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共和国从一个现代国家的政治层面而言,其政治结构和属性尚不完全成熟,但就经济层面来看,当时的荷兰已经具有近代形式的经济体系。历史上尼德兰的各个省份均具有较多的自治权,各大城市也享有自主地位,容易与欧洲和世界各地自行进行自由的贸易。
尼德兰城市的兴起,本来就与商业贸易有着密切的关系。开始的时候,这些地方都是在河流交汇处、沿海地区或是交通要道的商站,随着时间的推移,形成筑有城墙和城门的城市。这些城市都有与海外地区发展海上贸易的长久的历史,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英国、法国和日耳曼等外国的商人也来到这些城市居住,欧洲各国也在一些重要的城市如布鲁日和安特卫普设立商站即代理商据点。在16世纪中叶至反抗西班牙的战争公开爆发之前,荷兰省和泽兰省在从西欧至波罗的海沿海地区的海上贸易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尼德兰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得这些城镇非常容易融入北欧从波罗的海至大西洋的贸易体系中去。在此情形之下,整个尼德兰地区各城镇的市民在经济的层面上更希望独立自主。原先由封建领主统治的城镇,虽然在名义上分别属于法兰西王国或是神圣罗马帝国,但是活跃于城镇中的社会精英,如大贸易商人,无不希望谋求政治和经济上的权力。还有一些城镇则是由世家贵族掌权或是他们与大商人阶级共同联手统治。在14世纪的后期,商人新贵们因为拥有巨大的财富以及广泛的人脉,颇有取代封建贵族的趋向,并且逐渐地控制了市政厅的权力。商人阶级拥有经商得来的财富,加上因为交游甚广而产生的见解,使得他们的社会地位迅速上升,成为社会中的精英分子,并有机会左右城镇中的政治与法律。他们为了在贸易上与外国人竞争并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别的城市和中央政府的侵犯,谋求通过制定法律的形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一般的市民也因为城镇有特许状保护而拥有法律上的自治,他们拥护由富裕的市民即商人阶级而非封建贵族建立的新的政治和经济体系。他们所要求的“政治自由”,并非是空洞的名词,而是要求能够保证自由贸易为前提的自治。在商人阶级的率领之下,荷兰人们组成了高度灵活的海上贸易合作组织,在北方尼德兰被称为“行会”(rederij),他们自行联合起来,合作购买、建造、承租运输船只或者货物,形成自己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在此过程中,由各界手工业者组成的互助团体“行会”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尼德兰城镇的市民,借由行会的组织,时而请愿,时而示威,表达自己的声音和不同的意见,迫使当权者让步,以至于有些历史学家认为“行会”是近代民主的先声。
荷兰的海外贸易以及其他的经济活动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它是由“行会”作为其基本单位进行的。这是一个高度灵活的经济合作体,自从荷兰与泽兰的海外贸易发展起来以后,就出现了这样的同业公会式的团体,一群人集合在一起购买、建造、包租运输一艘船只及其所承载的货物。到了17世纪的下半叶,造船业者以及船长也成为股东投资于出售货物的商业活动。参加行会的每一个个人(reders)都要以不同的比例投资于其中,他们中有岸上的投资大额金钱的富有的商人,也有在甲板上出资几文小钱的水手。有一位作家在1644年写道:“从这个国家驶出的渔船、笨重的大帆船、或者是小船无一不是由几个人合作出资建造的。”他还声称在一百条出海的船中没有一条不是由行会操纵行驶的。在任何情况之下,由行会领导下的经营活动使得对于造船业的投资变得更加广泛,对于船只拥有的人数也变得越来越多,在很大程度上从事商业以及航运的活动和团体已经合二为一了。
在这种情形之下,政治的以及经济的权力很容易地就转移到了商人阶级的手中,特别是那些商人中的富有者。从中世纪晚期以来,这些富人就掌握或者控制市政厅的权力,有些市政厅的议员自己即是船主又投资于各种各样的海外贸易——他们出售的货物有北方的谷物和木材,也有南方的葡萄酒、水果以及盐,他们也投资于鲱鱼业以及鱼类出口加工业。他们日益增长的权力影响到了市政厅做出的决定,最后荷兰各省与西班牙的决裂也与他们的政治取向有关,他们的权力也随着战争的进行而日益增加。不仅如此,在荷兰与西班牙战争期间,除了少数几个间隙的时段以外,特别在1590年以后,荷兰的海外贸易有了显著的增长。反过来,海外贸易的增长也使得这些城镇的市政厅的议员们获得了更多的经济以及政治权力。在荷兰以及泽兰以外的诸省份,农业显得相对重要。在海尔德兰省的乡村贵族以及弗里斯兰省的富有的农民比城镇的市政厅的议员具有更大的影响。但无论如何,与奥伦治亲王相比,市政厅的议员在各省的影响还是比较大,“沉默者”威廉起义的成功,主要就是依靠城镇的财政以及道义上的支持。在1572年荷兰和泽兰承认“沉默者”威廉的地位时,市政厅的议员们就赋予他“执政官”的名称,就是中世纪以来人们普遍使用的词汇“最高领主”(locum tenens)的意思。
许多荷兰的城镇都拥有比较丰富的财力和人力资源,在阿姆斯特丹,该城市的人口在1585年至1622年从75000人增加到105000人。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口是从南方尼德兰各省移民来到这里的,或者是这些移民的第一代后代。在安特卫普的海上贸易地位衰落以后,阿姆斯特丹的地位就扶摇而上。虽然在经济上,安特卫普在近代早期无疑是阿尔卑斯山脉和比利牛斯山脉以北最重要的贸易以及银行业的中心;阿姆斯特丹则是尼德兰北方主要城市以及航运业的中心,尽管该城市与波罗的海地区、法国西部地区以及伊比利亚半岛的贸易量呈现激增的趋势,由此导致它的不断繁荣以及人口的增加,但是安特卫普的地位仍然是西方世界最重要的商业枢纽。不过到了16世纪的末叶,情况就完全倒过来了。1594年,一个新近来到这里的移民说:“阿姆斯特丹已经变成了新的安特卫普。”从南方来的富有的企业家以及熟练工人源源不断地涌向北方各省,由此导致了产品的增加以及新的市场需求。西班牙-葡萄牙王国在1585年、1595年和1598年禁止尼德兰北方各省的船只进入伊比利亚的港口,由此反而使得荷兰人和泽兰人必须经常依靠从事海外贸易的佛拉芒人、瓦隆人以及犹太人或者带有犹太人血统的商人们经营贸易——所有这些因素都导致荷兰人的海外贸易事业扩展到了比地中海以及地中海东岸更远的地方。由于阿姆斯特丹实际上的经济领先地位,其人口也在慢慢地不断增长,到17世纪上半叶的时候人口的增长尤其明显。历史学家伊斯列尔估计在荷兰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全国的人口为190万多一点,到1700年的时候仍然维持在这个数字。同时,荷兰最大的和最繁荣的三十个城镇人口加起来大约占总人口的38%,后者是1688年的统计。荷兰最大的城市阿姆斯特丹的人口从1647年至1672年,由于繁荣的商业的刺激,从17世纪40年代的15万增加到1672年的20万。经过17世纪70年代的衰退之后,有所恢复,到1700年的时候仍然有20万多一点。荷兰第二大城市莱顿,从1647年的6万,增加到1672年的7.2万。在1647年的时候,阿姆斯特丹占联省共和国总人口的8%,到1700年,增加到11%。
人口的增加在一定的意义上就是劳动力的增加。在阿姆斯特丹、莱顿、哈勒姆、代尔夫特、豪达、海牙、鹿特丹等城市,对于商业船运、渔船以及海军战舰上的人力资源的需求有增无减。这种需求使得内陆以及海外的劳动力源源不绝地来到荷兰。1661年,莱顿的一位加工业主以及经济学者考特(Pieter de la Court)写道:“的确,我们在这里的加工厂、渔业、商业和航运业,以及依靠这些企业生活的人,没有持续不断的外来移民是维持不下去的。”荷兰的主要城镇,就像是欧洲其他城市的城镇一样,它们的出生率和死亡率是维持着正常情况的,如果没有外来的流动人口补充血液,就会迅速地减少,后果是灾难性的。在17世纪的联省共和国,大约有10万名工人在从事加工业,约占总人口的5%,这还没有加上船运业中的雇佣劳工。这些社会地位低下的无产阶级中有大量的外来移民。17世纪40年代,在阿姆斯特丹的出生在外国的移民与本城人结婚的数量达到了高峰,但是仍然有联省共和国的外省的人员不断地来到当地,特别是上埃瑟尔省与海尔德兰省的人。这些来自东部省份的人在阿姆斯特丹等港口城市服务,对于这些城市的出口业、海外贸易以及海军的维持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17世纪下半叶的阿姆斯特丹,来自上埃瑟尔省以及海尔德兰省的移民占据城市人口的20%,到了18世纪的第一个二十五年,上升到了42%。除了荷兰内陆省份以外,来自外国的移民也很多。在1650年代,有6677名外国出生的移民在当地结婚。来自阿姆斯特丹的大部分移民是德意志的新教徒,也有相当多的是来自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德意志以及葡萄牙的犹太人。相比之下,莱顿则很少接受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以及其他地方的犹太人,它主要更多地接纳来自尼德兰南方的人士。1640年代至1650年代,莱顿建立了羽纱制造业,主要是由来自瓦隆地区的移民从事这项职业的。莱顿也吸引了大量的来自德意志的移民,他们中有路德宗教徒、天主教徒以及加尔文派的教徒。因此,莱顿吸引移民的政策中显然没有宗教信仰上的偏见。
博克塞引用历史学家巴博尔(Violet Barbour)的话指出阿姆斯特丹等城市建立自己的资本资源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在荷兰以及其他北方各省土地很少,只能以高价出售或者出租,同时政府对交易课以重税。结果是,许多中层人员,在别的国家依靠购买以及出租农庄和小物业为生;但在荷兰,他们则投资于购买船只的股份、渔业以及短期的海运贸易、土地开垦计划、市政厅以及省的各种借款。在1585年以后公布的每周货物价格表中可以看出阿姆斯特丹已经迅速变成了国际贸易的商业中心。在17世纪40年代以后,阿姆斯特丹又迅速地恢复了它原先就已经存在的与西班牙人的贸易活动。阿姆斯特丹在商品的输出、船运业、货物的运价以及金融实力方面拥有很大的优势,在与西班牙人的贸易方面取得了主宰的地位,包括帮助西班牙人向尼德兰南部地区汇款以及运输西班牙出产的羊毛以及燃料出口,而以前这些业务是由英国人负责的。同时,阿姆斯特丹在意大利以及地中海东岸的贸易活动中也有很大的竞争力。在1645年至1669年威尼斯-土耳其战争期间,威尼斯人在地中海东岸的航海活动几乎处于瘫痪的状态,荷兰的航运业由于运费比较低廉以及船只的安全性能比较优越,赢得了大量的业务,由此,荷兰人在这方面取代了以前威尼斯人的作用。阿姆斯特丹的庞大的船队在此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17世纪荷兰的主要港口不仅是储存世界各地物资的仓库,也是金融业以及保险业务的中心。当时的世界贸易由几个大的商业帝国所操纵,各国都在囤积货物,使得商品的价格上扬。在16世纪末叶的时候,荷兰已经成为欧洲主要的商品市场,同时,它对于商品的交易、分类、钱款的支付、保险以及信贷的要求以及需求也在增加。荷兰需要发展并且改进它的金融体系。在16世纪90年代,阿姆斯特丹已经取代了安特卫普和伦敦,成为新的世界级的商品交易中心。在17世纪的第一个十年,这里已经聚集了相当数量的中介人或经纪人,1612年的时候有300名持有执照的经纪人,其中有10名是来自伊比利亚的犹太人,他们专门从事地中海东岸的丝绸贸易以及伊比利亚半岛与美洲贸易的中介,特别是蔗糖贸易的中介。从16世纪80年代晚期的时候开始,阿姆斯特丹已经每周都公布一次商品价格表。在荷属东印度公司(这将在下一章中详述)成立以后,该公司立即于1602年成立的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Amsterdam Stock Exchane)上市,这里是当时荷兰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交易额变化的晴雨表。该股票交易所被称为欧洲最古老的具有近代意义的股票交易所,刚刚成立的荷属东印度公司的股票持有者和交易者致力于将传统的欧洲股票交易所发展成为一个推动世界贸易的机构。最初的时候,那里并没有宏伟的建筑物,那些股票交易者都是在烟雾弥漫的小酒馆以及咖啡室里进行交易,慢慢地变得越来越活跃和繁荣。1611年,曾经设计了东印度公司大楼的著名设计师韩德里克·凯瑟设计建成了气势恢宏的带有回廊的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大楼,从那时起,股票交易者们有了一个固定的和体面的从事交易活动的场所。在荷属东印度公司成立的初期,它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中心上市的股票的价值一度攀升至其原来价值的200%。 1608年则回跌下来。到《十二年停战协定》签订以后则保持在132%,在17世纪20年代则持续保持疲软。1637年10月,荷兰军队在布雷达取得了重大胜利以后,自17世纪30年代早期荷兰在经济上的发展就日益取得成功和稳定的发展。在海外殖民地的贸易、纺织品的出口,在农业方面的投资以及泽兰省与尼德兰南部的转运贸易方面都取得了进展。17世纪30年代荷兰经济发展的另一个原因是当时德意志经济状况不佳,需要从荷兰进口大量的食品。东印度公司在亚洲的贸易也在发展,西印度公司在17世纪30年代的经营也十分成功,从巴西进口的蔗糖有了明显的增加。从17世纪30年代开始至整个17世纪,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中心上市的东印度公司的股票一直被人们看好。从1615年至1630年,东印度公司的股票价值一直疲软不振。但是从1630年至1639年,股票的面价翻了两倍,大部分的增值都是在1639年以后发生的;1640年以后则又在此基础上增加了20%。在1636年3月的时候,其面价是229%,到1639年8月的时候,则为412%,一个月以后则上扬到500%。[2]在荷兰海洋帝国的黄金时代,商人阶级、摄政团的议员以及外国驻荷兰的外交人员,都十分关注荷兰的股票交易市场,特别是阿姆斯特丹的股票交易中心的东印度公司的股票价值的上升以及跌落,更是所有的人关注的焦点,也是荷兰联省共和国以及海外庞大的殖民地经济状况的信心指标。从1664年初开始,东印度公司的股票居高不下,达到498%,反映了自17世纪60年代初期以来的经济上的繁荣以及政治上的稳定。西印度公司的股票也从17世纪40年代晚期至17世纪50年代早期的疲软不振恢复了稳定与上扬。但是到1664年春天,由于英国与荷兰的海上冲突,西印度公司的股票又有了明显的下跌,使得金融投资者蒙受了严重的损失。当海军上将德·鲁特在非洲西海岸重新夺回了被英国人攻占的要塞以后,西印度公司的股票曾经一度恢复上扬。但是在1665年春天以后,这两家公司的股票又开始下跌,从336%下跌至322%,这是17世纪下半叶的最低点。但是,不久之后,这两家公司的士气、商业经营以及信心又恢复了。这与当时联省共和国海军的建设有关,当时的鹿特丹以及阿姆斯特丹等港口城市都在大规模地建设新的海军战舰。[3]
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大厅的回廊(www.daowen.com)
阿姆斯特丹威塞尔银行
当时荷兰共和国另一个极为重要的金融机构是于1609年成立的阿姆斯特丹威塞尔银行(Amsterdan Wisselbank),它是模仿威尼斯的吉罗银行(Giro Bank)的模式建立的。在以后的一个多世纪里,威塞尔银行是欧洲除了意大利以外的第一个属于公众的银行。在17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在北欧只有1619年成立的汉堡银行可以与之相媲美,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英格兰银行(the Bank of England)的建立为止。威塞尔银行建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联省共和国担心当时金钱以及股票交易过分扩大并且不可控制。在1606年的时候,阿姆斯特丹大规模的股票交易已经发生混乱的局面,由此导致股票的交易率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及过度的贴现。因此,设立这个银行的目的不仅在于提供贷款,而且在于防止肆无忌惮金钱交易者的“控制所有各地的股票交易和金钱交易”,并且提供快速的、有效的和可靠的交易设施。这个银行的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它是一个市政公民组织而非私人机构。它为市民提供存款的服务,其信用完全是由市长们、城市的政府以及荷兰联省共和国政府提供稳定的保证的。由于威塞尔银行的这些保证人的身份,使得它的业务很快就取得了成功。市政厅为该银行提供了很好的服务,银行的大门在每一个工作日至少向公众开放六个小时。银行的监督有三个人,其中两人是市政厅的成员。由于公众认为存放在该银行的钱要比在外面流通做股票更加安全,在17世纪50年代以后,存在该银行的钱大量地为荷兰的海外贸易服务。
阿姆斯特丹经纪人的主要业务之一还有为那些从事长途海上贸易的船主提供和寻找财政借款,其资金来源一般都是富有的商人。这种借款有比较高的风险,也有比较高的利息,一般都局限于私人领域。荷兰商业信贷的支柱之一就是船舶抵押借款。这种借款用于资助长途航运贸易活动,往往利率比较高。在商船回到港口的时候还清。如果船只沉没,那就血本无归。船舶抵押借款实际上是一种与保险业务结合在一起的借款形式,它可以使得商业活动在一定的合理的规模中运作。在1599年至1608年,那些专门从事运盐的商船往往能够得到此类贷款。越是危险的航程、越是遥远的路线,所提供的贷款的利率就越高。
16世纪90年代的时候,去往北欧的荷兰船只所得到的借款利息是15%左右;到非洲西部以及加勒比海域地区的船只得到的借款的利息达30%左右。在船只安全回到荷兰港口以后船主就会还清贷款,即便如此高昂的利息,船主仍然会赚到可观的利润。直到1614年,阿姆斯特丹市终于成立了阿姆斯特丹借款银行(Amsterdam Loan Bank),这是当时荷兰著名的有国家背景商业信贷机构。即便如此,此类借款仍然被认为是有高风险的,也是高利息的。
在此期间,阿姆斯特丹的航运保险业也有了很大的发展。1598年,人们组成了一个专门从事保险业的机构,它监督执行有关保险的规定,解决各方的争端。1628年,有4名富裕的阿姆斯特丹商人制订了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他们要为在所有海域航行的荷兰船只提供义务保险业务。这个计划遭到人们的反对,但是继续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被重新提出来。同时,阿姆斯特丹继续发展大量的各种各样的保险业务,包括给外国人提供的保险业务。在17世纪的最后25年,阿姆斯特丹还发展出再保险业务,到18世纪初期的时候,阿姆斯特丹已经成为欧洲从事海上保险业务最发达的城市。
在16世纪的最后10年,荷兰人将他们从事的已经非常繁荣的海外贸易扩张到史无前例的规模。从1586年至1590年,南欧持续五年粮食丰收,给了荷兰人以机会保住直布罗陀海峡以外的市场,荷兰人迅速地将这些地方多余的粮食运往海外各地的市场。比如,荷兰人与巴西之间的直接贸易,在1585年以前的规模不是很大,但是在这以后就迅速增加。在最初的时候,荷兰人与汉萨港口的日耳曼商人展开合作,后来则主要与从葡萄牙流浪出来的隐秘的犹太人或者新基督徒合作。1591年,有一名驾船驶往巴西的荷兰船主落入了来自圣多美岛的葡萄牙人的手中,他得到了许多有关葡萄牙人与非洲西部黄金海岸的贸易的讯息。在回到荷兰以后,他成功地组织了前往黄金海岸的先驱者的航行,1594年回国的时候带了大量的极有价值的黄金以及象牙。荷兰人就是以这样的活力和韧性来发展属于他们自己的新的海外市场。1621年,他们在巴西和欧洲之间的贸易量上已经占了一半或三分之二的份额,同时,联省共和国发行的金币都是采用从几内亚输入的黄金铸造的。在那些年,荷兰人还通过北冰洋发展与俄罗斯人的贸易,不过,荷兰举国投入最大热忱的是与东印度的香料贸易。在1585年以前,在地中海以及地中海东部地区从事贸易的荷兰人的船只很少造访伊比利亚半岛或更远的地方,25年以后,荷兰人与那些地方的贸易上升为仅次于波罗的海沿海地区的重要地位。在安特卫普衰落之前,该城市是尼德兰地区与上述所有地方的贸易与文化联系最重要的城市,双方在语言、血统以及贸易上的联系越来越强,在一段时间里,超过了与它们的宗教上与政治上的联系。比如,在意大利的里窝那,居住在那里的佛拉芒商人为海牙以及布鲁塞尔的当局充当顾问。荷兰第一位驻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宫廷的使节科纳利斯·哈伽(Cornelis Haga)在1616年的时候说,所有荷兰驻扎在地中海东岸地区的商行的代理人以及代表西班牙王室统治荷兰的那些“服从的省份”的大公爵的臣民都出生于布拉班特。另一个使得荷兰海外贸易得以扩张的原因是在16世纪90年代的时候,荷兰发展出一种在制造上更加便宜以及在速度上更加高效的被英国人称为“飞船”(fluit, flute or fly-boat),驾驶这种船只使用的人手较少,但是运载的货物量却很大,有时船上安装有少数火炮,有时则没有。由于造价便宜,可以大量地制造,有一点像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为向英国输送货物时建造的“自由之船”。
在八十年战争期间,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荷兰与西班牙交战双方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维持着与对方的贸易,也就说他们各自都将资源供给自己的敌人。在以往所有的战争中,双方维持着违禁品贸易以及走私贸易,但是在1578年至1648年期间,这种贸易如此长久地存在并不多见。荷兰共和国当局中的许多位高权重的人都是船主和商人,他们深深地卷入与伊比利亚半岛以及由西班牙与葡萄牙王室统治的海外领地的贸易活动,除了短暂的时间以外,他们允许继续进行这样的贸易,只要双方支付相应的港口税就可以了。这些税收的收入成为荷兰的五个重要的省份即鹿特丹、荷兰、泽兰、北角以及弗里斯兰建设海军以及海军战舰的主要财政来源,还要用于荷兰战舰的维修,这些战舰中的大部分是由商人雇用的。在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方面,他们也发现没有原材料以及成品材料,特别是荷兰人从波罗的海沿岸以及北欧带来的谷物以及航海用具也是难以维持国家的运作的,伊比利亚国家对荷兰的阶段性禁运不过是捉襟见肘而已,西班牙和葡萄牙没有与荷兰的贸易就不能维持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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