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的实践情况
2006年,广东省出台了 《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重点污染源的评价程序,用绿牌、黄牌和红牌标示评价结果,并分别代表 “环保诚信企业” “环保警示企业”和 “环保严管企业”,其选取十二个重要环保指标作为评价标准,采取 “一票否决制” 的评价方法对不同评级结果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环保管理及鼓励或惩罚措施,较早规范了环保信用管理工作。广东省的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制度采用简明的等级分类和易操作的评价方法,使该项工作得到顺利开展。2009年,广东省评价了268家重点污染企业在2008年度的环保信用,其中绿牌企业210家,黄牌企业30家,红牌企业28家,绿牌企业占总评价企业的78.4%,占评价企业的大多数。2011年评价了390家重点污染企业,其中绿牌企业有309家,黄牌企业47家,红牌企业34家,绿牌企业占总评价企业的比重略有上升,约为79.2%,绿牌和黄牌企业占总评价企业的91.3%。在评价单位逐步增加的情况下,环保诚信企业占总评价企业的比重却在上升,这说明企业的环保信用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能够遵守环境法规制度,并能够按照要求达标。
广东省各地市在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纷纷出台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评价管理办法,如中山市、汕头市、深圳市、惠州市、佛山市、东莞市等。其中,中山市率先提出了强制实行和自愿参与的概念,并明确了两种类型参与企业的范围及参与评价的方法,在评价指标方面也有所完善,将企业内部环保管理制度纳入评价内容。深圳市采用的是两级评审制,即深圳市环境人居委评审重点排污企业,区管企业由区环保局评审后报人居委;在评价范围方面,不对国控和省控污染源重复评价;在等级分类方面,和中山市相似设置了绿、蓝、黄、红四个等级;在评价方法上,与广东省 《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 不同,深圳市针对四类评价等级提出了具体的达标要求,并对环保信用评价成果的应用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在鼓励措施方面,绿牌企业可以享受排污指标、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绿色采购、绿色信贷等方面的环境经济政策优惠。同时,东莞市着重引导企业发展,一是以行政力量关停那些环评60 分以下的企业,二是作用于金融杠杆,引导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参考环保信用评价。此外,为促进汾江河流域综合治理,佛山市出台了 《佛山市汾江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对汾江河流域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实施信用评价管理。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严格,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的指标要求也随之完善和严格,对评价企业分类管理的措施也日益完善。从广州市的工作实践来看,2008年至2011年间,共有205家企业单位被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实际参与评价180家,其中,绿牌150家,黄牌18家,红牌12家。30家黄红牌企业都积极进行了有效的整改,17家企业获得信用修复。可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的激励、约束等作用明显。
2.浙江省的实践情况
2007年,浙江省印发了 《浙江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 (试行)》 的通知,建立了包括企业排污行为、环境管理行为、环境社会行为、环境守法或违法行为等方面的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体系,规定了告知、填报、初评、反馈、公示、复核等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分为很好 (绿色)、好 (蓝色)、一般 (黄色)、差 (红色) 和很差 (黑色) 五个级别。在该文件的指导下,浙江省各地市纷纷出台了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及通知,如衢州、温州、金华、杭州、湖州、宁波等。其中,杭州市将对当地社会经济和环境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和上市培育对象的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并将评价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进行分类管理。嘉兴市作为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较早的城市,自2008年开始对企业进行环境行为信用评价,首批参评企业就有82 家,其中21个绿色企业,50个蓝色企业,11个黄色企业,2011年公布的2010年度282家企业环保信用等级结果,绿色企业比上年增加了10家。可见,随着评价规模逐步扩大,企业的环保信用等级逐步上升。温州市2010年对1215家企业进行了评价,从评价结果来看,绿色企业和蓝色企业所占比重均有所上升,红色企业所占评价企业总数的比重有所下降。
对于不同 “颜色” 的企业,环保部门给予不同的待遇,以进一步提高失信企业成本,降低守信企业成本。以嘉兴为例,该市环保局将全市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抄告有审批权的行政部门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被评为 “绿色” 或 “蓝色” 等级的企业在融资、项目审批、专项资金支持等方面将得到优先安排,“绿色” 等级企业还可在企业上市核查、评优评先、出具守法证明等方面减免程序或优先推荐;被评为 “黑色” 等级的企业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暂停项目审批、取消评优评先推荐并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整改无望、信用修复无力的企业将要求其停产或限产整治,直至关停。(www.daowen.com)
3.河南省的实践情况
2015年3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提出了社会信用联动约束的基本领域及方向:加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建设。完善奖惩制度,加大对诚实守信者的物质奖励、媒体宣传和政策支持力度,营造守信光荣的良好氛围,让守信者处处受益。综合运用市场性、行政监管性、行业自律性、司法性等惩戒手段对失信者进行惩罚,将失信者列入 “黑名录” 并向社会公布,使其 “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推进部门联动,重点在许可准入、用地审批、环评审核、认证管理、专利申请、财税扶持、政府采购、科技奖励、评先评优、社保监管、人事考试、信用评级、通关退税、品牌培育、商标注册、招投标管理等方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金融机构在贷款投放、上市融资、发债融资、投保审核、保费标准、利率差别化待遇等方面加强联动奖惩。为加快建立环境保护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的机制,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河南省建设了企业环保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随后又制定印发了 《河南省企业环保信用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豫环文 [2015] 103号) 和 《河南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豫环文 [2015] 193号),这两个文件对企业环保信用联动约束机制也给予了原则性的规定。
2014年,省政府将省环保厅确定为全国社会信用建设行业性示范试点单位。根据 《河南省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省需在2015年完成全部国控、省控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河南省环保厅在 《关于加强企业环保信用行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中提出,环境监控中心应当全力推进企业环保信用行为、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注重建设成果的有效利用,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与评价的作用。2015年9月23日,《河南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 (试行)》 通过了省政府审定,即日起在全省试行。本办法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分为5级,根据企业环保信用状况,综合评分在100~91分之间的为5A级,90~81分之间的为4A级,80~71分之间的为3A级,70~60分之间的为2A级,60分以下的不予评级。对环保信用在5A、4A级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将给予鼓励政策,比如优先安排下一年度环保专项补助资金和其他提供资金补助的示范项目;各类先进评比活动中,提供优先推荐报批;企业和负责人优先参与各类环保评优评先。对环保信用在2A级以下等级的企业,将列为现场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加大监控检查与监察频次,同时,不参与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等资格。本办法先行在全省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和辐射类企业推行,待经验成熟后,在其他重点企业推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自愿参加,逐步增加参评企业数量。
同时,河南省很多地级市也发布了本市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如 《平顶山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试行)》 《许昌市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办法》。一些地方的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相当的成效。许昌市在河南所有省辖市中率先推行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于2014年对首批的145家企业进行了评价工作。评价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很好(绿色)、好 (蓝色)、一般 (黄色)、差 (红色)、很差 (黑色)。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是为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护许昌的碧水蓝天,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而采取的一项环境管理创新举措,得到了省环保部门的充分认同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许昌市专门召开了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复评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和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参与了评价。按照 《许昌市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办法》 和 《许昌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实施细则》,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划分为5个等级。为了保障公平性和科学性,评价采取统一量化打分的形式,对企业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和社会影响三大块的22项指标和49项具体指标进行量化打分。环境行为被评为绿色 (很好) 的企业,给予以下优惠待遇:对新、改、扩、迁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环保服务到位;在企业上市环保核查、环境科技项目立项时享受有关程序减免和优惠政策;在各类先进评比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和报批;在许昌主要新闻媒体和环保网站公开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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