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慈善总会公布的数据表明,截至2004年年底[8],中国慈善机构获得的捐助总额约50亿元人民币,仅相当于中国2004年GDP的0.05%。而美国同类数字为2.17%,英国为0.88%,加拿大为0.77%。2010年中国社科院在京发布的《慈善蓝皮书》[9]中指出,2009年我国社会捐赠量稳步增加,达332亿元增长3.5%;中国与美国、英国、巴西、印度相比,慈善捐赠规模最少,所占GDP比例最低,2009年,其捐赠占GDP的比例仅为0.01%,其中民营企业为慈善事业提供的资源最多,房地产行业表现抢眼,2010年中国慈善排行榜的企业捐赠榜单上房地产企业数量占所有上榜企业的16%。2009年从捐赠占各个国家GDP百分比来看,上述五个国家中美国最高,美国的比例为1%,因此中国这一比例不仅远远低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还低于“金砖”国家。中国捐赠规模相对上述国家较小,且与中国的捐赠制度不是很规范、存在大量隐性捐赠等有一定关联。中国现阶段的慈善事业还处在一种粗放、原始的阶段;且参与慈善的各类主体中商业力量、财富阶层依然成为其中的夺目明星。中国慈善事业处于群众自发“零售”内心怜悯的阶段,具有较大的随意性,缺乏统一的慈善行为的概念。这是中国慈善事业不如人意的意志根源,中国百姓只是通过电视传媒等方式了解特大事件的受灾情况,通过电视传媒方式告知的捐助方式参与到捐助活动中,而社会中的一部分名人或中产阶级会自发形成慈善力量,仅仅产生微弱的社会正能量,因此中国慈善事业不具有公众性。而中国曾多次曝光捐款事实与账务不符,慈善组织腐败呈零效用捐助分配效用等抓人眼球的新闻,对当下的中国慈善组织来说考虑效用最大化问题甚至有显过早,分配与否怎么分配才是中国慈善组织的大问题所在,而中国人民也早已对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失望透顶,看透了其组织的本来面目。
学者杨团[10]在其书中写到“100多年前,欧美国家的富豪一开始采用慈善信托的方式,即委托信得过的人向慈善机构捐赠。后来,一批受慈善思想影响的工业巨头创造一种公司形式的慈善基金会,1910年,洛克菲勒基金会成立,次年卡内基基金会成立,之后美国人的这一组织创新被全球的富豪们效法,现代基金会现在遍布全球。仅在20世纪的美国,不到100年间,它就从几个发展到4万个”。这标志着慈善从传统方式走向现代,这种制度创新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使慈善组织有了法人治理结构,捐赠出去的私有财产能保持其私人特征,也使慈善从老式的“零售”转向“批发”使更多人受益。宁向东说:“目前中国的慈善是结构性而不是规则性的,大多是伴随着大的灾难事件发生。”从已经发布的慈善榜来看,教育、社会公益和健康以及一些突发性灾难事件仍然是企业家们热衷的捐赠领域,中国社会大规模慈善行为也远远不能到来。(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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