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将《工作条例》第11条所规定的高校院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概括为:监督职能,议事职能(党政联席会制度),党建工作职能,思想政治引领,党员管理工作和群众组织工作职能。接下来,笔者试图以高校普通院系组织为参照,对比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特点,从而论证《工作条例》第11条规定的党组织职能以及哪些职能项需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着重强化。
首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委及党建工作最大的弱点,是基础差、底子薄。表现在:①在2017年中组部和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通知》之前,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未设置党委,该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建工作挂靠在高校其他学院(系)。②已设置党委的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无专人从事党务工作。③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虽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党务工作,但该工作人员极有可能同时从事其他行政工作。概括来说,缺人缺制度,极大影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党委发挥功能和作用。
其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行政事务繁杂,行政负责人内事外事双肩挑。就履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行政负责人而言,一般地,他们在之前就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外事工作经验。但面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这种新事物,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行政负责人既要抽时间处理事关内部行政管理和学院发展大局的校内工作,也要投入大量精力与外方周旋、协商和谈判。这就相当于一个行政负责人,需行一个普通院长和一个外事主任的双重职责。
再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的教职工大多具有海外背景。在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可塑期,他们在海外求学,较多接触西方文化和西方价值观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职工的海外背景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能够帮助师生拓宽国际视野,用得不好也可能引人误入歧途。这一点在设置人文社科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海外背景不仅影响该批教职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且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在青年教职工当中发展党员。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思想已成型,他们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入职后,基本难以被发展成党员。
最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群体具有以下特点:①学习任务繁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教学语言为双语,学生在进行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要开展外语学习。学生大部分时间被学习占据,无暇参加党组织活动。②学生时间无保证。大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会利用一段时间到外方合作者高校学习和生活,有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甚至会到不同的高校去学习和生活。这给党委持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造成了现实困难。③学生认知能力有待提高。一些在外方合作者高校经历短时学习的学生,肤浅地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对西方价值观、西方人的行为方式顶礼膜拜。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学生的认知能力有待提高,他们不仅对中国本国的认识不到位,缺少基本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对外国的认知也是一知半解,容易迷失在表象中。(www.daowen.com)
针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自身所具备的以上特点,或者说是弱点,本文认为应当首先强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委的议事职能(党政联席会制度)和思想政治引领功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委还应当通过党政联席会制度,对内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对外应全力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尤其是敏感度较高的外事工作。此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委应充分发挥其思想政治引领功能,切实提高中方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水平。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开篇谈道,国家实施中外合作办学的方针,是为了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力争培养通晓中外规则、具有整体学科思维和完备技艺的国际型人才。在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中,我国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和外国知名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回到实践中,外国哪些教育资源是我国暂不具备但亟待发展培育的?哪些教育资源堪称优质?引进来之后如何在本土高校运行和开展?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围绕外国教育资源引进的各种问题,都离不开外事。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运作的实践中,解决这些问题最常见的方法是由行政负责人出面同外方磋商、谈判。行政负责人不仅需要具备专业头衔,比如某学科的教授,同时需拥有丰富的外事工作经验。与外方进行磋商和谈判,贯穿中外合作办学事业的始终,而不是一劳永逸。这就需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委对内能够在党政联席会上参与事关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定,对外能够全力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开展外事工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中方和外方在进行磋商和谈判之前,中方党委和行政负责人的意见应当毫无保留地一致。此为笔者认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委需着重强化的第一个职能:通过党政联席会制度深度参与学院重要事务,对外全力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开展外事工作。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委需要着重强化的第二个职能是:切实提高师生思想政治水平。通过上文的分析比较,本文认为,较之同一高校的普通院系组织,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师生自由主义更甚,西化倾向更为严重,因而有必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在2014年第二十三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中,他首次指出,“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后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等多个场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如何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有研究指出,应当开展具有中外合作办学特色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他们坚守住中国立场、传承好中国文化、培育好中国情怀、塑造好中国形象是中外合作办学院系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10]曾任宁波诺丁汉大学(首批中外合作办学大学之一)党委书记的华长慧认为,中外合作办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沿用西方的教学方法显然行不通,而坚守中国高校的传统做法也是不够的,需要与中外合作办学的实际相适应。因此,需要创新中外合作办学的党校教育、思政课程和育人模块。[11]本文认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委在此议题上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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