六甲的沦陷,东亚的要冲落入荷兰人手中,葡萄牙人在澳门这个孤零零的殖民地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孤立无援。葡萄牙人则拼命反抗,1643年5月,他们也扣押了一艘驶往印度西海岸的荷兰船只,没收了价值435439余荷兰盾的波斯丝绸,由此迫使荷兰人改变了其对葡萄牙船只的处理办法。葡萄牙人还利用英国人的船只运载货物。1644年,至少有3艘英国船只从苏拉特和果阿经马六甲驶往澳门和马尼拉,并从马尼拉折回。以至马六甲的荷兰总督抱怨说:“利用这种走私,果阿和(中国)澳门(地区)的葡萄牙人想要什么都能够得到。”1644年11月10日,荷属印度的正选议员梅祖依以及葡萄牙的果阿总督梅内塞斯在果阿签订条约,葡萄牙人释放扣押的荷兰的船只和船员,荷兰人则释放1643年2月22日以后所有的葡萄牙人俘虏并归还货物。条约于1645年1月25日在果阿公布,双方正式休战(1645—1652)。在此期间,中国澳门地区与果阿之间的航运有所恢复。不过,荷兰人对于过往的船只仍然做出了限制,如第六款规定葡萄牙人不得染指荷兰人与原住统治者订立的有垄断条约的地区,第七款规定葡萄牙船只须在荷兰人事先知道的情况下才可以去马六甲等港口。葡萄牙船只经过马六甲海峡必须付通行费,如1646年1月,有8艘碇泊在马六甲的船只每船交中国黄金4条,王家船只免交。由此,从中国澳门地区到马六甲再到果阿的船只有所增加,根据张廷茂教授对于1645—1651年往返于中国澳门地区与马六甲之间的葡萄牙船只数量的统计,从中国澳门地区至马六甲共有18艘,从马六甲至澳门共有17艘。不过这些船只载货严重不足(主要是因为广州一带由于清兵杀戮连年战祸),无法恢复到以前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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