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宗教信仰的分裂与冲突:优化与解决的方案

宗教信仰的分裂与冲突:优化与解决的方案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6世纪早期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对于尼德兰地区各阶层人民的思想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他们的共同特征就是不承认人在幼年的受洗礼仪,认为这是无效的,主张人们应该在成年时接受了基督教的信仰以后再次接受洗礼。由此,教阶制度包括教宗的地位都是应该予以否定的。1521年3月,查理五世发布禁令,禁止阅读和宣讲路德以及追随者的“书籍和布道集”,并下令将这些书籍烧毁。

宗教信仰的分裂与冲突:优化与解决的方案

16世纪早期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对于尼德兰地区各阶层人民的思想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影响。1517年,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在威登堡大学的大门上张贴《九十五条论纲》,揭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1518年至1519年,路德的著作借由印刷术的普及,已经在尼德兰地区流传开来。“再洗礼派”(The Anabaptists)又被称为“重洗派”,是16世纪初期继路德思想以后在尼德兰地区又一个激烈的宗教改革运动的教派。他们并非是一个单一的有凝聚力的宗教组织,而是许多民间运动的松散的组合。他们的共同特征就是不承认人在幼年的受洗礼仪,认为这是无效的,主张人们应该在成年时接受了基督教的信仰以后再次接受洗礼。当时他们也不认同别人称呼他们为“再洗礼派”。不过,“再洗礼派”后来作为历史的名词并没有贬义。该派的信徒从《圣经》中摄取有关千禧年的说法,希望实现社会正义,甚至有人还主张财产公有,激烈地反对贵族、地主以及教会的土地占有制。他们在宗教生活中还主张回到早期教会时期的状态,那时的教会并不是一个拥有强大势力的团体,而是充满着爱和忠诚,是在基督之中的兄弟姊妹结合而成的大家庭。他们坚持政教分离,主张基督徒是“自由和不受胁迫”的人,“用铁腕推行上帝之道”是不可接受的。教会不同于社会,是一生在世为旅客的人的结合。在尼德兰地区后来成为最重要的新教宗派的是加尔文派(Calvinists)。加尔文(John Calvin, 1509—1564)是法国人,沉着而敏锐,具有不可动摇的意志,早年在奥尔良以及巴黎大学等地求学。1535年,他流亡到瑞士日内瓦,一年以后发表《基督教原理》,不久即成为当地的宗教领袖。一度流亡以后又在1541年9月回到日内瓦,致力于在当地建立所谓的“上帝之城”。加尔文还认为,自上帝创造世界以来,人类就被分为两种群体,一是被上帝拣选的选民,另外一种就是被诅咒的人。但是上帝“预定”的旨意,即“预定论”(Predestination),是人类没有办法测知的。不论人如何努力行善,均无法改变上帝的旨意。人类只有依靠上帝的启示,才能理解《圣经》的教导并进而管理教会以及社会。善行并非得救之原因,而是结果。加尔文派比较注重从理性以及法律的角度来探讨神学,他们在礼拜的仪式上不推崇比较情绪化的以及繁复的艺术美学,但是崇尚自制与规范以及勤俭刻苦的生活伦理,加尔文的信徒要辛勤劳动、经常出席教会礼拜、帮助邻居之事;法庭、监狱、济贫院以及慈善机构都应当置于加尔文主义的制度之下。这一教派从一开始就吸引了一些具有进取心的商人、企业家以及城市中的从事手工艺匠人以及普通市民。加尔文的神学观点还具有政治以及权力的意涵,与路德倡导的教会与民族国家合作的观点不同。加尔文反对国家和政府凌驾于教会之上。该派在法国一度流行,被称为胡格诺派(Huguenots),后来受到王室以及罗马教会的镇压,它在尼德兰则被称为“荷兰改革教会”(Dutch Reformed Church)。 16世纪20年代以后,路德派、再洗礼派、加尔文派以及茨温利派(Zwinglianism)等各种新教的流派和思想如滔滔洪流全都在尼德兰不同的地区泛滥,这些教派的信徒以及接受他们思想影响的人数的增长的速度都很快。

所有这些新教的派别在神学上对于《圣经》的原典以及教会的组织结构的理解不尽相同,但是具有三个基本的共同特点:第一,强调上帝话语的权威性。路德以及新教各派的神学家都相信,在整个人类的历史上,上帝曾经向人类说话,施展作为。上帝与人类的谈话以及交往都写在了《圣经》里,上帝还通过使徒以及先知向人类说话,凭借着神的启示以及信仰,人类可以听到并且回答祂。所以新教各派都重视《圣经》,罗马教会也重视《圣经》,同时主张传统也是信仰的来源,这是两者之间的重要区别。第二,称义全凭上帝的恩典。路德等人发挥初期教会时代保罗的“因信称义”的教诲,主张个人的得救完全依靠对上帝的信仰以及上帝的恩典。罗马教会则强调信心和善行的并重,新教则显然更注重信仰,不同意人可以靠行为立功、反对赎罪券、圣母玛利亚以及诸圣徒的中保的地位以及所有他们认为不是基督设定的礼仪、拒绝变体论、忏悔(告解)、圣像、念珠等。第三,信徒皆为祭司。宗教改革者认为早期教会没有祭司作为中间人的先例,福音书里没有这样的角色,《圣经》里面也没有支持神职人员处理世俗事务的权利的经文。这等于说基督徒不再区分为神职人员以及信徒两个阶层,只有一个福音,一个因信而称的义,在上帝面前,所有的男女信徒和神职人员都处于平等的地位。由此,教阶制度包括教宗的地位都是应该予以否定的。新教的改革重视每一个基督徒的责任,信徒有权利也有义务阅读新翻译出来的《圣经》而不是简单的教理问答;每一个信徒对于社会的管理以及公共事务,应当负起积极的责任。有人认为这种思想倾向促成了欧洲近代意义的个人主义以及北美国家近代民主的兴起。

1518年至1519年的时候,路德书写的一些文章很早就已经流传到尼德兰地区的埃姆登、多德雷赫特、代尔夫特、安特卫普等城市以及其他的一些地方。

1519年5月,伊拉斯谟从安特卫普写信给一位朋友说:“路德的著作在低地国家每一个地方流传。”1521年6月,德意志的大画家丢勒说,在安特卫普,有人也在阅读路德的著作。16世纪20年代的早期,路德的著作还从埃姆登流入低地国家的各个地区。从1520年至1530年间,安特卫普成为整个欧洲印刷发行马丁路德著作的中心,并出现了除荷兰文以外的其他各种不同的版本。其中路德派的追随者多居住于与日耳曼有贸易往来的城镇,如安特卫普、根特、海牙以及乌特勒支主教区。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从一开始就谴责路德的思想和著作,其使用的办法就是公开焚毁路德的书籍以及建立宗教裁判所。1521年3月,查理五世发布禁令,禁止阅读和宣讲路德以及追随者的“书籍和布道集”,并下令将这些书籍烧毁。接着,哈布斯堡统治下的尼德兰各地方政府也纷纷下令杜绝路德的思想和作品,特别积极贯彻这些禁令的是几个重要的天主教主教区如列日、乌特勒支、科隆以及明斯特。接着在1520年10月,在鲁汶举行了规模很大的公开焚书,有8种版本的路德书籍被焚毁。1520年7月,在安特卫普再度举行焚书的活动,此次,皇帝查理五世亲临现场,不少于400本路德的书籍被烧掉,其中有300本是从书商那里收缴的。1521年7月,在根特也有300卷路德的书籍被烧毁。1522年在安特卫普以及布鲁日两地也都有焚书活动。

在尼德兰北方地区,虽然皇帝的统治相对比较软弱,路途也比较遥远,但是路德的影响仍然不小。1524年9月,代芬特尔的一位法官抱怨当地有人到处分发路德书籍,神职人员以及平信徒中都有人阅读。1525年8月,伊拉斯谟报告说“荷兰、泽兰以及佛兰德斯诸省的人都知道路德的教义”。1525年9月,皇帝在给荷兰省下达的一份谕旨中指出,路德的思想在许多神职人员中流传,由此影响到一些不成熟的信徒,他们在阅读路德著作的译本。1521年,北方在天主教会比较强大的乌特勒支主教区第一次公开举行焚毁路德书籍的活动,但是在哈布斯堡统治下的阿姆斯特丹直到1526年才举行第一次公开的焚书活动。

路德的书籍以及从中摘录文章的小册子在讲荷兰语的尼德兰地区的流传可能比法国、英国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更加广泛。首先,尼德兰要比周围的地区城镇化的程度更高,也有更多的人识字并喜欢阅读。其次,在1520年以前,基督教的人文主义在当地已经被许多人接受,特别在民办的拉丁语学校以及社会上更是如此,有一些校长本身就是基督教人文主义者,他们同情路德的思想。再次,当时的安特卫普是除了巴黎以外最大的出版中心,有大量的印刷工场以及书商,他们喜欢出版禁书,因为有利可图。从1500年至1540年的四十年间,有56家印刷工场活跃在该城市,出版了2480本书籍,大约占尼德兰地区总的出版量的54%。不过,许多路德的书籍是匿名出版的。在北方,路德的著作主要通过埃姆登、汉萨同盟诸城镇和南方的阿姆斯特丹流入。在1520年代中期政府有计划地压制新教思想以前,当地已经有人印刷路德书籍。最后,从地理上来说,从日耳曼地区有许多条河流流向尼德兰南方和北方,两地在海上也有频繁的海路贸易,便利的交通以及密切的贸易联系也是新思想传播的条件。

1522年,查理五世运用政治的力量,在尼德兰建立了宗教裁判所,任命法朗斯·凡·胡尔斯特(Frans Van der Hulst)为第一任宗教裁判官,一年以后,得到了罗马教宗的批准。以后,又任命了数名副手当裁判官,其中有多明我会士雅各布·凡·霍戈斯特拉顿(Jacob van Hoogstraten),此人臭名昭著,备受德意志人与荷兰人的厌恶。开始的时候,宗教裁判所的裁判官将注意力集中在路德本人所在的修会即奥斯定会,他们怀疑低地国家的奥斯定会是路德的思想酝酿的温床。1523年7月,有两名奥斯定会士亨德里克·沃特(Hendrik Voet)和杨·凡·埃屯(Jan van Etten)被怀疑是异端而遭到逮捕,并在布鲁塞尔的大集市中央被处以火刑烧死,他们不仅是荷兰也是西欧最早的新教殉道者,他们遇害的消息使得整个德意志以及荷兰的人民都感到震惊。路德从威登堡向“所有的荷兰的、布拉班特的以及佛兰德斯的基督内的敬爱的弟兄们”致信,为失去这两颗“基督的明珠”而痛心疾首。从那时起,宗教裁判所一直在紧张而高效地工作着,到1525年,又有几位北方的倾向新教的基督徒遇害。(www.daowen.com)

虽然被宗教裁判所处死的人数并不太多,但是产生的影响和冲击却很大。1526年9月,一位同情和造访过路德的海牙教士杨·杨森(Jan Jansen)被宗教裁判所判定有罪,在著名的海牙行政中心市政厅广场上被烧死,当时在场的有宗教裁判所的裁判官、高级市政官吏以及法官。1527年11月,又有一名妇女温德姆特·克拉斯多切(Wendelmoet Claesdochter)在海牙当着三名宗教裁判所的裁判官被烧死,这是第一位女性新教殉道者。尼德兰以及德意志的人民是高度同情这些新教的殉道者的。当时流传着一些诗歌歌咏他们不幸的命运,这些诗歌是民间的文学团体创作的,流传甚广。1523年,海牙拉丁语学校的校长威廉·格纳普黑斯(William Gnapheus)因被怀疑是异端而被宗教裁判所逮捕,但是荷兰省的议会释放了他。1525年,他又被重新逮捕并被判处死刑,但是在行刑前有人帮助他逃到德意志去了。

查理五世还想将宗教裁判所的势力延伸到尼德兰的北方。1525年,荷兰省首先发生宗教迫害事件。同年,乌特勒支的新任主教一改以往主教们的怀柔政策,对同情新教思想的人采取强硬措施。1530年,在弗里斯兰第一名异端在当地被烧死。海尔德兰的公爵也开始处死异端。在尼德兰的北方,当1520年代中期迫害刚刚开始的时候,人民就同情新教,许多同情新教的文学作品流行很广。宗教裁判官们知道在北方的城镇里,到处都可以看见新教的或带有新教思想的书籍,每个人都在讨论这些观点。对于现存的教会,人民的支持度是很低的。但是宗教裁判所仍然在活动,他们要帮助皇帝遏制或者部分地瘫痪新教思想在低地国家的蔓延。他们非常注意社会的知识精英阶层诸如神职人员、书商、学校的校长和教师,防止他们倒向新教的思想——实际上他们中已经有不少人同情新教了。但是这种压制和监视并没有效果,人们对之采取的是阳奉阴违的态度。1522年,有一位代尔夫特的拉丁语学校的校长指出这座城市里的大部分人都同情新教。在16世纪20年代的中期,同情新教的情绪在尼德兰广为蔓延,在说荷兰语的省份更是如此,在这些省份,宣扬人文主义以及路德思想的印刷品广受欢迎,已经成为人们在宗教生活和灵修中的指导思想。1527年,荷兰的执政官忧心忡忡地声称“在荷兰的土地上,特别是阿姆斯特丹、代尔夫特、霍伦已经严重地受到异端的感染,到处充斥着路德的思想。”在16世纪20年代的晚期,在乌特勒支、莱顿以及费勒(Veere)等地,已经出现了一些具有新教思想的人士的秘密集会以及地下布道活动,不过当时还没有出现任何新教的组织团体。

门诺肖像

“再洗礼派”最初是16世纪20年代中期在苏黎世出现的,后来波及瑞士的其他地方和日耳曼地区。1530年6月,霍夫曼(Melchior Hoffman)从斯特拉斯堡来到了今天德国北方的主要港口之一埃姆顿,组织了“再洗礼派”的团体,并以埃姆顿为基地,进入哈布斯堡统治下的尼德兰地区。他的两名信徒即吕伐顿的裁缝佛利克斯(Sikke Freerks)以及阿姆斯特丹的沃尔克兹(Jan Volkertsz)在尼德兰建立了最初的“再洗礼派”团体的网络。但是,它们一成立就立即遭到了镇压,前者在1531年3月在吕伐顿被砍头,后者连同8名追随者被捕以后押送海牙,于这一年晚些时候也被执行死刑。但是镇压并没有能够阻止此种新的教派的发展,在荷兰、弗里斯兰、格罗宁根诸省都出现了“再洗礼派”团体。“再洗礼派”的教徒杨·马修(Jan Matthys, 1500—1534)是哈勒姆的一位面包师,他在16世纪20年代已经接受霍夫曼的教诲成为一名“再洗礼派”的信徒,在前者被囚禁以后成为这个派别的新的领导人。他为数以千计的信徒再度付洗,并抛弃了霍夫曼和平主义的立场,声称如果再发生镇压的情况,就要奋起反击。他率领着该派教徒攻击日耳曼的威斯特伐利亚的明斯特的采邑主教区,并控制了当地的议会,导致明斯特的主教必须动用军队包围城市。马修后来在一次冲突中阵亡。他的学生中有一位名叫作杨·博克尔生,又被称为“莱顿的约翰”(Jan Bockelson or John of Leyden, 1510—1536)的人充当领导者率领民众继续斗争下去,他是一名市长的私生子,早年当过裁缝。他宣布成立“新耶路撒冷”的新政权,自行称王,并实行财产公有制和多妻制。后来,天主教的贵族的军队包围这座城市18个月以后攻破了它,莱顿的约翰和另外几名“再洗礼派”领袖被捕后在1536年1月被残酷地处死,他们的尸体被放在铁笼子里吊在明斯特的圣兰博教堂窗户边上,这些铁笼子至今挂在那里,不过里面并没有尸体。也就在上述“明斯特暴动”发生的同一年即1534年3月,阿姆斯特丹也发生了“再洗礼派”的骚乱,他们在严寒的冬天的晚上聆听完布道以后在街道上裸体狂奔。该市的警长逮捕了一些人,这些人则宣称“我们是赤裸的真相”,当时阿姆斯特丹已经有3000多名“再洗礼派”的信徒。除了阿姆斯特丹和哈勒姆,“再洗礼派”在代尔夫特也拥有不少信徒。1535年3月,有300名弗里斯兰的“再洗礼派”信徒包围并占领了西多会在弗里斯兰西部博尔斯瓦德(Bolsward)附近的一所修道院,他们焚毁圣像以及祭坛,又要建立地上的“新耶路撒冷”。当地的执政官派军队包围修道院,并用大炮攻破了它。有24人被当场吊死,还有许多人战死了,还有一些妇女被扔到河里淹死。

在经历了血腥的“明斯特暴动”等事件以后,到16世纪40年代,开始出现了主张和平主义的“再洗礼派”思潮,主要的代表人物就是门诺·西蒙(Menno Simons, 1496—1561),有一些学者认为他是荷兰宗教改革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也是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人物。他在16世纪20年代受到路德思想的影响,后来又像许多荷兰的隐秘的新教徒一样,他放弃了路德转向茨温利。最后大约在1531年的时候,他接受了“再洗礼派”的教义。不过,他当时在表面上仍然遵从天主教会的训导以及礼仪,在弗里斯兰的乡村维特玛瑟姆(Witmarsum)当一名教区的神父。1534年至1535年,他开始在布道中猛烈地抨击明斯特的暴行。1536年,他在当了十年的隐秘的新教徒以后,宣布与天主教会决裂,正式地加入“再洗礼派”。此时,他流亡到格罗宁根,哈布斯堡政府要逮捕他,他于是就在弗里斯兰隐居起来了。此时,他写了著名的《基督教教义基础》(Fondament-Boeck, or The Foundation of Christian Doctrine, 1539)。1541年至1543年,他一直在阿姆斯特丹布道,后来则主要居住在日耳曼的西部,同时也继续保持与哈布斯堡统治下的尼德兰北方再洗礼派团体的联系。

门诺不是一位有思想体系的神学家、学者或《圣经》注释家,他的写作是基于个人的宗教的体验以及对生命的理解,他的作品中深深地流露出他对于《圣经》中教义的忠实以及他温和的个性。他要求信徒要谦卑和忠于上帝。极端反对使用暴力,这并非出于对哈布斯堡政府以及现存的天主教会的惧怕,相反,他要用自己的笔与当局斗争。他写了一系列的著作,通过一位同情他的主张的阿姆斯特丹的书商简·柯拉松(Jan Claeszoon)分送到许多读者的手中。后来这位书商被逮捕并被判处死刑。他写的著作既面向哈布斯堡政府当局和公众,也面向再洗礼派的信徒。他要求世俗的以及宗教的当局冷静下来,“以上帝的名义使自己谦卑下来”,面对“再洗礼派”的教义。他还提醒读者和当局,唯有基督才是人类真正的政府以及主宰。他的助手和学生名为迪克·菲律普(Dirk Philips, 1504—1568),他是弗里斯兰人,也是一位和平主义者。他可能比门诺更加熟悉伊拉斯谟以及路德的著作,他在自己写的著作中极力宣扬门诺派和平主义的立场,门诺派由于其温和的特征,后来在荷兰的知识分子中取得了一定的影响。

由于加尔文主义兴起相对较晚,直到1550年以前,在低地国家一直是较小的新教宗派。不过,早在1540年代的中期,瓦隆的一些城镇除如图尔内等外已经有加尔文教派的出现,后来安特卫普也有该教派成员的活动。加尔文派的思想主要是从法国流入到尼德兰地区的,这也许是由于加尔文本人出生于南部尼德兰与法国边境的小镇有关,加尔文本人在传教的时候,对尼德兰地区的人自称为“比利时人”。尼德兰南方的一些比较富裕的纺织业大城市也吸引了法国的信奉加尔文教义的商人来到这里。还有一个传播的渠道可能在伦敦,因为在那里居住着一些荷兰难民,加尔文思想在他们中间传播得很快,英国人以及在英国的荷兰人与尼德兰保持着贸易的联系,加尔文主义也就辗转来到了尼德兰地区。另外,在日耳曼的北方如埃姆登、威塞尔、杜伊斯堡、中部的法兰克福以及法兰肯塔尔等地也有一些加尔文派教会,他们也有人员进入尼德兰地区。相比于“再洗礼派”所受到的底层社会的支持,加尔文派从一开始就得到城市的中产阶级以及贵族的支持,在尼德兰地区的加尔文派,也在具有自治传统的城市中发展,后来居然演变为尼德兰北方的最大的新教派别。这很可能是因为它的教义非常明确而具有逻辑性、教会的组织性较强以及世俗性的特征,由此能够引起中下层民众的认同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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