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众多环境保护制度来应对环境资源危机,但现行治理制度体系与当前政治、经济、司法体制不匹配、不协调,导致制度实施困难、异化分化严重、制度目标不能有效达成。同时,现行环保制度体系缺乏核心价值目标、基本保护权益及统领性制度引领和架构,制度重叠、冲突不断,制度实施成本与制度绩效反差较大。另外,环境保护有关单行制度缺乏科学性,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权力 (权利) 行使与责任承担、政府管制与社会自律的选择中随意而行,制度执行力弱化,制度成本较高。在环境保护制度的理论研究层面上,学界大多关注某一具体制度的设计和完善;对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的构建一般从环境污染的全过程视角出发,忽视了制度实施的成本和效果,导致制度实施中制度间的重叠和冲突。另外,现行环境保护制度安排也缺乏全局性、统领性、透视性的制度检视和制度设计,尤其缺少架构制度间协调互动的制度体系安排。[34]因此,审慎反思现行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科学建构系统的、现代化的中国环境保护制度体系,通过中国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环境保护整体目标已经迫在眉睫。
结合麦肯锡7S环境治理模型的组织结构,根据中国环境保护管理主体和手段,将环境保护制度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环境管制制度、环境经济制度和社会互动制度。这里的环境管制制度,即以政府为主体,使用行政强制手段进行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环境经济制度,即以市场为主体,主要采用市场手段进行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社会互动制度,即多元主体互动,多种手段并用进行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需要针对上述上三种制度类型的制度目标、实施风险、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解剖分析,[35]并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环境资源变化规律,优化组合不同制度分类,进而建构一套制度间相互配合协调、衔接周延、高效运行的中国环境治理制度体系。(www.daowen.com)
具体来说,在政府环境管制制度体系中,需要反思并重构我国的行政审批、行政控制、行政检查、行政调查、行政处罚等制度,并着力构建重点区域和流域统一执法机构或联防联控机构;[36]在环境经济制度体系中,需要反思并重构环境资源产权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金融制度、环境费税制度、企业环境信用制度、环境污染损害国家补偿基金制度[37]等;在社会互动制度体系中,需要反思并重构公民环境权制度[38]、环境诉讼制度、公众参与激励制度、自主协商制度、环境教育制度等。在反思并重构不同种类的制度时,应当确立统一的制度目标,构建结构合理、层次明晰的制度体系,[39]同时健全相关制度沟通机制和实施程序,在环境保护制度结构体系设计中,要特别强化系统研究,既要注重环境保护制度体系要素及其关系,也要注重制度组合与执行力研究,尤其注重分析制度体系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演变规律,探寻制度的应然样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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