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德维特主政时期的内外政优化措施

德维特主政时期的内外政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1653年7月,在第一次英荷战争中荷兰失利的关键时刻,约翰·德·维特临危受命,继凯茨以后担任荷兰省的大法议长,实际主持联省共和国的内政与外交。同时,该家族的成员一直担任位于莱茵河以及马斯河汇合处的多德雷赫特的市政厅的议员。雅各布·德·维特的儿子就是著名的约翰·德·维特,他于1625年9月25日出生于多德雷赫特。维特尽一切努力维持国内各派政治力量的团结,平息各地的骚动。

德维特主政时期的内外政优化措施

在1653年7月,在第一次英荷战争中荷兰失利的关键时刻,约翰·德·维特(Johan de Witt, 1625—1672)临危受命,继凯茨以后担任荷兰省的大法议长,实际主持联省共和国的内政与外交。他被英国驻外交家威廉·坦普尔爵士(Sir William Temple, 1628—1699)称为所谓的“完美的荷兰人”。

德·维特肖像,由画家Adriaen Hanneman作于1652年

约翰·德·维特所成长的著名的维特家族(De Witt family)三代人的历史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荷兰商人寡头统治集团成员的成长史。自从15世纪末叶以来,维特家族一直是从事木材生意的。同时,该家族的成员一直担任位于莱茵河以及马斯河汇合处的多德雷赫特的市政厅的议员。在1572年以后,维特家族成员在政治上站在威廉一世一边,同时在宗教信仰上皈依加尔文教派,家族的社会地位在以后的荷兰政治以及社会生活中显得日渐重要。科尔纳利斯·法朗兹·德·维特(Cornelis Franzs de Witt, 1545—162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繁荣昌盛的木材生意,以后他继续管理这些生意,不过并没有终生进行下去。他在政治上的作为令人瞩目,曾经担任过市政厅的议员,并且在1572年至1620年长期担任多德雷赫特市的市长,还在1602年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泽兰省议事厅中最大的投资者以及捐款者。他有三个儿子即安德烈亚斯·德·维特(Andries de Witt, 1573—1637)、法朗斯·德·维特(Frans de Witt)以及曾经担任多德雷赫特市市长的雅各布·德·维特,他们在青年时代就被家族安排学习法律并四处游历,以便他们在未来适应各自在商业以及政治上的职业——后来许多有名望的议员在安排自己的孩子接受教育时都采用这样的方式。安德烈亚斯后来曾经出任荷兰共和国的大法议长。雅各布的经历就更丰富,他继续他父亲从事的商业活动,以善于经营著名。上文提及,在1618年的时候,他成为多德宗教会议中主管财务的司库。他在父亲去世以后,将自己的家庭搬迁到了多德雷赫特市政厅所在的地方,从那时起,他集中精力投身于政治事业,并在1632年至1651年之间继续处理家族在商业方面的事务。他是议员和市长,也是多德雷赫特市在荷兰联省议会中的代表,他还是许多政府委员会的成员以及1644年荷兰派往瑞典的使节。他信奉寡头统治的信条,认为“市民社会其实是很小的,就应该维持这样小的规模”。在摄政团阶层中,他还是一名在宗教信仰上非常虔诚的人士,他和家庭成员定期到教堂礼拜、热忱地阅读《圣经》,让他的家族成员每天为家族事业祈祷。同时,他也很坚定地反对教会干预世俗政治的事务。

雅各布·德·维特的儿子就是著名的约翰·德·维特,他于1625年9月25日出生于多德雷赫特。他早年在莱顿大学学习法律,在笛卡尔主义者大斯霍滕(Frans van Schooten the elder)指导下培养出对于数学的浓厚兴趣。1647年在荷兰省的法院宣誓就任律师。此时他对于政治的兴趣不大,热衷于数学,有很强的计算能力。他写过一篇关于圆锥曲线论文,而且在几何学研究上享有名声。他能够讲流利的法语,也懂得英语、德语以及意大利语,并在1671年署名发表过一篇论述年金制度的论文,被认为是保险精算科学的创立者。从政以后,他尽管不像爸爸那样在宗教信仰上如此虔诚,但是终其一生他都履行父亲的治国理想并极力维护摄政团阶层的特权,他认为政府以及管理的事务“只应当并且必须保留给合格的人”。他的弟弟科纳利斯·德·维特(Cornelis de Witt, 1623—1672)早年也在多德雷赫特市的“杰出学校”中接受良好的古典教育,后来又在莱顿大学学习法律,尽管他后来是在胡格诺派的安格斯大学(University of Angers)得到学位的。德·维特也不忽略严格的体育锻炼,这使得他能够胜任后来的年复一年的繁重的公务活动以及文书处理。从1645年至1647年,他们兄弟开始了所谓的“伟大的旅程”(den grooten tour or the grand tour),他们游历了法国与英国的大部分地区,短暂地访问了当时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父亲。在回国以后,他们都成为律师。科纳利斯留在多德雷赫特从事父亲的职业,约翰·德·维特则去了海牙,在成功经营了法律事务以后,他先是在1650年11月成为多德雷赫特的大法议长,1653年7月当选为荷兰共和国联省议会的大法议长。1655年,他与富有的汪德拉·比克(Wandela Bicker)结婚,由此与多年以来控制阿姆斯特丹市政厅的主要家族和议员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他的朋友包括主要的阿姆斯特丹的银行家以及莱顿的工业家,这些经历使得他在以后成为荷兰政坛最重要的政治家之一。他以本人的和太太拥有的资产积极地投资贸易活动,使得他在去世时积累了100万荷兰盾的财富

德·维特担任大法议长的时候,荷兰国家处于危急关头。1653年夏天,由于荷兰在海上被英国打败,国内许多城市发生骚乱。多德雷赫特、海牙、鹿特丹、阿尔克马尔、霍伦以及恩克赫伊都曾有民众暴动,他们既攻击天主教徒,也攻击摄政团的议员,动荡持续了许多天。泽兰省的米德尔堡也有暴动。维特尽一切努力维持国内各派政治力量的团结,平息各地的骚动。同时,英国虽然赢得了北海的胜利,但是荷兰的海军仍然十分强大,没有被摧毁。英国没有力量切断荷兰海上运输的通道。同时,荷兰与丹麦联盟,封锁了桑德海峡,使得英国的船只不能进入波罗的海沿海地区通商。在地中海上,荷兰的海军也成功地向英国船只发动攻击。在东印度,荷兰的舰队在波斯湾以及南中国海上是占绝对优势的。1653年11月,克伦威尔以及英国国会开始考虑与荷兰议和。双方的谈判持续了好几个月,最后双方达成了《威斯敏斯特条约》(Treaty of Westminster),该条约的重点是继续维持先前的《航海法案》,荷兰船只在英国海域行驶的时候要向所有遇到的英国船只降旗致敬。英国与维特之间还有一个秘密协议,那就是荷兰联省议会将来不会再任命奥伦治家族的任何成员担任联省议会的执政官或者军事总指挥,以防止奥伦治家族支持斯图亚特王朝在英国复辟。当这项秘密条款被人披露以后,在荷兰各地引发亲奥伦治家族的许多人士的不满,他们认为这项秘密条款很可能是德·维特动议的,至少也是德·维特与克伦威尔双方合作阴谋的结果。德·维特在与英国达成的和平协定中,维持了荷兰在海洋以及殖民地的各种利益,没有做出任何方面的实质性让步。从荷兰的国家利益来说,它是成功的。但是有许多人,包括奥伦治家族成员以及他们的支持者表示强烈不满,德·维特给一部分公众留下的口实多年以后则演变为剧烈的冲突以及他个人的悲剧。

在德·维特主政的17世纪50年代晚期,是荷兰联省共和国黄金时代的顶峰阶段。英国的威胁已经去除了。由于1655年至1660年英国与西班牙之间发生战争,英国与西班牙、意大利南部以及西班牙统治下的美洲的贸易都大受影响,这就使得荷兰得以喘过气来,与这些地方大力发展贸易,由此恢复了海上贸易的昔日的荣光。在17世纪50年代晚期,荷兰征服了锡兰的大部分地区,垄断了肉桂贸易,并巩固了她在印度西海岸的地位。所有荷兰各大城镇的财富都在不断增长之中。在整个17世纪50年代,阿姆斯特丹的一般房租一直保持很便宜的价格。相反,在阿姆斯特丹沿着运河一带的房子的价格则在飙升,特别在17世纪50年代末期更是如此。

由于奥伦治家族被排斥在荷兰共和国统治集团之外,德·维特的政治地位不断地得到巩固,在荷兰省更是如此。同时,荷兰省在共和国各省的地位也在不断地提高。在此期间,维特还加强了对于“公地”的军队管理的控制权。不过,奥伦治家族仍然在联省共和国政府和军队中拥有很大的影响,对维特的权利造成制约。在17世纪50年代的晚期,联省共和国加强了与波罗的海沿岸地区的联系,派遣了一支舰队前往但泽,以防但泽落入瑞典人之手。当1658年瑞典向丹麦发动进攻的时候,荷兰人站在丹麦一边,派遣海军穿越桑德海峡解救哥本哈根之围,并保护荷兰与丹麦船只在桑德海峡的通行,不让瑞典的海军通过。在1659年,荷兰派遣了第二支舰队增援丹麦,使得丹麦能够在这一年抵御住瑞典的进攻,并在1660年与瑞典签订了和平协定。在1657年,荷兰的海军还向葡萄牙发起进攻,封锁了里斯本港口。由荷兰人在背后鼓励的海盗船只也在大西洋上攻击葡萄牙人的船只,荷兰的东印度公司的军队也完成了对于葡萄牙人曾经占据的锡兰的最后的占领。

德·维特被一些历史学家称之为以“国家利益”为重的政治家,他的确是这样一位政治家。不过,他所认为的国家利益主要不是领土的扩张、军事力量的增加以及国家权力的集中。他努力奋斗的最终目标是维持国家的安全、免于遭受外部的干预以及保持国家的独立;他也努力保持联省共和国与欧洲各国发展贸易以及海外贸易的不断繁荣,努力发展荷兰国家的航运业。这是他作为一个有为的政治家的社会基础。由于德·维特把国家的安定以及贸易的繁荣作为首要的目标,他也把自己所处的摄政精英阶层看成国家利益理所当然的代表以及维护者。德·维特是真正的共和主义者,他所效忠的联省共和国是一个宪政国家,没有执政官或总司令之类的准君主的职位(他愿意由各省自己决定是否任命一位执政官)。在他看来,共和国各城镇以及各省的市政厅以及省议会有权选择他们所愿意的任何人担任省一级的职位,而且在省一级上代表他们出席联省议会。他提倡“真正自由”之说,在荷兰联省共和国的政治生活中大力推进将中央权力下放到地方,主张主权属于各省。他认为联省议会只行使“乌特勒支同盟”所赋予的宣战以及议和的权力。一切其他的权力本应该属于各省的议会,各省议会的职权和特权源自各城镇派来作为议员的代表。当然,德·维特也不是民主主义者,像摄政团的任何议员一样,他忠于他所受益的寡头制度。德·维特坚定地相信,由他所领导的联省共和国与欧洲的君主国家以及德意志的王侯国家是完全不同的,那些国家的目的是君主与王室特权的扩大以及领土的扩张,它们的目标是经常与臣民的利益相冲突的。

在英国方面发生的情况也对荷兰的政局发生了很大的影响。1658年克伦威尔病死,其子理查德继承护国公的职位,但是他的能力很差,不具备统治国家的威望。高级军官不把他放在眼里,他则想利用国会制衡这些军人。最后军人对他施加压力解散了国会。这些动荡使得英国的资产阶级新贵族想方设法要稳定国家的政局,他们与流亡海外的查理举行谈判,希望他回国复辟。查理许下诺言,赦免英国内战时期反对查理一世朝廷的人士,允许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承认内战以后英国各地土地产权的变化。1660年,查理回到英国伦敦,斯图亚特王朝正式复辟,查理即位以后被称为查理二世。这一年春天,查理在回英国之前,路经荷兰时在布雷达以及海牙住了两个月的时间。荷兰的一些城镇的市政厅议员都向查理示好,热情地接待他,以宴会招待他。他们希望与这位新的英国国王建立友好的关系。查理一方面接受了他们的款待,另一方面也强调他对于当时还年幼的侄子奥伦治亲王威廉三世及其母亲,也就是他的妹妹玛丽的关心。许多机会主义者都觉得奥伦治家族还会在将来荷兰政坛上发挥重要的作用,所以采取了见风使舵的骑墙态度。这些变化是维特感到担心的。当然,他也感到与英国恢复良好的关系对于荷兰的海上贸易、船运业以及海外殖民地的利益会带来好处。同时,德·维特也得到阿姆斯特丹市政厅的议员如新任的法议长格劳修斯的儿子皮特·德·格罗特(Pieter de Groot)等人的有力支持,他们都警惕奥伦治家族的势力会重新抬头。不过,总的来说,坚决支持维特的人士不多,大多数人持观望的态度。很多人都希望与英国建立更加紧密友好的关系。这一年6月,局势的变化更让维特感到担心,阿姆斯特丹市政厅在继哈勒姆以及莱顿以后,邀请奥伦治家族的玛丽以及奥伦治亲王正式访问了这座城市,并表示了隆重的欢迎。还有一些政要试图与英国达成同盟协议,共同对付第三国的威胁,不过这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的讨论。1660年,联省议会还支付了8万荷兰盾购买了提香、丁托雷托等著名意大利画家的作品以及一批希腊-罗马的古董与一些当代荷兰画家的作品赠送给英国王室。这年11月,英王查理二世在白厅举行的官方宴会上,向联省议会的使节表示了“发自内心”的感谢。

1661年1月,玛丽患天花去世。临终前,她委托她的兄弟英王查理二世为奥伦治亲王的监护人。这种情况使得德·维特感到压力,因为荷兰在政治传统上是不允许外国势力在国内拥有如此之大的影响的。同时,荷兰与英国的外交和商业关系也发生了转变,双方举行了一些谈判,荷兰方面希望取消原先的《航海法案》,但是英国方面则完全不同意。相反,英王查理二世还希望以他的名义重新肯定这个法案。另外,荷兰与英国两个东印度公司的矛盾也再度激化,由于商业上的互相竞争,它们在加勒比海域、非洲西部以及新尼德兰的紧张关系变得加剧了。西弗里斯兰的港口、马斯的从事渔业的城镇、泽兰的从事捕捞鲱鱼的港口以及阿姆斯特丹也对英国国会的政策表示出很大的不满,当时英国国会决定,在英国沿海十英里之内,除了英国的臣民以外,任何国家的渔民都不可以在那里捕鱼。尤其严重的是,英国还在公海上不断地袭击和扣押荷兰的商船,严重影响了荷兰的海外贸易以及殖民地的利益,这种局面使得荷兰人感到除了与英国决战以外似乎别无选择。

《受到惊吓的天鹅》,由艺术家Jan Asseljin绘制于1652年,寓意德·维特主政期间共和国的内忧外患

1665年3月,荷兰与英国之间爆发了第二次英荷战争。这次战争是世界性的,冲突发生在非洲的西部、加勒比海域以及东印度。双方都非常愿意打这场战争,并为此准备了许多年。1664年,英国开始大规模袭击荷兰的船只以及海外殖民地,查理二世公开向荷兰宣战。英国的海军在公海上不断地骚扰以及攻击荷兰的船队。这一年有200艘荷兰船只被英国捕获,荷兰的许多海外殖民地包括新尼德兰都受到英军攻击。1666年6月,荷兰海军先是在连续四天的战役中取得胜利;但是到8月4日则被英国海军击败,损失惨重。不久以后,英国海军穿过荷兰北部海域诸岛屿,焚毁了荷兰150艘商船。但是,荷兰海军有足够的资金、弹药以装备它的舰队,英国方面则缺乏资金维持它的舰队。当时,英国的海上商业活动由于战争的拖延几乎陷于瘫痪的境地,船只损毁、贸易停顿以及储备不足。同时,英国国内瘟疫流行,伦敦发生了大火,从1666年至1667年的冬天,伦敦的市民缺乏煤炭取暖,英国的经济也因此损失惨重。在1666年底,荷兰事实上已经取得了胜利。1667年,荷兰海军进一步封锁英国的东南沿海地区,并袭击了英国肯特郡的梅德韦,焚毁了5艘皇家海军的战舰,还拖走了旗舰“皇家查尔斯号”(Royal Charles)。荷兰国内大肆庆祝此次海战的胜利,全国教堂都敲响了钟声。同年,由7艘战舰以及1000 名士兵组成的泽兰的海军跨过大西洋攻克了英国在苏里南帕拉马里博的要塞,西印度公司的舰队也攻占了多巴哥岛。1667年7月,英国与荷兰双方签订了《布雷达条约》(Treaty of Breda),根据条约,英国维持住了纽约,但是归还了安德烈斯群岛中的圣尤斯塔歇斯岛,割让了苏里南以及英国以前在非洲的基地科尔曼丁(Cormantine),英国答应修正《航海法案》的一些条款,让德意志作为联省共和国的“自然的内陆”的一部分。《布雷达条约》是联省共和国的军事与外交胜利的结果。维特兄弟以及荷兰国内的亲德·维特派的政治地位得到了巩固,亲英国的奥伦治派则处于尴尬的地位。(www.daowen.com)

在德·维特主政时期,荷兰与法国的关系则十分微妙。开始时,联省共和国的德·维特政府并没有把法国当成敌人,相反,它视法国为联合的对象,可以一同对付英国以及西班牙。亲维特派还认为与法国结盟还可以对付国内的亲英国的奥伦治派。1662年,荷兰与法国曾经签订过和平条约,该条约对于荷兰在许多方面是有利的。在第二次英荷战争中,法国军队曾经直接与间接地帮助过荷兰的军队。但是不久以后,两国的关系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首先,法国与荷兰的关系变化首先与法国的“太阳王”路易十四(Louis XIV, 1661—1715年在位)想在尼德兰南部西班牙人统治下的信奉天主教地区实行扩张政策有关。在1659年的时候,法国与西班牙订立了《比利牛斯条约》(Treaty of Pyrenees),结束了两国自1635年以来的冲突。西班牙试图恢复它在尼德兰南部地区的影响力,尽管当时西班牙与葡萄牙以及英国都存在着激烈的矛盾,但是它不愿意放弃在欧洲的影响,仍然在南部尼德兰驻扎大量的军队,还想利用尼德兰南部的人力资源重新在军事上再度征服已经宣布独立的葡萄牙。但是路易十四一直有称霸欧洲的野心,而富裕的由西班牙统治下的尼德兰南部地区毗邻法国,一直是他觊觎的地方。随着西班牙势力从南部尼德兰地区的撤退,法国就想填补这个地区的真空地带,由此将改变这个地区的势力均衡状态。由于法国的军队是当时欧洲最强大的,所以荷兰对于近在咫尺的南部尼德兰地区的变化以及法国的野心不能不感到担心。从1660年以后,德·维特最为担心的就是西班牙统治下的南部尼德兰的处境,他认为最危险的就是布拉班特以及佛兰德斯落入野心勃勃的法国人手中。德·维特政府试图与法国讨论,让尼德兰南方诸省模仿瑞士的模式,成为“自由的”行政区,处于荷兰-法国的共同保护之下。但是荷兰国内也有人对此持不同的意见,阿姆斯特丹就很担心在此情况之下安特卫普会重新恢复往日的繁荣,成为它新的竞争对象。1663年春天,法国的军队开进尼德兰南方,路易十四入侵南部尼德兰地区的借口是:西班牙国王菲律普四世同意将他的女儿玛利亚·特丽莎(Maria Theresa)嫁给路易十四,同时约定支付给路易十四50万克朗,条件是玛利亚·特丽莎和路易十四必须放弃他们对于西班牙的王位继承权。菲律普四世在1665年去世以后,由才4岁的查理二世(Charles II, 1665—1700年在位)继承王位。此时,路易十四以50万克朗尚未付清为由,向西班牙王室提出继承毗邻法国的由西班牙统治的南部尼德兰的要求,但是立即遭到西班牙的拒绝。于是,法国与西班牙之间的王位继承战争爆发。路易十四亲自统领大军,向尼德兰南部进攻。法军在里尔、图尔内以及布鲁日的战事均告胜利。法军的军事行动给北方联省共和国造成很大的威胁,由此造成了荷兰对于法国的进一步的警觉。

荷兰与法国关系变得紧张的另一个原因是两国在商业的和殖民地利益上的冲突。在1662年以前,法国把重点放在与荷兰结盟共同反对西班牙,它避免采取积极的步骤阻止荷兰在商业上向法国市场的渗透。荷兰则乘机从法国运输出口大量的法国商品,包括葡萄酒、白兰地,荷兰还向法国倾销本国的纺织品、东印度的货物、鱼类、鲸鱼、烟草、陶瓷器皿以及精加工的糖。但是,法国的王室终究要建立法国的商业、航海以及殖民地帝国,这就会与荷兰的商业扩张发生矛盾。17世纪60年代以后,荷兰在商业上的成功使得法国的商人、加工业主心生羡慕与嫉妒,同时,路易十四极力要扩张法国的海洋势力以及海外殖民地的利益,与荷兰与英国抗衡,他的野心在重商主义的刺激之下势必要与荷兰发生冲突。1664年,法国财政大臣库尔贝(Jean Baptist Colbert, 1619—1683)对从荷兰进口的精加工的糖征收很高的税收,此举对阿姆斯特丹的糖业打击很大。同年,路易十四建立新的国家政策,支持法国东印度以及西印度公司在海外殖民地的发展。从那时起,法国的海外扩张的步伐大大加快了。也就在这一年,法国占领了原先由荷兰西印度公司占据的卡宴(Cayenne),这个地方后来成为法属圭亚那的首府。由于当时荷兰正忙于对付英国,所以维特政府只能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1667年4月,法国的军队再度进入尼德兰南部,库尔贝同时加重了对荷兰共和国多种进口商品如精加工的布、羽纱、鲱鱼、鲸鱼制品、代尔夫特瓷器、烟草以及东印度货物的税收,这对荷兰各个口岸的出口业都造成很大的影响。

当时,德·维特政府判断,西班牙面对法国的压力可能会寻求荷兰的帮助。果然,马德里当局训令它在尼德兰南部的代表与荷兰谈判,答应可以割让奥斯坦德、布鲁日以及达墨给荷兰,条件是荷兰提供100万荷兰盾以及军事援助。德·维特与西班牙谈判的最终目的不是要公开反对法国,而是要给法国造成心理上的压力,使得它不敢对荷兰控制的地区造成实质上的威胁。德·维特在获得联省议会的同意以后向奥斯坦德、布鲁日、布兰肯堡等地派驻了卫戍部队,并答应给西班牙提供借款。虽然德·维特和阿姆斯特丹的本意不是要介入法国与西班牙在尼德兰南方的冲突,但是,在路易十四看来,荷兰的举动很可能是对法国不利的。特别是在1668年,联省共和国、英国以及瑞典达成了三国同盟,介入了法国与西班牙的对峙。三国同盟呼吁西班牙割让卢森堡或者法兰西-孔泰给法国,也承认法国已经占领的尼德兰南方的一些地方。法国则要求三国对西班牙施压,让它做出更大的让步,但是三国没有响应。这一年,路易十四与西班牙王室订立《亚琛条约》(Treaty of Aachen),西班牙承认里尔与图尔内归入法国的版图,而法兰西-孔泰则归属西班牙。

德·维特认为,从荷兰国家利益考虑,应该极力避免与法国发生正面的冲突,得维持与法国表面上的友谊。路易十四迫于形势,也没有进一步向尼德兰南部进攻。但是,他从内心痛恨维特与荷兰共和国在阻止他向南部尼德兰扩张中所发挥的作用。从那时起,法国的东印度公司的舰队在王室命令之下加紧在加勒比海域的巡逻,阻止荷兰的舰队和船队靠近法国的殖民地。1670年,法国政府训令要在印度建立永久的基地,与锡兰以及印度的南部发展贸易关系。这些地区以前都是荷兰的势力范围。1669年,库尔贝建立了由王室支持的“北方公司”(Compagnie du Nord),试图发展法国与波罗的海沿岸国家的贸易,将荷兰从这一地区排挤出去。同时,法国还发展与荷兰东部邻国的关系以遏制荷兰,勃兰登堡的选帝侯一直对荷兰长期占据威塞尔等地心怀不满,明斯特的天主教“采邑主教”(亲王主教)对信奉加尔文派的荷兰恨之入骨,这些地区和人物都是路易十四要利用反对荷兰的力量。

1672年是联省共和国的“灾难之年”(Rampjaar),荷兰面临内忧外患的严峻局面。法国军队大举入侵,英国政府、明斯特的“采邑主教”以及科隆的选帝侯也向荷兰宣战,落井下石,结果导致荷兰在军事上的失利以及国内政局的剧变,德·维特遇害,他领导的政府也由此垮台。

这一年,路易十四在宣称“荷兰人为傲慢无礼之徒”后,发动了对尼德兰地区的大规模战争。路易十四首先使用外交手段,促使英国与瑞典退出与荷兰的联盟关系。英国为了确立其海上霸权地位,决定与法国站在一起对付荷兰。3月20日,英国海军在威特岛海域向从地中海东岸巡航回程途中的荷兰舰队发起攻击。路易十四则向荷兰正式宣战。4月6日,英国也接着宣战(这是第三次英荷战争)。5月,路易十四亲自统帅了当时欧洲最大规模的陆军约11.8万人以及1.25万名骑兵大举入侵,这支大军的人数远远超过当时荷兰常规军队的人数。法军穿过西班牙统治下的尼德兰南部地区向马斯特里赫特进军。5月22日,法军越过马斯特里赫特以北的马斯河。5月18日,明斯特的采邑主教也出于征服新教徒国家的宗教信仰的原因向荷兰宣战,科隆的选帝侯也接着向荷兰宣战。

在十分危急的情况之下,荷兰举国积极动员,在荷兰省以及乌特勒支召集了几千名民兵,驻守南北各个要塞。海尔德兰省也召集了3000名武装市民驻守边境上的要塞。但是,这些武装力量的人数实在是太少了,行动也太迟了。

法国的海军也加入英国对付荷兰的行动中来了。法国装备了37艘战舰,约1.1万名战斗人员以及1926门大炮,加入英国的海军中向荷兰进攻。这两个国家的海军舰队加起来在船只以及炮火上已经超过了荷兰的海军。联省议会的议员以及维特的兄弟科内利斯认为除了英勇地拼死抵抗以外别无他法。6月6日,在英国东部沿海索勒贝(Solebay)的海战中,荷兰海军取得了胜利,从海上保卫了共和国。但是陆地上荷兰军队的抵抗节节败退,许多以前在南北尼德兰地区边界上的要塞,过去曾经在抵抗西班牙人的攻击中发挥过积极的作用,现在都落入法军手中。这些地方包括克雷夫斯-莱茵伯格、埃墨里希、威塞尔等地,这些城镇后来都没有划归荷兰,而是被并入勃兰登堡。法军在阿纳姆以南的罗比特越过了莱茵河。荷兰省以及联省议会决定放弃埃瑟尔河一线,撤回军队保卫荷兰省、泽兰省以及乌特勒支,因为东部边界上的要塞比较巩固,军力也比较充裕。但是,荷兰人的士气低落,6月15日,阿纳姆没有抵抗就被法军占领。6月21日,莱茵河下游的最坚固的要塞申肯桑斯(Schenckenschans)没有抵抗就向法军投降,这座要塞的卫戍司令是一个沉湎于酗酒的没有作战经验的年轻军官,他的父亲是奈梅亨的市长,也是德·维特的支持者。这激起了人们对德·维特的政治派别的很大不满。

那时,越是靠近前线的城市,就越是弥漫着失败主义的情绪。无论是亲德·维特派或是亲奥伦治派控制的城市都是如此。亲奥伦治派占优势的莱顿市政厅准备与路易十四议和;荷兰省的议会,也不顾德·维特的劝告,准备与法国谈判。德·维特的亲信德·格罗特在乌特勒支陷落以后回到海牙,声称除了向法国投降以外别无选择。一些人主张只要保住荷兰共和国七个省以及加尔文派教会就已经算是幸运了,“公地”等其他地方都可以割让给法国。在这种情况之下,公众的舆论就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民众对于德·维特派的政治家们的消极表现极为不满。不久,从多德雷赫特开始就开始爆发了大规模的骚乱,民众要求德·维特领导的政府将权力转交给奥伦治亲王,让奥伦治家族的人出任执政官以挽救危局。首先发难的是手工艺行会的领袖、加尔文派的牧师以及地方民兵,骚乱很快就蔓延到了鹿特丹以及阿姆斯特丹。鹿特丹的市民坚决反对德·格罗特、该市的市长以及亲德·维特派,他们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保卫共和国。民众的态度与该城市的议员们的态度完全不同,议员们已经派人去路易十四的军营谈判割让公地的事宜,但是民兵组织则坚决要保卫城市。阿姆斯特丹的民众也认为亲德·维特的市长是失败主义者,他们要求奥伦治亲王出山挽救国家的危难。整个6月至7月,到处充满着民众暴动的场面。在多德雷赫特以及鹿特丹,民众特别要求废止禁止奥伦治家族干预政治的决定,选举奥伦治亲王为执政官。甚至一些妇女也冲上街头,进行示威游行。在豪达,愤怒农民因为他们的田地被军队开掘堤坝阻止法军前进而淹没了,他们与手工艺工人和妇女们联合起来控制了街道,以至于奥伦治亲王不得不亲自出面劝他们离开。一些政治宣传小册子也出现在街头巷尾,它们都向人们宣传奥伦治亲王是“真正的爱国者”,这些小册子大部分都是亲奥伦治派散发的。

7月2日,泽兰省终于选举威廉三世为执政官,第二天,荷兰省也宣布奥伦治亲王为执政官。六天以后,威廉三世宣誓就职。在乌特勒支以及鹿特丹,骚动持续不断,德·格罗特被民兵囚禁在家,动弹不得,无法履行职务,最后他逃亡到了安特卫普。7月11日,暴乱蔓延到济里克泽和托伦,参与暴动的是从城外来的渔民和农民。到8月底9月初,骚乱达到了顶峰。早在6月21日,德·维特在海牙遭到4名亲奥伦治家族的人的持刀攻击,已经受伤。只有一名刺客被捕,六天以后被处以死刑。德·维特的伤势虽然不是很重,但是不能视事。8月24日,他辞去了荷兰省大法议长德职务。他的兄弟科奈利斯已经在7月23日被捕,罪名是图谋刺杀执政官,当然这是捏造的。经过审讯以后,被法庭于8月20日宣告无罪。德·维特要把兄弟护送出监狱到附近的亲戚家里,但是他们步出庭院的时候,被一群暴徒围困,不得不退回楼内。暴民(其中大部分是民兵)闯入监狱,据说他们看到科奈利斯躺在床上阅读一本法国的戏剧,德·维特则手持《圣经》坐在床脚一边,他们被暴民抓住,拖到联省议会议事堂对面的广场上,他们受到殴打、被刀剑所刺,最后被开枪打死。他们的尸体被悬吊在附近的绞架上示众。德·维特兄弟的悲剧如同1619年的莫里斯亲王与大法议长奥登巴恩维尔特的冲突的再次重演。这些暴民,其实是被奥伦治家族利用的,因为杀死德·维特兄弟的凶手,后来不仅没有被判罪,而且受到威廉三世的奖赏。在德·维特兄弟遇害以后,暴乱进一步蔓延,整个荷兰各地都在清除所谓的亲德·维特派,在鹿特丹,民兵组织的领袖不遗余力,清除所谓的“叛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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