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人在向东印度海上扩张的过程中,仿效以前的葡萄牙人,在他们所到之处的海岸线上建立“商站”(factorijen or factories),这些商站,有的建筑有要塞,有的则没有。在1605年以后,荷兰人想要经营摩鹿加群岛的香料贸易以及其他所有地区的胡椒贸易,他们也想在海外建立军事的特别是海军的基地,他们还想在回欧洲的航线上建立一个总的集合地点,以便在外海游弋的舰队可以在此装运和卸下它们的货物,亚洲各个港口之间的贸易的货物可以在这里集中、储存或转运。在香料群岛,荷兰人从葡萄牙人那里获得的那些港口都相距遥远,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因此他们意识到这个在远东海域的总的集合点必须建立在马六甲海峡或是巽他海峡的什么地方,这也是贸易的航线以及季风汇聚的地方。
1605年,荷兰人击败胆怯的葡萄牙人守军,不费一枪一弹占领了安汶岛。但同年,他们攻占特尔纳多岛以及蒂多雷岛的战斗就要艰苦得多。1606年,从马尼拉来的西班牙人夺回了这两座岛屿。尽管一年以后荷兰的将军科奈利斯·马特里夫(Cornelis Matelieff)率领部队控制了大部分的特尔纳多岛,但是西班牙人在该岛仍然维持有一座要塞并且在以后的六年里面一直控制着蒂多雷岛。1606年,荷兰人第一次企图从葡萄牙人手中夺取马六甲,但是没有成功。也就在同年,《十二年停战协定》订立,荷兰东印度公司的“17绅士”鉴于海外的属地距离遥远,联系不易,决定设立总督一职以及东印度公司在远东的“评议会”(read or council),以便更加有效地管理其贸易活动以及对亚洲其他地区进行征服。最初荷兰人指挥在亚洲的贸易帝国的总部设在爪哇岛西部的万丹岛(Bantam)。公司向亚洲派出的第一任总督是皮特·博斯(Pirter Both, 1609—1614年在任),他既不是荷兰人,也不是泽兰人,而是位于乌特勒支省的阿默斯福德人,这很可能是他被委任的原因之一,因为他的出身使得他不太会偏向公司的6个部门中的任何一个部门。尽管他在荷兰的文献里也被称为“总督”,但是他的职位和职能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那种在殖民地的总督是有所不同的,他既不是王室在东印度的代理人,也不是那种寡头议员集团中的政治家,甚至还不是贵族,他实际上只是公司的一名重要职员。他的这种身份和地位反映了荷兰作为一个共和国的特性,当时它的政治体制的形式不同于欧洲其他的那些君主国家。
从1618年开始,由简·皮特逊·科恩(Jan Pieterszoon Coen, 1587—1629)担任这个职务。他出生于北方城市霍伦,他的父亲是一个商人,可能在葡萄牙从事过盐业的贸易,有了一点财产的积蓄。他们原来是姓忒斯克(van Twisk)的,因为父亲看到霍伦城市里有太多的同姓的人,所以就改名科恩了。霍伦也是当时荷兰海外贸易非常活跃的城市,它虽然没有阿姆斯特丹那样重要,但是也有许多外来的船只出没法国和葡萄牙等地,成为葡萄酒、无花果、橄榄油、蜂蜜以及葡萄干的集散地。他的家族信奉严格的加尔文主义的信条,是虔诚的加尔文教派的信徒。1600年,科恩在13岁的时候,辞别双亲,去意大利罗马的荷兰人设立在那里的商业机构学习簿记。就在他离开荷兰的两年以后(即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阿姆斯特丹成立了,霍伦也是派出船只和资金入股的城市之一。1606年底或者1607年初,霍伦派出的加入东印度公司的头一批船只从亚洲回到了荷兰,赚了数百万荷兰盾,股东获利75%。从那时起,霍伦城市中的人们都开始热衷于海外贸易了。
科恩正是在此时回到了荷兰,受到了当时这种从商的社会气氛的感染。他以自己所学习到的知识,加入了东印度公司,在霍伦入股的船上当起了一名次级商务官员,也就是那种最基层的商务官和职员。1607年年底,他所在的霍伦船只加入荷属东印度公司并参加远航万丹岛的航行,次年11月抵达了马六甲海峡。几个月以后,他们又来到了爪哇最南端的贸易港口万丹,随后又渡海参加了远征遥远的香料群岛的战役,并于1610年底回到荷兰。他向东印度公司提交了关于如何展开东南亚贸易可能性的报告,受到“17绅士”的赏识。
1612年10月,他被任命为东印度公司首席会计师以及荷兰人在万丹以及雅加达的商站的站长,率领2艘战舰前往摩洛加群岛,又于1613年2月抵达万丹。不久再次抵达香料群岛,他与东印度公司的总督博斯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后者十分欣赏他的才干。这年9月,他们两人一同返回万丹。在回程途中,他们听到小巽他群岛中的索洛岛(Solor Island)被荷兰舰队从葡萄牙人手中攻占的消息。这个岛是唯一通向中国人最喜欢的盛产檀香木的帝汶岛的门户。科恩写信给东印度公司董事会说:“有了檀香木,我们就可以迫使中国人用他们的丝与我们交易。”10月6日,博斯与科恩回到了万丹,正好原来的商站站长去世了。两个星期以后,科恩就被任命为万丹和雅加达两个商站的站长以及公司在远东的总簿记长。他凭借着武力与谈判并用的手段,占据并且开发盛产豆蔻的班达岛、盛产丁香的摩洛加群岛以及胡椒产地爪哇。1614年11月,他又被任命为东印度公司地区评议会的评议员以及总管,直接听命于新的总督雷恩斯特(Gerard Reynst, 1560—1615),成为公司在海外的第二把手。然而雷恩斯特在一年以后就去世了。公司又任命雷约尔(Laurens Reael, 1583—1637)为总督,但是他对于公司支付的薪酬不满意,要求公司董事会加薪,公司于是便改任科恩为总督。在1614年12月27日科恩在万丹给东印度公司“17绅士”的信中指出:“诸位绅士应当很清楚地从以往的经验中了解到在亚洲的贸易应当在武器的优势保护之下进行操作和维持,贸易所获得的利益会拓展武器的力量,贸易的维持不能没有战争,战争也离不开贸易。”
17世纪的铜版画中的巴达维亚城墙
1618年4月30日,科恩接到前一年公司总部任命他为第四任东印度公司总督的决议。1619年5月30日,科恩指挥的荷兰舰队与万丹王国以及与之联手的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军队发生激战,并且以武力夺取了当时基本上是由爪哇人居住的雅加达,易名为“巴达维亚”。1620年1月,巴达维亚的人口记录是当地有873人,其中71人是日本人,大约每12至13人中就有1人是日本人,日本人口的比例相当可观。当时荷兰已经在平户设立商站,渡海来到这里的日本人,多半是受雇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雇佣兵。科恩占据巴达维亚的举动引发万丹的苏丹抗议,因为苏丹认为雅加达是他的属地。当时荷兰国内的公司领导“17绅士”则向科恩强调,建立荷兰人在远东总的集合点的举动必须是通过和平的谈判而不是武力的征服。科恩则向他们陈述自己的理由,他的看法与一个世纪以前葡萄牙人在葡属印度的第二任总督、“金色的果阿”的奠基者阿尔伯奎克(Afonso Albuquerque, 1453—1515)的想法非常接近:“这些地方所有的土王都明白我们在雅加达建立殖民地意味着什么,接着会发生什么,就像最有远见卓识的欧洲政治家那样。”正是这个原因,井里汶(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北岸的港口城市)的土王称荷兰人在雅加达的废墟上建立的要塞城市巴达维亚为“新马六甲”。从那时起,不仅万丹的苏丹,而且所有其他爪哇的土王都拒绝荷兰人在他们的任何港口建立筑有要塞的商站,他们担心荷兰人步葡萄牙人的后尘,逐渐地以这些要塞为中心蚕食周围其他的地区以及城镇。在攻占雅加达以后一年的时间里,科恩逐渐地规划他的“王国”的边界,他如下的这番描绘既不顾历史的真实,也违反现实的情况:“王国”的西部边界在万丹、东边到井里汶,北部一直到外海的岛屿,南边则是印度洋。这个纸上谈兵的计划存在了很长的时间,因此直到18世纪荷兰人才有效地控制了爪哇岛西部多山的普雷阳格(Preanger)高地。然而,在当时的亚洲各地的人们以及后来的历史学家看来,荷兰人占领雅加达就像葡萄牙人占领果阿,二者的意义是一样的,正如阿尔伯奎克在征服果阿以后给葡萄牙国王曼奴埃尔一世写信时指出的那样:“印度的人民知道我们在这片土地上建立了一个永久的居留地,因为他们看到我们在这里种树、用石头和灰泥建造房屋并且生儿育女。”科恩作为荷属东印度公司在亚洲权势最大的首长,曾经于1619年至1623年以及1627年至1629年两度出任荷属东印度公司的总督。在他的领导之下,巴达维亚已经被建成了荷属东印度公司在亚洲最大和最重要的根据地,荷兰人以此地为中心建立了庞大的海外殖民事业,在17世纪中叶,荷兰人的势力已经扩张至摩鹿加群岛的大部分、马来西亚和锡兰,并重创葡萄牙人在印度西海岸的殖民地。
荷兰东印度公司将远东的总部设在巴达维亚以后,对于香料贸易的经营比葡萄牙人更加残暴。1620年,班达群岛的一些居民拒绝将香料出售给荷兰人。荷兰人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受到英国人指使的,于是派出军队对当地的居民进行讨伐与杀戮,并且接连占领了各个邻近的岛屿,其中有已经被英国人占领的班达群岛中最小的出产肉豆蔻的伦岛(Run islands),荷兰人俘虏了800名岛民,将他们送到巴达维亚当奴隶。其余的居民中有一些人反抗,被俘的47名人质立即遭到处决。其他的地方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1621年,科恩指挥2000名士兵(其中有800人为日本雇佣兵)在盛产肉豆蔻的班达岛,不分青红皂白地屠杀当地的居民,1500名岛民不是被杀害,就是被带回爪哇岛当奴隶,岛上的居民消失殆尽。科恩将新的奴隶运到岛上,并且将农田出租给欧洲的白人,展开由荷兰人控制下的肉豆蔻的生产。由此,科恩也被称为“班达的杀戮者。”
随着时间的推移,巴达维亚也成为荷兰海洋帝国在东方最大和最重要的海上航运中转港,也是荷兰人在远东的指挥贸易活动和军事活动的总部。东印度公司离开母港巴达维亚往外开出前往巽他海峡等地的船只,一般在每年的秋天或者晚春启航,其航程一般需要5个半月至7个月的时间,更长的航程也并非没有,更短的则不是十分频繁。在荷兰东印度公司最繁荣的时期,即17世纪的最后20年以及18世纪的头20年,一般都有三支荷兰的舰队相继离开自己的母港:(1)被称为“露天游乐场”(Fun-fair)的舰队在每年9月启航;(2)“圣诞节舰队”(Christmas)在每年12月或者次年1月启航;(3)“复活节舰队”(Easter)则在每年4月或者5月启航。在这三支舰队中,第一支舰队是最重要的。在它每年3月或者4月抵达巴达维亚以后,正是将亚洲各地货物装船的时候,这些货物来自日本、中国、孟加拉湾以及波斯湾,不会等待下一次的西南季风。回航的东印度公司船只经常分为两支,第一支在年底经过巽他海峡,第二支则将货物从日本、中国以及孟加拉湾运抵一个月或者两个月以后启航通过巽他海峡。这两支舰队经常在好望角会合,然后驶往大西洋上的圣海伦娜岛、多火山的阿松森群岛以及佛得角群岛的西部和亚速尔群岛,再回到荷兰本国的港口。正是通过这种航运的方式,荷兰人成功地控制了摩鹿加群岛的丁香、豆蔻和肉豆蔻,锡兰沿海的肉桂和马拉巴的胡椒。荷属东印度公司的船队从东方运回的货物包罗万象,包括各种香料、咖啡、茶、糖、鸦片、瓷器、生丝,以及金、银、铜、锡等贵重金属。
科恩像葡萄牙的阿尔伯奎克、法国的约瑟夫·法朗索瓦·杜布雷(Joseph François Dupleix, 1697—1763)以及英国的罗伯特·克莱夫(Robert Clive, 1725—1774)一样,[4]是一位具有强烈的主观意识的帝国奠基者,而他的上级领导“17绅士”则不是这样的人,尽管这些绅士们在后来也勉强同意他用武力的方式占领雅加达。科恩的继任者中也不是都有想要把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业关怀转变为占有领土的帝国意识。但是,这种转变是迟早要发生的。当内陆的马塔兰王国(kingdom of Mataram)企图控制全部的爪哇岛以及想要进而谋求印度尼西亚半岛全境的霸权的时候,荷兰人介入当地政治的机会就来了,在阿姆斯特丹以及米德尔堡的“17绅士”得知科恩的决定以后只得勉强同意他在巴达维亚的政府介入爪哇人的事务。不过,科恩建立爪哇以及将荷兰人的势力扩张到边远岛屿的政策没有持续很长的时间,部分原因是荷兰人过高地估计了以农业为主的马塔兰王国在内陆地区的力量以及凝聚力。马塔兰王国在1645年的时候已经扩张到爪哇的东部和中部,这一地区是荷兰人在巴达维亚以及摩鹿加群岛的粮食供应的主要来源地。马塔兰王国的人口分为4个主要的族群,第一种是占人口绝大部分的黑肤色的农民,他们被紧紧地束缚在土地之上,浅肤色的贵族以及官吏傲慢地对待他们,并且依赖于农民种植的粮食蔬果为生。第二种为贵族,他们的人数也很多并担任各阶层的官吏,有些人更是有王族血统的亲王,在一般情况下,他们的家庭是一夫多妻制的。除了农民和贵族以外,还有第三种社会阶层则是由穆斯林的阿訇、收税人或者书记官以及圣人组成的,他们主要分散居住在内陆地区,坚定地持守伊斯兰教的信仰,并为穆斯林履行伊斯兰教的礼拜仪式。第四种则是爪哇人的商人以及手工艺人,对于这些人,大家所知不多,大概在港口城市这些人的数量不少,内陆的农村更要少一点。
马塔兰王国是属于东方的那种传统的专制王国,在理论和实践上,苏丹都是采用绝对君主制度的。他对于贸易和商业没有太多的兴趣,对于他的臣民的经济利益也没有太多的关注,他只关心家族的统治以及在印度尼西亚群岛的霸权。农民要缴纳土地上种出来的粮食、贵族要向他们的属下收税。君主的生活要依赖于各种劳役和租税的收入,官府通过设在路边的或是河流交叉地方的收税站来收税。有时,外国的使节也会来朝贡。马塔兰王国没有铸币厂,贸易的活动依靠物物交换。流通的钱币主要是中国的铜钱以及西班牙银元(rails),只有在购买武器、珠宝首饰以及价值较高的外国商品,如印度的布匹以及中国的瓷器的时候人们才使用钱币。荷兰人李杰洛夫·凡·戈恩斯(Rijkloff van Goens)在1648年至1654年作为荷兰方面的使节四次出访马塔兰苏丹的朝廷时,他请求苏丹在该国的沿海地区开放和扩大海外贸易,他说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该国变得更加富裕,因为朝廷可以向从事贸易的国内外商人征税。苏丹阿芒库拉特一世(Amangkurat I)则回答说:“我的人民,与你们的不一样,他们自己并不拥有什么东西,他们拥有的每一样东西都是属于我的。如果我不严厉地统治他们,我就一天也不能再当国王了。”在此情形之下,荷兰人无法扩大在此地区的贸易的规模。
科恩与当时的一些东印度公司的高层主管还认为,荷兰在东方纯粹的白种人市民太少了,他们主张将在尼德兰已经结婚的移民迁徙到这些地方来,这是在东方建立定居在当地的荷兰社团唯一可靠的手段。在1623年,科恩是这项政策的热忱的支持者。像许多同时代的人一样,他认为地域狭小的联省共和国本国的人口太多,甚至已经到了危险的程度,因此在东印度以及西印度建立大规模的移民居留地应当是比较容易的。他很乐观地宣称可以在爪哇岛的西部建立“数十万人”的移民居留地,他还说:“那里的土地非常容易长出果实,水质良好,空气有益于健康,气候温暖,海里多鱼,土地适合饲养各种牛群。”科恩与前几任东印度公司的主管都不喜欢当时荷兰的那些自由市民阶层,他鼓励那些结过婚的品德良好的市民家庭带着自己的资本移民来到东方。他的热忱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东印度公司的领导“17绅士”,他们一度决定征召合适的家庭移居东方,但是应者寥寥。1628年,马塔兰王国的军队围困巴达维亚,守卫城市的荷兰人患上疟疾以及痢毒等热带病后死亡率很高,这使得科恩原来想让欧洲的荷兰人移居东方的想法发生了改变。更有甚者,荷兰的自由市民在与中国人的贸易竞争上总是处于劣势,联省共和国国内的富裕的市民根本不想千里迢迢来到东方以开垦劳作的方式发财致富,因为他们通过坐在家里投资于东印度公司的商业活动就可以坐收红利。当时那些在荷兰本国失业的穷人也只愿意去离本国较近的国家冒险发财,而不是登船去往遥远的巽他海峡以外的岛屿。服务于东印度公司的商人、士兵和海员都没有在东方长期做移民度过余生的愿望,他们在发财致富以后就想尽快地回到祖国,在这方面荷兰人与葡萄牙人的那种扎根于东方殖民地的性格形成鲜明的对比。最后,东印度公司的领导层“17绅士”还不愿意将东方的各转运港口之间的贸易完全地大规模地开放给荷兰的自由市民,他们想维持自己的垄断地位,这种做法足以限制在东方出现繁荣的来自荷兰本国的移民社会。由此,荷兰人在东方建立一个规模宏大的以及永久的殖民地的计划受到了各种因素的制约。
博克塞认为在东印度公司驻巴达维亚总督若安·马特索尔科(Joan Maetsuyker, 1606—1678, 1653—1678年在任)管理公司业务时期是荷兰在远东的殖民事业的黄金时代,此一时期与东印度公司在亚洲的全面繁荣是同步吻合的。
虽然在1678年马特索尔科去世的时候,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亚洲不算是一个拥有大片领土的强权,它只在爪哇、锡兰以及南非拥有领地。在此期间,荷兰人曾经侵占过中国台湾地区,但是在1622年被郑成功的军队驱逐出去。不过,荷兰人在1667年平息了望加锡原住民的反抗,从1653年至1663年,荷兰人又征服了原来由葡萄牙人占领的锡兰和印度西海岸的马拉巴沿海地区。在马特索尔科担任总督期间,荷兰与英国进行了三次战争,每一次都以荷兰的胜利而告终。在亚洲海域,英荷两国也卷入了战争。1674年,荷兰与英国达成协议,英国确认了荷兰对于班达群岛拥有贸易的垄断权。对于许多荷兰人来说,生产香料的班达群岛远远要比割让给英国的大西洋上圣海伦娜岛以及北美的曼哈顿更加重要。1672年至1676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舰队有效地防御和击退了印度洋上的法国东印度公司舰队。在此期间,西班牙人放弃了特尔纳特岛以及蒂多雷岛,当时他们担心明朝的军队会进攻马尼拉。荷兰人与葡萄牙人长期的战争也在1663年的下半年告一段落,不过,葡萄牙人在帝汶岛、索洛岛以及弗洛雷斯岛(即拉朗土卡岛,Larantuka)保留了一些传教站以及贸易的据点,但是这只是地方性的问题,在总体上不能对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其他地方的扩张构成威胁。
对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633年至1678年这段时期的繁荣发展,若安·马特索尔科本人到底做出了什么样的贡献,人们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李杰洛夫·凡·戈恩斯率领了荷兰的舰队击败了葡萄牙人;征服望加锡的荷兰军队是由科尔奈利斯·斯贝尔曼(Cornelis Speelman)指挥的。上述两位荷兰的将军在个性上是非常积极主动和富有攻击性的。但是马特索尔科的性格则完全不同,他比较孤僻,不太喜欢过多暴露自己的观点。加尔文派教会的牧师以及东印度公司的历史学家弗朗索瓦·瓦伦特(François Valentyn, 1666—1672)认为他是一名“善变和狡猾的狐狸”,是一名“耶稣会士(即狡诈的人的同义词)”。当时有许多荷兰人都认为马特索尔科其实是一名隐秘的天主教徒,但是关于这件事情的证据是相互矛盾的。他的家庭的确具有罗马天主教会的背景,他的一名姐姐是修女,他本人也毕业于天主教的鲁汶大学并且获得法学的学位。1636年,当他第一次被任命为巴达维亚政府中法律方面的职务时,东印度公司米德尔堡分部的“17绅士”中的一名理事提出异议,认为马特索尔科是一名隐秘的天主教徒,但是阿姆斯特丹的理事则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马特索尔科就是他自己所声称的一名加尔文派信徒。(www.daowen.com)
1636年,马特索尔科以法庭议长的身份来到巴达维亚,其主要的职责就是整顿当时非常混乱的法律制度。1642年,他完成了这项工作,并且公布了荷属巴达维亚的法律规条。1644年,他被指定为派往锡兰和果阿的荷兰舰队的指挥官,与葡萄牙人谈判签订和落实和平条约,并在这一年的11月公布了这项条约。他后来被任命为已经由荷兰人占领了的锡兰低地的总督,并在1646年至1650年将总督驻地设在锡兰西南部的港口城市加勒(Galle)。1650年,他被任命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第二号负责人,以后,他一直留在巴达维亚服务。1653年5月,他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总督。他以出色的业绩获得了东印度公司理事会“17绅士”的信任以及支持,直到1678年1月8日去世时为止。
马特索尔科主张对殖民地的当地人们采取怀柔政策。1650年,他在给锡兰的继任总督的指令中强调要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当地的僧伽罗酋长和头人。因为“他们对于自己的身份非常敏感,阁下应当特别注意这一点,我们中有许多人对他们怀有偏见,视他们为‘黑狗’,好像他们就是应该被这样无礼地称呼以及受到这样非基督徒般的对待,是不应当享受荣誉和善待的”。另一方面,在巴达维亚的中国人则认为马特索尔科是一名脾气不好的人,性格不讨人喜欢,低社会阶层的人不敢从他的办公室门前走过,如果有人敢冒犯荷兰人的法律,就会立即遭到逮捕。还有人说他的第二任太太是他从一位最要好的朋友那里骗来的,他对这位太太也不太好,有时在大庭广众面前羞辱她。还有人说他喜欢在职员中安插一些打小报告的探子去探听各种消息,监视他们的工作。
然而,在“17绅士”看来,马特索尔科在行政管理以及如何操作官僚体系方面的能力是无可非议的,他们对他有着不可动摇的信任。这位总督大致在以下几个方面致力于荷兰在东印度殖民地的事业。
一是试图发展荷兰-亚洲本地的贸易社团。1649年1月26日,马特索尔科总督以及巴达维亚评议会写信给“17绅士”指出:“阁下们必须完全明白前来亚洲的人,他们的想法就是为了赚钱而别无其他,赚了钱以后就立即返回自己的祖国了。日常的生活经验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这一点了。在此情形下,荷兰人不可能在亚洲建立一个稳定的殖民地,公司也不可能减轻任何财政的负担。相反,如果你们有可能在这里建立一个稳定的殖民地,你们将要肩负起伟大的和沉重的责任。”但是四年以后,经过马特索尔科的努力,情况有所改善。在他的挽留下,许多已经合约到期的公司高级职员继续留在当地为公司服务,回祖国的人数相对较少。许多荷兰人在当地结婚了,其中少数是与从荷兰本国来的女子(她们的人数也很少),大多是他们的太太是欧亚混血儿,还有少量的是完全本地的女子。马特索尔科和巴达维亚评议会试图发展出一种由欧亚混血儿组成的贸易社团,就像以前葡萄牙人在果阿和马六甲一样。然而,这项计划并没有持续很长的时间,因为“17绅士”有意地不鼓励欧亚混血儿前往欧洲去接受教育,他们担心这些欧亚混血儿会进入公司的领导层甚至成为公司的最高层领导人。同样地,“17绅士”也不愿意那些自由的市民,比如说已经退休了的雇员去从事和介入亚洲各个港口的贸易活动,他们担心一旦这种事情发生会打破公司对于香料贸易的垄断。最后,就连马特索尔科自己在1663年12月21日的信中也承认,在锡兰的荷兰—欧亚混血儿社团在从事贸易活动方面不一定能够竞争得过在陆地和海洋上的穆斯林以及其他本地的从事贸易活动的人。
二是以巴达维亚为中心,在一定程度上发展文化与科学事业。在马特索尔科统治期间,巴达维亚并非是一片文化的沙漠。1668年,荷属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建立了一家印刷所,(一个世纪以前,英国人在孟加拉已经建立了一个印刷所)在此期间,这个荷兰的官方印刷所出版了各种不同的书籍,其中包括两本拉丁文课本《伊索寓言》(Aesop’s Fables)以及雅各布·凡·斯蒂丹(Jacob van Steendam)《巴达维亚青年道德歌谣集》(Moral Songbook of the Bataviam Youth, 1671)。斯蒂丹是“新尼德兰”的荷兰先驱者诗人之一,在1664年英国人占领曼哈顿以前他一直居住在当地。皮特·凡·霍伦(Pieter van Hoorn)曾经在1666年至1668年到中国台湾地区,他于1675年在巴达维亚出版了赞美孔子的押韵颂词,这个本子是基于耶稣会士的散文而作的。1677年,也就是马特索尔科去世的前一年,赫尔曼·尼科莱·格里姆(Hermann Nicalai Grimm)的关于锡兰医学的《锡兰岛医学宝库》(Thesaurus Medicus Insulae Ceyloniae)在巴达维亚出版。同一位作者所著的《医学药品知识手册》(Compendium Medico-chimicum)于1679年出版。一首在1674年书写在缎子上的,呈献给开普敦的创立者的女儿玛利亚·凡·利贝克(Maria van Riebeeck)的婚礼颂词后来也在巴达维亚流行开来,成为荷兰海外殖民地婚礼颂词的典范。H.A.凡·里德·凡·德拉肯斯坦(H. A. van Reede van Drakenstein)于1678年至1703年撰写了《马拉巴的花园》(Hortus Malabaricus),是关于马拉巴沿海地区植物学的权威著作。还有乔治·拉姆菲斯(George Rumphius),这位安汶岛的“盲鹿”在1741年至1750年出版了6卷本的《安汶岛草药》(Amboinse Herbal),他们两人都是在马特索尔科担任总督时期非常活跃的植物学家,尽管他们的各自的著作都是在马特索科尔总督去世以后在欧洲出版的。还有一位刘易斯·菲利伯特·韦尔纳特(Louis Philibert Vernatty)是常驻在巴达维亚的英国伦敦皇家学会的通信会员,他一直居住在巴达维亚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并与伦敦皇家学院保持通信联系。在他后来因为商业合同纠纷被遣送回国以前,他从来也没有向英国提供有悖于荷兰国家利益的任何讯息。
三是发展和繁荣以巴达维亚为中心的荷属东印度各个殖民地的城镇。虽然荷兰人没有在巴达维亚建立起成功的教育制度,但是在马特索尔科在其总督任期之内,荷兰的殖民者还是在按照母国的城市经营他们在东方的要塞与城镇。从巴达维亚到开普敦等诸多殖民地,荷兰人建立了市政厅、医院、孤儿院、教养院、兵营以及要塞。在1661年的时候,有人描绘这些城镇说“它们像荷兰的任何城镇一样干净整洁,尽管没有那么多精美的房子。”当时的巴达维亚不仅是一座殖民地的城市,而且有绿树成荫的街道和运河,使得欧洲的旅行者情不自禁回忆起尼德兰北方的一些城镇。诗人们以及当地的斗方名士都夸耀巴达维亚是“东方的王后”(Queen of East),博克塞认为这样的名声并非是名副其实的。当时,荷属东印度公司的高级职员将他们的乡村屋子或者别墅建在这座城市的南端,他们在准备退休以后将会居住在这里。由此,乡村变得更加干净,农业的耕地面积也在逐渐地增长。瓦尔肯纳(Valckenier, 1737—1741年在任)是最后一位居住在狭窄的要塞区域的总督,尽管后来历任总督办公的地方仍然在要塞里面。在这座城市中还居住着其他的居民,其中不少是来自欧洲的手工艺人——荷兰人似乎比其他的欧洲人如葡萄牙人和英国人更善于使用手艺人为他们服务。最初的时候,这些手艺人往往是造船的木匠、捻船缝的工人、制作缆绳的人——这些手艺人往往与航运业有关;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手艺人来到巴达维亚,几乎包括了来自欧洲的所有的手工艺门类,他们居住在城市中的某个特定的地方,1682年以后居然形成了被称为“手艺人之角”(Craftsman’s quarter or Ambachtskwartier)的一片区域。在这里可以看到有木匠、细木工、家具制作工、铁匠、锁匠、盔甲制作工、枪炮工、火药制作工、铸字工、切割工、石匠、砌砖工、玻璃工、铜匠、裁缝、染工以及珠宝制作工等各种行业的手艺人。每一个行业的手艺人都在自己的头目以及监督者的管理之下相对集中聚集地生活在一起。这些头目不仅管理这些手艺人,而且也管理为公司服务的奴隶,他们是经过特别训练的,与手工艺人居住生活在一起。
久而久之,这些手艺人以及在他们手下工作的奴隶都变成了技艺精湛的巧手匠人,他们能够制作出非常精美的兼具巴洛克以及印度或印度尼西亚风格的乌木家具,无论在艺术以及技艺方面都达到了很高的成就。在城市的风貌上,以巴达维亚为首的荷兰东方殖民地城市也出现了与本国城市相似的迹象。格拉夫(Nicolas de Graaff)在《东印度宝鉴》(East-India Mirror)一书中描绘了在巴达维亚街头漫步的穿着奢华美丽的荷兰妇女、欧亚混血儿妇女,特别是她们在上教堂或者遇到别的宗教节日的时候更是如此,他激烈地批评了她们的过度奢侈,比如她们在丝绸服装上挂了许多名贵的价值不菲的珠宝等等。格拉夫的描绘和批评与一百年以前林斯霍顿对于“金色的果阿”城市中的葡萄牙-印度混血儿妇女的见解和评论是非常相似的。格拉夫还指出这种现象并不局限于巴达维亚:“只要有尼德兰人生活的地方都是这样。”在南印度生活了好几年的丹尼尔·哈瓦特(Daniel Havart)于1693年在科罗曼德尔的普利卡特(Pulicat)写道:“城镇本身并非不令人愉快。有许多街道只有荷兰人居住,有一些房子是完全按照荷兰的风尚建立的,在这些房子的前面种植了三排树。无论白天或者夜晚,人们都可以漫步其间,欣赏街景。”
荷兰东印度公司尽管在爪哇、锡兰以及摩鹿加群岛建立了拥有一定领土的殖民统治,但是它最终仍然是在广袤的亚洲边缘上的外来政权,即便在它能够直接统治的地区也是如此。对于中国和日本这样的国家来说,在远东的荷兰人只不过是一个很小的和外来的贸易团体,即便在印度南部,在荷兰人能够控制他们要塞周围的邻近地区,人们也是这样看待他们的。亚洲社会的人民,不管是印度尼西亚人、中国人、日本人、印度人、波斯人或者马来人,在17世纪和18世纪的时候都与欧洲人建立了接触和联系,但是他们仍然想保留自己的传统和相对静止的生活状态,并不想激烈地改变自己的社会结构。当然,在某些地方,在欧洲人的压力以及影响之下,情况有所改变,比如西班牙在征服菲律宾群岛以后在当地推广基督教,使得当地的大部分居民成为基督徒。但是整个亚洲社会的基本面貌直到19世纪初期仍然没有很大的变化。直到在英国工业革命、法国大革命以及俄国革命的连续不断的冲击之下,亚洲人民才产生了自觉变革的意识。
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黄金时代,公司于1652年还在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建立了殖民地。这个地区被称为“两大洋之间的客栈”。这个殖民地建立的时候正是第一次英荷战争刚刚开始的时候,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军队占领这片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是为了保护联省共和国与东印度之间的海上交通联系。荷兰人对于好望角殖民地的占领当时最主要的意义是在战略上以及后勤保障方面的,它可以为东印度公司从这里出发或者回欧洲的船只提供淡水和食物供应。由于这里没有黑人劳动力为公司服务,所以荷兰人只得鼓励白人农民移民到这个地方定居,所以这里也就成为除了北美的新尼德兰以外另一个由白人为主要劳动力的荷兰海外殖民地。这个殖民地开始的时候非常小,后来慢慢地扩展了。特别是在由西蒙·凡·德尔·斯蒂尔(Simon van der Stel, 1679—1699年在任)担任总督时期,他鼓励白人农民在这里建立农庄、果园以及葡萄园,于是,到这里来的白人移民也就越来越多了,其中一部分移民是1685年《南特敕令》颁布以后从法国避难来到荷兰的胡格诺教徒,他们再被联省共和国安排到南非移民。
荷兰开普敦殖民地港口
荷兰殖民当局努力地向南非引进胡格诺派的移民,致使当时有数百名胡格诺派的移民来到南非。这些来自法国的胡格诺教徒非常想聚集生活在一起,由此维持他们自己的文化身份,但是总督斯蒂尔就是不同意,他坚持要让这些人分散居住在原有的白人(荷兰人和德意志人)移民中间。东印度公司的管理层与荷兰本国的省政府以及城镇的政府不同,他们没有在南非建立独立的讲法语的教会,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慈善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国文化就迅速消失了。在18世纪的时候,还有一部分来自德意志的白人移民来到南非开普敦,其中一部分从军,另一部分人成为当地的农民。由于他们都没有妻室,来到当地以后,就与荷兰女子或是荷兰人与法国人混血女孩结婚成家。
由于荷兰船只往来于好望角一带非常频繁,它们需要的物资以及食物供应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大。从1652年至1700年,每年平均有33艘船只停泊在好望角的港口;从1715年至1740年,每年停泊于此的船只增加到69艘。位于今天西开普敦的斯泰伦博斯城镇建立于1680年,到1685年的时候约有100个荷兰人家庭定居在那里了。由于荷兰人的居留地不断扩大,在南非的荷兰加尔文派教会建立了3个地方教会团体,它们分别在开普敦(1666)、斯泰伦博斯(1685)以及达拉肯斯坦(1691),它们都有各自的评议会、学校以及慈善机构。在17世纪90年代,荷兰在南非的殖民地已经能够生产出足够的粮食自给自足,并且向巴达维亚等地定期出口小麦,满足巴达维亚殖民地的荷兰人以及要塞的卫戍部队的粮食供应需要。90年代,由于荷兰的南非殖民地农业生产劳动量非常繁重,所以荷兰人从西部非洲引进一批黑人奴隶劳动力。1672年的时候,当地只有53名黑人奴隶,但是到1711年的时候,当地1756 名白人已经拥有1781名黑人奴隶。在1780年的时候,荷兰在南非殖民地有12000名白人移民,其中3000人居住在开普敦。
17世纪80年代,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亚洲的贸易活动达到了顶峰。据伊斯列尔统计,在1688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亚洲的要塞以及商站中的雇员达到12000名,除此以外还有6000名雇员服务于往返于欧洲与亚洲之间的舰队上,另外还有4000人在大约80艘的各类航行于亚洲海域的小船上服务。总共加起来有22000名雇员。他们中有超过1 /3即8500人是海员。从17世纪80年代至18世纪50年代,荷兰共和国在欧洲海域的服役人数有所减少,但是东印度公司在亚洲海域的服役人数却在增加之中,1610年的时候,在东印度公司服役的海员人数仅仅占总数的6%,到1680年的时候占17%,到1770年的时候已经不少于1/4。这位历史学家还对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亚洲的一些具体的要塞和商站的人数做过统计。他指出,在1688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亚洲拥有20个超过100名士兵卫戍的要塞。它的主要的基地设在巴达维亚和爪哇的北部、安汶岛、望加锡、班达群岛、马六甲、锡兰、印度的最南端以及南非。在南非,东印度公司拥有一支超过200名士兵的卫戍部队。据历史学家伊斯列尔统计,在1688年的时候巴达维亚有1900名士兵、600名海员以及工匠、200名贸易和行政管理人员,总数为2700人;万丹拥有340名士兵、75名海员以及工匠、10名行政以及贸易管理人员,总数425人;贾帕拉有660名士兵、170名海员与工匠、15名行政以及贸易管理人员,总数845名;安汶岛有600名士兵、150名海员、50名行政以及贸易管理人员,总数800名;班达群岛有500名士兵、150名海员以及工匠、30名行政以及贸易管理人员,总数达680名;望加锡有350名士兵、100名海员以及工匠、20名行政以及贸易管理人员,总数达470名;苏门答腊有235名士兵、200名海员以及工匠、35名行政以及贸易管理人员,总数达470名;蒂多尔岛有290名士兵、100名海员以及工匠、25名行政以及贸易管理人员,总数达415名;在南印度科罗曼德尔沿海等地有500名士兵、70名海员,100名贸易以及行政管理人员,总数达670名;科钦与马拉巴沿海地区有420名士兵、150名海员、50名行政与贸易管理人员,总数达620名;锡兰的科伦坡、贾夫纳、加勒以及尼甘布等地有士兵1700名、海员以及工匠600名、行政以及贸易管理人员150名,总共2450名。除此以外,荷兰东印度公司还在印度北方以及暹罗拥有一系列没有要塞的商站,并在日本设有唯一的欧洲人的贸易商站。总之,当时公司在亚洲总共拥有11500名雇员,其中1/3在爪哇岛,还有1/3在印度和锡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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