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证公益法律教育的必要性、评述公益法律教育的方法后,研究如何在大学制度上落实和完善公益法律教育就成为重要问题。综合改革探索经验与国外一流法学院的实践,应当对公益法律教育的主体资格、学习年限、知识水平、品行情况、督导资格、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做出细致的系统规定。[35]
首先可以对公益法律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做系列改革。主要包括建立公益法律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建立法律公益教育档案和成绩单以及改革学籍管理制度三方面:一是学分制度改革,建立法律公益教育的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在本科教育中建立法律公益教育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法律公益教育项目和自主公益等情况折算为学分的机制。二是档案、成绩单的配套改革,建立法律公益教育档案和成绩单。为学生建立法律公益教育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法律公益教育活动情况,包括社区拓展、公共法律教育、与法律慈善组织合作、筹集相关款项、指导工作、案件调查、倡议、开始和运行博客等网络平台、组织和参与模拟法庭、主办学生刊物等。三是改革学籍管理制度。学校本科教育实行弹性学制,针对进行法律公益的学生,允许休学一年至两年。在其休学公益结束后,优先为其办理复学手续。进一步改革弹性学制管理规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精神,进一步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在更大范围内允许学生调整学业进程、合理安排休学公益。
在法律公益教育资源完善上,努力设立公益教育研究中心、法律公益教育跨学科教研室,建立与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合作关系,在校外建立名师工作室。一是建立公益教育研究中心,旨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公益教育与法律公益教育实践紧密结合。通过教师发展中心对教师在教育理念、法学教师职业伦理、教学信息化、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开展培训,推动教师在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之下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提升教师开展公益法教育的能力。二是设立法律公益教育跨学科教研室,资助若干活动经费,开设具有学科交叉特色、具有学科前沿性质的公益法课程(主要为选修课),以弥补现有课程的不足。三是建立与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合作关系。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著名公益活动律师事务所等社会法律公益单位建立常规联系机制,定期开展公益沙龙讲座等活动,同时鼓励在校外建立名师工作室,鼓励教学名师带领学生实习实践。鼓励各种类型的教学名师在校外尤其是司法实务部门建立名师工作室,通过以点带面,强化学校教学名师的示范性作用,鼓励教学名师带领学生在工作室进行多种形式的实习实践活动,推动学校与实务部门的深层次公益合作。[36](www.daowen.com)
鉴于大学生法律援助等公益实践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37]构筑学生法律公益教育的资助体系,同时通过政策保障、软硬件支持鼓励学生的法律公益教育。一是逐步提高研究生公益法律实践与研究的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数量和资助金额。二是努力创设学生公益沙龙室,为学生公益提供具体的交流空间和公益公司注册用地。三是努力建设学生法律公益教育网站,搭建学生法律公益教育平台。建设统一的学生法律公益教育网站,为学生开展法律公益教育训练和实践搭建平台,为学生公益提供完善的信息发布与互动平台。四是努力筹集社会资金,成立“国际交流培养基金”。“国际交流培养基金”主要用于资助本科生国际交流与培养并在国际化的环境中进行法律公益教育训练。[38]最后设想成立公益学院。[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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