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英国慈善委员会的有效组织模型

英国慈善委员会的有效组织模型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每一名慈善委员会委员将领取工资和补贴,其数额由国务大臣决定,但应经财政部许可。英国慈善委员会实行“主席制”。慈善委员会中应当有1名慈善委员会主席及另外的慈善委员会委员。任何时候,国务大臣认为应当有超过3名以上的慈善委员会委员时,经财政部同意,大臣得以再行指定2名以下的慈善委员会委员。

英国慈善委员会的有效组织模型

1.政府部门与内阁组织联姻下的结晶

英国慈善委员会是政府部门与内阁组织联姻下的结晶。一方面,慈善委员会的人事任免主要由内阁组织把握;另一方面,英国慈善委员会具体运行所需要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部门——财政部。这使得慈善委员会既具备一定的行政效力,同时又保持一定的独立性。慈善委员会主席以及其他慈善委员会委员应由国务大臣指定,并且应认定其完全是受聘于王室的文职管理人员。每一名慈善委员会委员将领取工资和补贴,其数额由国务大臣决定,但应经财政部许可。国务大臣的“人事任免责任”和财政部的“资金支撑责任”,两者结合形成了“人资分离”的独特模式。

英国慈善委员会实行“主席制”。慈善委员会中应当有1名慈善委员会主席及另外的慈善委员会委员。任何时候,国务大臣认为应当有超过3名以上的慈善委员会委员时,经财政部同意,大臣得以再行指定2名以下的慈善委员会委员。慈善委员会主席可以指定助理慈善委员及其他管理人员,以及其认为正当履行慈善委员会和官方慈善管理人的职责所需的其他雇员,但其所指定人员的人数以及任职条件应得到财政部的许可。上述被指定的管理人员和雇员将领取工资或报酬,其数额由财政部决定。(www.daowen.com)

2.金字塔模式下的分层管理结构

英国慈善委员会具有领导班子和专业行政班子的双层分工,形成了从上到下的金字塔模式。领导班子处于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的塔尖,专业行政班子则依次构成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的各个支架[7]。领导班子拥有统摄性、全局性的战略高度和维度。目前慈善委员会的领导班子(Board of nonexecutive Commissioners)由主席1人和慈善委员会委员(Charity Commissioner)4人组成,将来委员的数量还要增加,但不能超过8个人。领导班子的主要任务是对慈善委员会进行总体领导(governance),依法确定整个机构的工作战略和未来发展方向,就重大事宜(包括涉及民间公益性组织监管工作的一些大案要案)做出决策。行政班子进行具体性、局部性的现实操作与运行。慈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行政班子(The Executive Directors)负责。首席行政长官(Chief Executive)大多在许多民间公益性组织中担任过高级管理人员,对这类组织的管理和财务工作非常熟悉。协助他工作的还有另外高层行政主管(Executive Director),他们分别负责慈善委员会的各个具体职能部门,如慈善组织的信息服务、法律事务、政策研究等。在行政班子的领导下,目前慈善委员会共有500多名工作人员,在英国的4个地点(伦敦、利物浦、纽波特和坦顿)办公,年度预算支出达3290万英镑[8]。这种金字塔模式的分层管理结构,既保证了慈善委员会整体运作的协调统一,同时各个分层结构又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合理化的组织结构推动了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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