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宏观层面看,各国的托育服务政策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政策内容、理念和实施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政策目标、课程理念的差异等,这也导致各国托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不同。本书将对英、美、日的早教政策进行比较,指出三者在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发展内容上的差异,以期为我国早教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借鉴。
(一)美、英、日早教政策的共性
1.重视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
政府的宏观调控是确保托育服务始终以大多数群众利益为目标的重要手段。政府的宏观调控以出台和颁布政策、法规、纲要等为主要表现形式,是政府在经过大规模的市场调查、民意征集以及国际社会趋势追踪后,进行综合分析、筛选,结合多个领域的理论框架而实施的干预手段。托育服务政策是国家意志、统治阶级利益、国际趋势等领域相结合的产物,指导托育服务各个方面的建设和完善。现在,三个国家的教育政策都开始向0~3岁婴幼儿倾斜。英国逐步将托育服务纳入教育系统,实现体制化和专业化。日本颁布的《儿童福利法》确定了保育所的福利性质。托育服务的教育功能逐渐凸显,保教一体化成为三个国政策发展的共识,从各个层面确保托育服务使每一个家庭受益。
2.将社会发展作为政策导向
国家在制定政策时,必然会以社会稳定发展为主要目标之一,解决少子化问题、贫困问题是两个重要趋向。21世纪以来,为解决少子化这一社会难题,三个国家都开始发展早期教育,根据国情出台政策,有效地推动了托育服务的发展。在发展早期教育的过程中,为贫困儿童和特殊儿童提供额外资助和干预治疗,也有效地推动了处境不利儿童在托育服务阶段获得公平的教育。
3.坚持“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
当今,教育越来越强调儿童自身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要求以儿童发展为教育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14]“儿童为本”内涵丰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教育要以儿童发展为目标,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要符合儿童自身的发展规律,同时要以发展的观点看待儿童的教育;第二,教育要尊重儿童的特殊性和差异性,让每一位儿童在其自身的发展水平上得到恰当的、个性化的教育,让儿童如其所是地获得成长和提高;第三,教育内容的选择要结合儿童的实际生活,教育向儿童生活回归是现代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强调儿童要在环境中学习,将有意义的学习贯穿儿童教育的始终。发达国家在托育服务政策中多次提出要尊重儿童,以儿童发展为本,强调环境和游戏在儿童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课程大纲要以儿童年龄段为基准,建立各年龄段详细的生活化的教育目标和内容,力求在儿童熟悉的环境中推动儿童的成长。
目前,保教一体化逐渐成为各国托育服务发展的趋势,但美国、英国、日本并非完全如此。美国、英国成为保教一体化的主要阵地,但是日本还是以保育为主。这与日本的文化背景有关。日本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在托育服务中十分强调以家庭为单位的教养模式,妇女照顾家庭的观念在日本根深蒂固。现在,日本面临因妇女就业率上升带来的少子化问题和“待机儿童”问题,政府开始扩充托育服务场所,为想要生育子女和无人照看儿童的家庭提供照看服务,解决家庭的后顾之忧,其职能重在保育。此外,日本保育所成立之初的职能定位即为保育,虽然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出现了幼稚园、认定儿童园等种类丰富的保育机构,但是保育所的服务依然侧重于保育。这也是日本幼稚园与保育所不能并轨的原因,两者的管理模式、课程体系均有差异,所以才衍生出认定儿童园等模式。(www.daowen.com)
(二)美、英、日早教政策的差异
1.早教课程理念的差异
表1-13 英、美、日三国早教课程理念的差异
2.师资培养体系的差异
表1-14 英、美、日师资培养体系的差异
美国、英国、日本的早教政策经历了从探索到完善的过程,目前已经完成制度化和体系化的进程,建立了相对完善和系统的决策机制、立法机制和监督机制,规范了政府和市场的托育服务行为,提高了托育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个国家的早教政策建设经验对我国早教政策的建设和完善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特别是中观政策如管理体制、早期学习框架、师资培养等,对我国发展和完善早教政策具有一定的启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