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项目资助案件范围包括:①当事人经济情况和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例》和本省(区、市)补充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但当地法律援助经费确实存在困难的;②当事人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其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虽不属于《法律援助条例》和本省(区、市)补充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但属于本办法第6条规定的案件类型的;③当事人经济状况高于当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低于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例》和本省(区、市)补充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④当事人经济状况高于当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低于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本办法第6条规定的案件类型的。
根据《管理办法》第4条对于项目资助案件类型的规定,可以看出,中彩金项目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全国各地法律援助资金的一种补充,这直接体现在第1款当中。第3款和第4款则直接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旨在为这一夹心层内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中彩金项目资金可以作为法律援助经费困难地区的补充,来协助和推动当地法律援助活动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使应当获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无需再因为当地的经费问题而无法获得法律服务,促进了公平正义的实现。
根据数据统计,10年来办理案件的受理理由为第1、3、4款的相加起来达到了68%(具体参见下图6),这即说明了中彩金总体投入资金的2/3用作于对当地法律援助经费的补充,其中20%的经费作为直接补充体现出来。这说明,在当今法律援助制度运行中,经费的缺乏仍然是需要直面的问题之一。(www.daowen.com)
图6 案件受理理由占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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