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信用服务市场基础整体相对薄弱,如何优化?

我国信用服务市场基础整体相对薄弱,如何优化?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利用市场手段保护环境已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在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绿色贸易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在大多数情况下,资源环境产品价格尚未完全真实地反映长期的环境损害和环境恢复成本,仍以透支环境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但中国的信用服务市场,无论法律资源的支撑还是社会资源的供给,都很不充分。

我国信用服务市场基础整体相对薄弱,如何优化?

我国利用市场手段保护环境已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在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绿色贸易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十一五” 以来,我国利用经济手段推动污染减排取得了重要成果,通过实施脱硫脱硝除尘电价补贴、重点行业阶梯电价、水价等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企业治污的积极性,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然而,从总体看,我国环境经济政策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在调整环境与经济利益关系的作用依然有限,一些根本性因素仍制约着环境经济政策的发展。产权理论、外部性理论是环境经济政策的基础,建立产权明晰、定价合理的资源环境价值体系是环境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在产权方面,我国环境资源市场以公共所有、政府管制模式为主,存在资源环境产权不明晰和市场运行效率低等问题。至于环境产权,目前尚没有清晰的概念,普遍认为对于环境这种无形之物可以 “无价” 或廉价获取,于是环境产权相应地就成为一个被忽视的问题,更缺乏相关制度设计。在定价方面,公共定价对环境成本考虑不足,主要资源环境产品定价,如水、电、煤、气等的定价依据仍然是生产成本,主要关心的依旧是价格变动对生产成本和消费水平的影响以及企业能够获得的利润。在大多数情况下,资源环境产品价格尚未完全真实地反映长期的环境损害和环境恢复成本,仍以透支环境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这样的价格机制无法激励环境治理和改变生产者、消费者破坏环境的行为。如果一些如此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还不完善,由此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他环境经济政策,如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环境责任保险等都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正因如此,很多环境经济政策都失去了配置资源的功能,变成了变相的政府管制。

虽然在2007年国务院就提出:“要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但中国的信用服务市场,无论法律资源的支撑还是社会资源的供给,都很不充分。信用服务市场的发育非常滞后,信用服务从业者获得企业信用信息的渠道不畅通,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不足,信用产品研发能力弱,社会认可度差,具有评价资质的专业评级机构稀缺,因此,银行等单位更愿意接受政府部门作出的评价结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欧美发达国家建立了成熟的环境经济政策 (又称绿色政策) 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如绿色信贷、绿色价格、绿色财税、绿色釆购等,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联手,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投资、市场等经济杠杆影响企业经营生产方式[40]控制和影响当事人产生和消除污染及生态破坏的行为得益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制度。[41]换句话说,在国外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信贷、保险、价格、采购等经济政策相对完备,各个主体的市场化程度很高,这就造就了一批对企业信用强烈需求的使用者,这些使用者对评价数据的应用使其业务的风险比例降低,这又会反过来推动企业信用联动约束机制的良性发展。因此,企业环保信用联动约束机制功能的发挥,有赖于一个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的发育状态,而后者又直接决定了对企业环保信用需求者的数量。(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