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事的发展使得西班牙人在财政、兵源和战略上感到越来越困难。1573年11月,菲律普二世派遣堂·路易斯·德·雷克森(Don Luis de Requsens)替代阿尔巴为驻尼德兰的总督。他采取了怀柔的策略,取消了阿尔巴的恐怖政策以及什一税,希望通过谈判的方式让尼德兰各省重新效忠西班牙。1574年12月,西班牙王室又派遣当时富有名望的学者利奥尼奴斯(Elbertus Leoninus, 1520—1598)与奥伦治亲王以及联省议会谈判。利奥尼奴斯生于海尔德兰,他并非是贵族家庭的子弟,但是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也是鲁汶大学法学教授和法学家,典型的信奉伊拉斯谟人文主义思想的学者,他在外表上是信奉天主教的。他代表西班牙方面与反叛领袖们谈判,他说西班牙国王将永远不会允许在他的土地上有正式的新教崇拜,而尼德兰永无止境的冲突和纷争也应该尽快制止。当时尼德兰境内反天主教的思想正如火如荼地传播并得到人民的认同,谈判不可能取得进展。1575年春天,雷克森亲自到布雷达与反叛领袖谈判。奥伦治亲王与联省议会的立场非常明确,他们不希望与国王陛下“分离”,或做任何不忠诚国王的事情。但是,国王应当允许新教在尼德兰地区流行,应当以各省赞同的誓言宣誓统治尼德兰地区。反叛者坚持要对君权加以限制,认为西班牙国王应当与联省议会以及省议会共同治理尼德兰。布雷达谈判展现了双方的根本分歧——那就是宗教信仰以及政府的形式问题,双方都不可能在这两个立场上妥协。
1576年3月,雷克森死于一次意外的战事。不久,西班牙驻尼德兰的军队领不到军饷,发生哗变。11月初,哗变的军队劫掠安特卫普,并击败了布拉班特省的试图保卫这座城市的军队。几天之内,安特卫普这座欧洲的最大的商业城市沦为充斥着抢劫、焚烧、屠杀的地狱,有报道说大约1.8万名市民被杀,当时人们称呼西班牙人的暴行为“西班牙人的愤怒”。哗变军队的暴行产生了重要的政治后果,它使得西班牙统治者以及军队的名声变得更加恶劣,增加了部分起义军领袖们除了以武装斗争的手段驱逐西班牙人而别无他法的决心。同时,哗变引发的暴行也使得西班牙以及尼德兰的高层集团意识到他们必须加强谈判和沟通。这一年年底,西班牙和尼德兰的上层达成共识,签署了《根特协议》(Pacification of Ghent),主要内容如下:(1)荷兰省以及布拉班特省这两个最重要的尼德兰权力中心承认西班牙王室对于尼德兰的主权;(2)南方诸省还有乌特勒支加入荷兰和泽兰中成立临时政府,置于同一个省议会的领导之下,可以继续参加在布鲁塞尔的议会会议;(3)联省议会寻求解决宗教信仰分歧的最后方案,一个过渡性的安排就是允许荷兰以及泽兰两个省份举行公开的新教的礼拜,其他省份保持天主教会的官方地位;(4)在荷兰省和泽兰省以外的贵族和摄政议员都不可以仿效这两个省以宗教信仰为理由向国王发动无止息的叛乱;(5)以前王室公布的所有取缔异端的谕旨都不再有效,在各地私人信仰的宗教信仰中履行新教以及拥有新教的书籍是被允许的;(6)西班牙当局充公的新教徒的财产(特别是奥伦治亲王威廉的财产)应予归还。
新的西班牙驻尼德兰的总督堂·胡安(Don Juan de Austria, 1547—1578)为菲律普二世的异母兄弟,他在任内采取了一些比较温和的措施。上述《根特协议》就是在他刚刚上任的时候签订的,并且一直维持到他在那慕尔病逝。在堂·胡安率领军队入驻尼德兰之际,尼德兰各省要求他恢复各城市自中世纪以来勃艮第诸公爵时代就已经颁发的特许状中规定的特权,他们也要求西班牙从尼德兰撤军。在此情形之下,堂·胡安与联省议会于1575年2月签订了《恒久诏书》(Perpetual Edict),声明保存各省城的特权,但是并没有保障宗教自由的任何条款。西班牙军队也在同年5月一度撤离尼德兰。堂·胡安希望得到威廉的支持,威廉领导下的荷兰省以及泽兰省本来就没有参加《恒久诏书》的签订,他当然也不会与堂·胡安合作。不久,堂·胡安还与联省议会发生冲突,7月,他来到布鲁塞尔,并且在那慕尔重新建立了司令部,再度召集西班牙军队进入尼德兰境内待命。此举意味着堂·胡安毁约。
堂·胡安的举动使得尼德兰的反抗运动变得更加坚决。1575年6月,荷兰省和泽兰省跨出重要的一步,它们率先成立了“同盟”(Union),以信奉新教的人民为基础,建立了一个政治的、军事的、财政的和宗教信仰一致的实体。这是后来出现的荷兰共和国的胚胎。这个刚刚浮现的北方小国采用了相同的税收以及行政管理结构,有一个单一的军事领袖,奥伦治亲王威廉是毋庸置疑的领导人,其职责是“保护改革宗教会的传教活动、镇压并终止罗马天主教会的活动”,并且还要保证没有任何个人会因为他或她的私人信仰以及宗教的原因会被调查和检控。这个处于胚胎中的荷兰国家第一次在欧洲历史上宣布保证个人的良心自由,此举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这个新的“同盟”的理想得到海尔德兰省的执政官约翰·凡·拿骚(Johan van Nassau)以及乌特勒支人民的支持。最初的想要联合在一起的只是北方的几个省份,包括德伦特和林根,并没有包括南方数省以及联省议会。北方数省的目标非常清晰,就是要建立有荷兰省主导的属于北方的自卫体系而将当时设在安特卫普的联省议会排除在外。
由于《根特协议》只是将信奉新教的地区限定在荷兰以及泽兰两个省份,于是,尼德兰地区的许多新教徒对于威廉并不十分信任。这也迫使威廉为了得到更多的支持改变自身的策略,他移往布拉班特作为再图进取的基地,从1577年9月至1583年夏天,威廉先是居住在布拉班特,后是在安特卫普,他希望一方面与荷兰省和泽兰省继续保持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在南方建立属于自己的根据地。但是,他取得的进展不是很大,因为布鲁塞尔更为激进的加尔文教派不愿意与他合作。
《断绝法案》文献
在堂·胡安以后的新一任的总督是亚历山大·法内塞(Alexander Farnese, 1545—1592),他是前摄政玛格丽特的儿子,具有军事才能以及外交手腕,曾经参加过勒班陀战役,在他的母亲就任摄政的时候就陪同她一起来到布鲁塞尔,对于尼德兰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他于1577年来到尼德兰增援西班牙的军队,1578年被委任为西班牙王室驻尼德兰的总督。在其任内,他制止了西班牙军队的残酷的屠杀行为。同时,他观察到当时尼德兰虽然矛盾错综复杂,但主要的分歧是在信奉新教的佛兰德斯人以及信奉天主教的瓦隆人之间,他施展外交手段,利用两者之间的对立进行分化瓦解。他与瓦隆的法语区的贵族和人民谈判,表示只要尼德兰人愿意重归于西班牙王室的统治之下,后者将给予人民安全的保障以及地方上的种种特权。在法内塞的拉拢、地方贵族的拥护以及天主教徒出于对狂热的新教徒的恐惧诸多因素的影响之下,南方诸省于1579年1月6日宣布组成了阿拉斯同盟(Union of Arras),效忠于西班牙国王。这些省份是埃诺、阿图瓦、瓦隆·佛兰德斯(里尔、杜埃和奥尔希)、康布雷主教区;有些地方虽然没有签署协议,但是表示支持,它们是那慕尔、卢森堡以及林堡。同盟协议的要点是:(1)效忠西班牙国王;(2)西班牙军队不再在这些省份增加军力;(3)省议会以查理五世国王时代的模式组成;(4)三分之二的省议会的议员必须得到全体议员的同意以后方才可以就任;(5)在荷兰“反叛”以前所有的地方特权仍然有效;(6)天主教是唯一的正统信仰,新教必须取缔。(www.daowen.com)
“阿拉斯同盟”是后来尼德兰地区走向南北分裂的肇因。在听到这个消息以后不久,1579年1月23日,北方诸省组成“乌特勒支同盟”(Union of Utrecht or Unie van Utrecht)以对抗西班牙王室以及南方的天主教省份,这些省份是荷兰、泽兰、乌特勒支、海尔德兰、格罗宁根、弗里斯兰、上埃瑟尔、布拉班特以及佛兰德斯,城市有图尔内以及瓦朗谢纳(Valenciennes)。“乌特勒支同盟”开始时将首府设在安特卫普,直到这个城市沦陷为止。“乌特勒支同盟”宣称其成员在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达成统一行动,各省之间不得单独与西班牙媾和,推动宗教信仰自由和地方自治。“乌特勒支同盟”标志着包括整个北方尼德兰领土的荷兰共和国的正式开端。不过,即便如此,它们仍然承认西班牙王室的地位,直到1581年7月26日,尼德兰北方诸省终于宣布《断绝法案》(Act of Abjuration or Plakkaat van Verlating),这份协议签署于海牙,并在公布前的四天得到尼德兰联省议会的确认。该“法案”开宗明义,透露出“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的重要思想:“一个国家的君王是为了治理其人民,其权威是由上帝授予的。君王是为了管理人民、保护人民,并使他们免于遭受压迫,免于遭受暴力。君王要如同牧者一样照顾他的羊群,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的确,上帝创造了人,但并不是要人民成为君王的奴仆,不分是非服从君王的命令。君王是要站在人民的立场来管理人民(如果没有人民,君王也就不会存在)。君王是以平等的爱去扶持他的人民,就像一位父亲对待他的孩子,牧者对待他的羊群。在危难的时候,甚至可以牺牲其性命去保护人民。如果君王并非如此,反而压迫人民,乘机侵犯传统的习俗,剥夺他们原有的权利,压制人民并使之屈服之时,他就不再是一位君王了,人民只能视他为蛮横的暴君。”“法案”特别指出,如果君主没有经过联省的同意固执行事,各联省不但可以拒绝君主的职权,而且可以通过合法的过程去选择另外的国君来保护他们。“法案”还指出玛格丽特摄政、联省议会的代表以及对国王怀着忠诚之心的埃格蒙特伯爵曾经以请愿的方式向王室陈情,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答复,而且国王听信顾问的谗言,宣布陈情者为叛乱者,并没收他们的财产甚至将他们处死;“法案”历数了阿尔巴公爵在尼德兰地区施行的暴政,诸如没收当地人民的财产,剥夺他们的权利,使得许多人没有栖身之所,许多乡绅以及中产阶级的市民被流放或者处死。阿尔巴的暴政还包括经济上的压迫——除了强迫人民缴纳“百分之一税”“二十分之一税”以及“什一税”以外,还有各种不同名目的捐献与分摊,这些钱都是用来建造军营和新增设的防御工程的,尼德兰的人民还被征调去镇压自己的同胞,西班牙人并不是将尼德兰视为自己的领地,而是视为新的征服地,所有这些倒行逆施都使得正直的人们痛心疾首。“法案”指出西班牙在尼德兰地区执行的宗教政策是不得人心的,诸如国王派出的新的主教取缔了以前修道院院长的职责,又在设立宗教裁判所的省份强行贯彻特兰托大公会议的决议,剥夺尼德兰地区的原有的权利。人民认为,君王不但实质上要求管理人民的财产,还要操控人民的良心。可是人民则相信人类只应该在上帝的面前对自己的良心负责。最后,“法案”宣布这片遭受西班牙人痛苦蹂躏长达20年之久的土地与西班牙国王菲律普二世以及继承人永久地断绝关系。它宣布联省议会委任全体法律工作人员、官员以及相关人士,立即停止使用西班牙国王的名号、头衔以及纹章。如果安茹公爵因为缺席且发生与国家权利相关的紧急状况时,则应该以联省议会的大议长或者联省议会的名义代行职责。荷兰省与泽兰省应该以奥伦治亲王的名义行事。各个省的省政府在上述联省议会获得合法地位之前,则需服从与亲王协商同意之议会的命令。在与公共事务有关的方面,则需得到上述议会的授权才能够使用国玺、议会的印章,以代替西班牙国王的印玺。司法裁判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务之际,该地区的省议会以及其他会议应当使用该省的名称和印章。已经送审的案件以及相关的函牍公文则须全数销毁。联省议会命令各地区须在法律颁布之日,立即将西班牙国王的所有的印玺,交给各省的财产管理部门或者专人妥善保管,以免被其他人恣意损毁。所有联省的货币,从今以后不再印制西班牙国王的称号以及纹章。所有新发行的金银货币上的纹章要依照联省议会的指示铸造发行。所有的政府公务员、地方议会的议长、法官以及民兵组织人员以前所作的向西班牙国王效忠的宣誓一律无效,他们必须重新宣誓效忠联省国家并明确表示反对西班牙国王及其追随者,宣示的内容是由联省议会决定的。联省议会还要求布拉班特公国、海尔德兰公国、聚特芬省议会、荷兰省议会、泽兰省的须德海沿岸东部以及西部的接管者、弗里斯兰省议会、梅赫伦的法议长、乌特勒支的议会议长和所有这些地区的法官、政府官员以及代理人促成“法案”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
《断绝法案》标志着荷兰共和国作为一个联邦国家基本上的创立与形成,它改变了荷兰“反叛”诸省的面貌。在这以前,虽然人民激烈地反抗西班牙人,但是大家表面上或者口头上都没有直接批评或指责西班牙的国王。突然之间,国王的肖像和纹章从货币上、建筑物的内部和外部以及所有签署的文件上完全消失了;更有甚者,反对国王的举动无论大小,现在都人民被视为神圣的事业。这是具有近代意义的第一份国家的独立宣言。“乌特勒支同盟”成立以后,西班牙国王菲律普二世在格兰维尔枢机主教的激励之下于1580年6月宣布威廉为“叛国者”。菲律普二世还悬赏25000克朗“刺杀全体基督教会以及人类的敌人”威廉。威廉则于1581年写了《申辩》(Apology)一文,回应国王的谴责。据称这篇文章的思想受到法国的胡格诺派作家菲律普·德·普雷西·莫尔奈(Philippe de Plessis-Mornay, 1549—1623)的启示。莫尔奈早年在海德堡大学学习法律和法理学,后来又去帕杜瓦大学学习希伯来语。在法国天主教和新教冲突的战争中,他于1567年参加孔德亲王的军队,后从马上摔下受伤而离开军队,他曾经访问过尼德兰威廉的军中。1572年8月23—24日,法国发生圣巴托洛梅乌大屠杀,他及时地逃过一劫,去了英国。1579年他写作《维护(自由)反对暴君》(Vindiciae contra tyrannos),讨论人民是否要服从违反神法的暴君,结论是否定的。威廉的《申辩》中充斥着对于“宽容”和“自由”的颂扬,第一次提出“一个宗教信仰与另一个宗教信仰之间应该相互宽容”的主张。《断绝法案》以及《申辩》中表达的思想,被后来的历史学家和一般民众认为与宣告美国革命的《独立宣言》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具有“社会契约论”思想的最初的雏形;还有人指出《独立宣言》起草者之一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 1743—1826)的思想,部分地受到《断绝法案》的影响。
威廉深知他在领导荷兰人民反抗当时欧洲最强大的哈布斯堡王朝以及罗马天主教会,而且国内的各派新教势力在宗教和政治问题上并不完全一致,所以他也曾经引入外国的力量,争取他们帮助荷兰赢得独立。在尼德兰的一些贵族拉拢以及联省议会的同意之下,法国国王的弟弟安茹公爵(François Anjou, duke of, d.1584)被冠以“自由的维护者”的名义,入主尼德兰。此事是因为当时许多的省份对于威廉并不十分信赖,联省议会才做出此项决定,希望能够赢得法国的支持。安茹公爵也允诺了他们的请求。1581年8月,他率领1.8万人马进攻佛兰德斯,拿下康布莱。安茹公爵有法国王室的血统,在法国的宗教战争中显示出他的领导能力,联省议会希望利用他的名声找到更大的外援。同时,他也是一名天主教徒,威廉也希望能够借助他的力量,制止加尔文派的信徒攻击天主教徒,进而在尼德兰境内实现教派之间的和平共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也曾经提供3万英镑给安茹公爵表示支持。不过,荷兰省和泽兰省还是更愿意支持威廉作为他们的领导者。安茹公爵最终觉得他的总督职位名不副实,他也没有办法阻止加尔文派攻击天主教会的行为,于是在1583年离开了尼德兰,并于次年去世。
1584年7月10日,一位极端忠诚于菲律普二世的天主教狂热分子吉拉尔德(Balthasar Gérard, 1557—1584)在代尔夫特的亲王官邸(Prinsenhof)与另一位客人(画家伦勃朗的岳父,一名律师)面见了威廉,他们一起用餐,在用餐完毕,威廉与吉拉尔德一起上楼的时候,后者用双轮手枪刺杀了他,至今在官邸的楼梯一旁还留有两个子弹的洞。根据官方的记载,“沉默者”威廉在临终时说:“祈求上帝怜悯这个国家以及我的灵魂。”刺客在逃出代尔夫特以前被捕,他受到极为严厉的酷刑拷打,于7月13日被处死。威廉的遗言不仅使得他个人成为荷兰历史上伟大的“殉国烈士”,而且也激励着尼德兰人民坚持反抗西班牙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按照传统,拿骚家族的成员是应该埋葬在布雷达的,但是,当时这座城市处于西班牙国王军队的控制之下。威廉逝世以后,人们将他埋葬在代尔夫特坐落在市政厅对面市场广场的新教堂(Nieuwe Kerk or New Church)。最初人们竖立的纪念碑是非常简朴的,1623年,人们建立了一个新的纪念碑,由荷兰建筑师与雕刻家亨德里克·德·凯瑟(Hendrick de Keyser, 1565—1621)制作,他的儿子彼得·德·凯瑟(Pieter de Keyser)完成。从那时起,许多奥伦治-拿骚家族的成员都选择在身后埋葬在这座教堂。
在威廉的时代,许多人视他为尼德兰革命的领袖与反叛西班牙王室的英雄,是尼德兰独立运动的领导者。不过,后来的历史学家在仔细地研究了与他有关的许多公私文件以及信件以后,发现他其实是一位充满矛盾的人物,在举旗反抗西班牙以及效忠西班牙两股极端势力之间,他徘徊良久,试图找出中间的道路。他毕竟深受查理五世的栽培以及哈布斯堡宫廷的养育之恩,不能说背弃就背弃。同时,他的宗教自由的理想深深地根植于心中,不可能认同西班牙王室全面取缔以及残酷压迫新教的立场,这是他不能与菲律普二世妥协的根本点。所以,有历史学家指出,尼德兰反叛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尼德兰人民要追求宗教的自由,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另外,威廉想要极力维护自中世纪以来尼德兰地方享有的“特权与自由”。自勃艮第诸公爵以及查理五世以来,虽然他们都试图建立中央的管制,但是对于中世纪以来尼德兰地方自治的传统,多有了解,也基本上表示尊重。到了威廉的时代,尼德兰的大城市如安特卫普、阿姆斯特丹、乌特勒支、鹿特丹等地的商人和店主更是在日渐衰落的封建制度下蓬勃发展,他们公开申明对于城市和社区拥有义务。在他们的眼中,所谓“特权与自由”可能包括更多的新的时代的内容,诸如贸易自由原则以及贸易保护法规的建立,还有对于政府的课税措施持有发言权等等。在他们看来,菲律普二世的中央集权措施是一种倒行逆施。荷兰著名的历史学家赫伊津哈指出,在威廉的心目中,勃艮第的传统是理想的世界,但是由他所推动的历史运动的结果即荷兰共和国则远远超出了他的期望:“今年,我们庆祝伟大的奥伦治亲王冥诞四百周年。如果仔细考察他的重要的历史地位、伟大精神以及高尚的宗旨,我们就会惊奇地发现,他高举的反叛的旗帜是勃艮第的旗帜。实际上,他捍卫的传统是勃艮第王室的传统,之所以反叛西班牙的统治者,是因为他们不尊重勃艮第的遗产,他们不得不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奥伦治公爵反叛基督教世界最为强大的统治者,没有多少成功的希望,历尽沧桑,随之产生的不是由十七省组成的国家,而是七省联盟组成的小国。由十七省组成的大国将以最古老和最富裕的佛兰德斯、布拉班特、埃诺和阿图瓦为主导;相反,七省联盟组成的共和国却是一个航海、经商和捕鱼的国度。勃艮第这个国家在此成为一个徒具躯干的空架子。在勇者查理之下,勃艮第曾经像一个位居中心的国家,从北海贯穿到阿尔卑斯山的可能性似乎指日可待。这种泛勃艮第的理想随着勇者查理的死亡而被埋葬了。一百年以后,奥伦治亲王威廉实现了根特和解以后,团结各省人民反抗西班牙人。他希望至少从弗里斯兰到皮卡和洛林的勃艮第治下的尼德兰能够成功地维持独立。奥伦治亲王历尽沧桑、死而后已、坚守希望。他相信局势总会好转。最后的结果非常神奇,远远超过尼德兰诸省的大团结——一个小小的共和国却建立了庞大的海外帝国,收获了空前的繁荣,创建了独特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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