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法科教师可以尽力而为的限度及结语

法科教师可以尽力而为的限度及结语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科教师在此基础上,对所带学生进行指导,以使学生能够在其所处阶段达到最高水平。虽然法学教育是分阶段教育,亦即法学院的学生不会在一个学院攻读本科、硕士、博士学位,其将经历本科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一名教师不可能对学生作全面、系统的思考与审视,并安排相关事务,但应当在其所处阶段发挥应有的指导、引导功能,实现其努力的限度。

法科教师可以尽力而为的限度及结语

针对中国法学教育中师生时间、精力付出问题,特别是法科教师在教学、教育培养学生中付出的时间、精力上,我们法科教师应当如何改进呢,亦即中国法科教师可以努力的地方:

首先,法科教师应当花(更多)时间审视自己所教授之课程。现代社会分工严密,每位老师在其所在领域有数年、数十年经验,有时间、有经验、更有能力审视、反思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与所教授的课程。但由于系列原因,老师们没有时间、精力、甚至主观上不愿意付出时间、精力审视自己所教的课程,或者更确切地说,从现状看,中国法科教师还未达到审视自己专业、课程的水平,进而无法根据学生未来职业需要,就其所教课程,删繁就简,在课堂、学校(四年或者三年)时间里令学生更顺畅地学习专业知识、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因此,法科教师应当花费更多的时间审视其所教授的课程,其才有能力、有机会引导、辅导法科学生。

其次,法科老师们应当花费更多时间审视法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长规律,以便教师根据其不同阶段作出不同的引导、指导,申言之:根据前述,法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有不同特点,如果对照前述对郭靖的武功教育,我们也可以说,法学本科教育是一种基础教育,学生应当掌握法学理论、实践的常识(正如郭靖学习江南七怪七人的武功和马钰的全真内功一样,均应当认真学习和实践);法学硕士教育则是一种更具体的领域(学生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方向,如民商法、诉讼法等),学院教师则应当在诸如民商法更具体领域有一个更系统培训的领域,对应于郭靖跟随洪七公学习“降龙十八掌”;法学博士则是在一个具体领域(如诉讼法学等)就某个具体问题展开研究,着手研究方法、研究方向的改变而提升对法学理论等问题的理解和思考,对应于郭靖学习空明拳、双手互搏和《九阴真经》。法科教师在此基础上,对所带学生进行指导,以使学生能够在其所处阶段达到最高水平。

总而言之,法科教师应当花费更多时间、精力以适应培养合格学生、优秀学生的需要(同时也是老师们提升自己对专业的理解和思考,对其科研有相当的促进作用[34]),因为未来的法律人基本上来自于法学院培养的学生。虽然法学教育是分阶段教育,亦即法学院的学生不会在一个学院攻读本科、硕士、博士学位,其将经历本科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一名教师不可能对学生作全面、系统的思考与审视,并安排相关事务,但应当在其所处阶段发挥应有的指导、引导功能,实现其努力的限度。

但是,我们应当注意一点,法学院老师们努力的限度问题不是高等院校或者法学院可以对教师提要求的问题,而是老师们自觉自愿发自内心、凭职业伦理花费更多时间指导、引导学生的问题。由于教师的待遇、考核等原因,老师们的心思较少在教学、培养学生上,他们不太可能用足够时间培养学生成为合格、优秀的学生,花费更多时间(以达到培养学生问题上老师努力的上限)则是更不可能的事情。因此,法科教师们可以努力的限度问题不仅仅是其主观愿望努力的问题,更在于国家、高等院校、法学院应当保障老师在教学、生活中处于一种有闲、平和的状态,有心情主动努力以达到培养学生的最佳状态;如果他们处于焦虑(行政考核、科研考核的压力)、烦扰经济(房子、车子等)状态,很难有心情花时间、精力培养学生,更不要说有心情花费更多时间、更多精力培养优秀学生,不仅培养不出开创式的杨过式人才、郭靖式人才,反而可能培养出误入歧途的学生!

[1]蒋志如,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法学教育。

[2]关于法学院法科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内容首先应当是法学理论的研究,请参见蒋志如:《试论法学教育中教师应当教授的基本内容》,载《河北法学》2017年第2期。

[3]对此的详细分析,请参见蒋志如:《试论法学教育对法科教师的基本要求》,载黄进主编:《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3年第4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4]金庸:《神雕侠侣》(二),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710页。

[5]对此,请参见金庸:《神雕侠侣》(三),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724页。

[6]对此,请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二),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477~478页。

[7]还有两次,第一次为梅超风的自我回忆(与曲灵风的一次谈话),另一次是当事人洪七公的叙述(与黄蓉、郭靖的一次私人对话),裘千丈的描绘则是作为第三方对此事件的叙事,而且是当众叙述,不是私下谈话场合。

[8]对此,请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二),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327~332页。另注:严格地说,黄药师还有两名弟子:黄蓉与程英。黄蓉当然也是黄药师弟子,但其成名不依赖于此,依赖于洪七公的打狗棍法、担任丐帮帮主的职位,还有其丈夫郭靖的社会、江湖地位,或者说更确切地说,黄蓉很少以桃花岛武功为自己闯荡出一份江湖和社会地位。因此,笔者并不将其统计为黄药师弟子的名录,而且在论及黄药师六名弟子时,黄蓉刚刚出生,无需提及。另外,还有程英,也不需要提及,在《神雕侠侣》中基本上不论及其江湖地位问题,主要描绘其与杨过的情感纠葛,因而与本文在这里分析的内容相关性不大。

[9]对此,请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一),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336~341页。

[10]在大漠时,当时掌教马钰发现了梅超风,也不敢单独迎战,正如马钰所言,“这人(梅超风)武功当真厉害之极,只怕你六位师父不是她的敌手,再加上我,也胜不了”。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一),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184页。

[11]对此,请参见对此,请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一),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327页。

[12]对此,请参见金庸:《神雕侠侣》(二),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533页。

[13]对此,请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三),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889页。

[14]对此,请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一),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340页。

[15]对此,请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二),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507页。(www.daowen.com)

[16]对此,请参见金庸:《神雕侠侣》(二),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541页。

[17]对此,请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一),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15页。

[18]对此,请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三),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778~784页。

[19]该遗言全文如下:敬禀桃花岛黄岛主尊前:弟子从皇宫之中,取得若干字画器皿,欲奉岛主赏鉴。弟子尊称岛主,不敢擅呼恩师,然弟子虽睡梦中,亦呼恩师也。弟子不幸遭宫中侍卫围攻,遗下一女……

[20]对此,请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三),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889页。

[21]根据《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两部著作中故事情节发生的大致时间看,郭靖第一次看到傻姑时,傻姑十七八岁(杨过还没有出生),当杨过长大成人见到傻姑时,傻姑应当有三十余岁(接近四十岁)。

[22]对此,请参见金庸:《神雕侠侣》(二),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517~518页。

[23]对此,请参见蒋志如的《试论法科学生、法律人学习的阶段或层次——以金庸武侠人物为例》一文,待刊稿。

[24]从物、动物再到人之间有若干状态,对此有详细分析的文献,请参见蒋志如:《刑事特别程序研究》,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392~400页。

[25]对此,请参见金庸:《神雕侠侣》(二),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518页。

[26]对此,请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一),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14页。

[27]对此,请参见金庸:《神雕侠侣》(二),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518~519页。

[28]对此,请参见金庸:《神雕侠侣》(三),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936~947页。

[29]对此,请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一),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190页。

[30]对此,请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二),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416~417页。

[31]对此,请参见金庸:《射雕英雄传》(二),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双手互搏”一章。

[32]这贯穿于《射雕英雄传》的第三册、第四册,西毒欧阳锋是郭靖成长的重要人物,虽然是反派人物,其强迫郭靖思考、审视《九阴真经》里的功夫,以应付欧阳锋的进攻。

[33]对此的详细分析,请参见蒋志如:《中国法学教育何处去?》,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12年第2期。

[34]当然,这不是本文关注的主旨,在这里只关注教师在培养学生问题上的努力情况,而且是努力的限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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