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慈善委员会的准司法特性后的慈善委员会的司法属性及特点

慈善委员会的准司法特性后的慈善委员会的司法属性及特点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综上所述,英国慈善委员会作为准司法性质的典型代表之一,经过400多年的积极探索和发展后,其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为慈善组织的监管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正确认识并着重强调慈善委员会的准司法特性,对于准确把握慈善委员会在英国慈善监管制度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其在慈善监管制度中作为准司法机构的积极能动作用,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慈善委员会的准司法特性后的慈善委员会的司法属性及特点

英国慈善委员会是主管民间公益事业的政府机构,从本质上说,慈善委员会首先肯定是一个行政机构,但是另一方面,慈善委员会在权力来源及其主要适用的力求近似原则方面确实具有很多不同于一般行政机构的特殊性,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是一个纯粹的行政机构。实际上,慈善委员会与英国国内的司法审判机构相比,相同相似之处很多,具有很强的司法特性。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把它作为一个纯粹的行政机构来对待,而应该把它界定为一种兼具传统行政和司法双重特性的“准司法机构”。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慈善监督机构,慈善委员会的准司法性是由其本身所具有的双重属性所决定的。

综上所述,英国慈善委员会作为准司法性质的典型代表之一,经过400多年的积极探索和发展后,其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为慈善组织的监管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正确认识并着重强调慈善委员会的准司法特性,对于准确把握慈善委员会在英国慈善监管制度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其在慈善监管制度中作为准司法机构的积极能动作用,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注释】

[1]胡华容,温州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研究方向为民商法。

[2]王鹤:《我国慈善私益募捐法律问题研究》,西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

[3]准司法性质,是指在实体上或程序上与司法相类似,常常用来指那些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院法官的人和团体的职权与行为。

[4]这个法律原本的题目很长,叫作An Act to redress the misemployment of lands,goods and stocks of money heretofore given to certain charitable uses,《1601年慈善用途法》实际上是简称。该法全文见The Statutes at Large Volume VII(from the thirty~ninth of Q.Elizabeth to the twelfth of K.Charles II inclusive),by Danby Pickering,Cambridge 1763,printed by Joseph Bentham,London.

[5]徐彤武:《慈善委员会:英国民间公益性事业的总监管》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dfxx/zffzyj/200706/20070600057237.shtml,下载日期:2011年3月2日。

[6]英国皇家检察院(CPS),20世纪英国依据1985年《犯罪起诉法》(POA)所创立,标志着英国的公诉机关制度的最终确立。

[7]16&17 Victoria c.137,THE STATUTES:Revised Edition,Volume XI 14&15 Victoria to 16&17 Victoria,A.D.1851~1853,by Authority.Printed by George Edward Eyre and William Spttiswoode,1877 London pp.982~1001.(www.daowen.com)

[8]解琨:《英国慈善组织监管的法律构架及其反思》,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9]唐敏:《试论我国慈善组织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西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

[10]刘坤:《英国慈善法律制度对我国慈善立法的启示》,载《借鉴与参考》2011年第2期。

[11]徐彤武:《慈善委员会:英国民间公益性事业的总监管》,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dfxx/zffzdt/200706/20070600057144.shtml,下载日期:2012年11月。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dfxx/zffzyj/200706/20070600057237.shtml,下载日期:2011年3月2日。

[12]被豁免的慈善组织,是指那些由于已接受其他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管理,从而无须在慈善委员会注册的民间公益性组织。目前这样的组织主要是教育文化机构和住房协会(housing association)等。

[13][美]琳达·普莱顿:《论英国慈善机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慈善机构与政府的关系》,载《中国慈善立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年版,第114页。

[14]侯淑雯:《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准司法性》,载Thoughts and Ideas 2005年第2期。

[15]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上),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1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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