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碳经济模式为导向的环境治理制度,本质上应当是环境治理的体系。该治理体系应当通过包括财政、税收、信贷等综合性的调控工具,以及产权激励制度、科技创新制度、环保监督制度和政绩考评等多元制度的创新来实现,而绝非单一的、简单的环境行为。我国环境治理制度除了上述内在的制度构建和运行问题之外,在制度体系的建设上还存在配套制度体系匮乏、环境治理战略战术单一化的问题。
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外部宏观调控的协调和政策引导。目前,财政资金只有少数用于发展低碳经济的类别和项目上,并且资金使用效率较低;而就财政支出项目的确定和实施方面缺乏系统和全面的监督。为实现低碳经济的升级发展、环境治理基础的夯实和体系设置的科学化,必须积极依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创新政府财政支出分配制度,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专门科目纳入国家预算,推进实施国家碳预算财政支持制度。此外,减免引进低碳经济项目的企业税负,通过科学发展建设新型的资源税改革制度,激励更多企业进军低碳经济行业,帮助产业结构调整,以经济利益的手段调制能源的消耗。
产权界定是经济发展目标的先决条件,是市场经济效率价值实现的前提。而由于环境资源的流动性、不确定性和易受不特定主体侵犯等现实特点,对于环境资源产权的界定以及环境产权纠纷的解决面临众多的困境,从而导致环境产权成为我国环境污染治理难的基本原因。所以,环境产权制度建设必然会成为国家社会环境事务治理科学化、高效化的基本要素。并且,为使环境产权制度真正发挥重要的经济激励效应,必须建立健全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机制、环境资源交易制度、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制度、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等,融合绿色信贷制度[11]等市场发展体系,注重利益引导机制,激励市场主体将环境治理作为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因素计入企业发展成本,推进企业积极主动地利用最新的低碳生产方法和技术。(www.daowen.com)
再者,环保治理还必须关注对环保执法主体的制度激励,不能一味地以责任模式进行驱动。制度的实现必须依靠执行者的贯彻和落实,因而执行者的内在激励问题同样是政府治理的重要制约因素。将绿色GDP 引入政绩考评制度体系,将有效实现个人激励和环境制度目标的一致性,推动制度的完全实现和对制度缺陷的弥补以及制度的不断创新。
此外,环境治理体系同时还必须依靠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和粗放型生产企业,势必导致失业问题,因此,我国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必将成为治理体系完善化的依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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