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义社会法学的研究领域及相关文献

广义社会法学的研究领域及相关文献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义的社会法学作为理论研究成果的总和,包括大量的与社会法有关的各种不同的文献,诸如:有关社会法的学术论文、学术会议文集和相关综述、论著、教材、案例及分析材料,等等。可见,广义的社会法学所涉及的内容是很广泛的。

广义社会法学的研究领域及相关文献

广义的社会法学是各种载体形式刊载的、涉及广泛内容的、统分相间的理论研究成果的总和。

其一,广义的社会法学是由各种载体形式刊载的理论研究成果。广义的社会法学作为理论研究成果的总和,包括大量的与社会法有关的各种不同的文献,诸如:有关社会法的学术论文、学术会议文集和相关综述、论著、教材、案例及分析材料,等等。这些不同的文献发表于不同时期,可以说,在社会法的形成过程中,这些不同的文献也相伴其间,到20世纪30年代后,这些不同的文献的数量不断增加,而且增加的速度越来越快;同时,这些不同的文献还发表于不同的国度,到20世纪30年代后,以法国、德国日本、中国(包括台湾地区)、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文献为标志,构成了社会法的各具特色的文献群。

其二,广义的社会法学是涉及广泛内容的理论研究成果。广义的社会法学的形成是与社会法的形成过程相伴的,在社会法的形成过程中,其理论研究成果也逐步形成规模,当然,这些成果主要基于流行的各种理论,诸如:人权理论、契约理论、社会学理论、集体主义理论,还有哲学理论、经济理论、政治学理论,等等;在社会法理论研究成果本身,也由开始的济贫法理论发展到社会保障法理论以致后面的劳动法理论、社会福利法理论、社会安全法理论等等。不仅如此,在社会法理论研究成果不断涌现的过程中,还出现了“第三法域”理论、扶助弱势群体理论,等等。可见,广义的社会法学所涉及的内容是很广泛的。(www.daowen.com)

其三,广义的社会法学形式和内容是统分相间的理论研究成果。从形式上看,有关社会法的学术论文、学术会议文集和相关综述、案例及分析材料,是属于“分”的类型,因为它们散见于各种载体形式;而有关社会法的学术论著、教材,则属于“统”的类型,因为它们是对散见于各种载体形式中各种不同文献进行的某种程度的概括或者综合。从内容来看,在社会法理论研究成果本身对不同理论、不同制度的阐述和论证属于“分”的类型,因为它们往往切入某一层面或者某一方面甚至某一具体制度问题来展开理论研究;而基于流行的各种理论的有关社会法的综合研究成果则是“统”的类型,因为它们将具体的理论抽象概括并系统化和条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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