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比较流行的说法,认为这种先秦墓上建筑用于祭祀墓主,定名为“享堂”。我在1980年版《战国史》中也采用此说,把中山王陵上的建筑称为“享堂”。看来这是不恰当的。有的人探讨了“陵墓上建享堂的源流问题”,认为根据这些考古发现“可以纠正汉代人所谓‘古不墓祭’、‘古礼庙祭,今俗墓祀’的错误说法”,甚至认为“西汉因袭秦以前的旧制,多在陵墓建‘祠堂’(即享堂)”。看来这些说法并不正确。
享堂和祠堂的名称是后起的,先秦所有统治阶级祭祖的处所一律称为宗庙。《荀子·礼论》说:“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国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庙。”从先秦文献来看,统治者的宗庙和族墓显然在两处,宗庙建在都邑中,而另有宗族的墓地。宗庙不仅是祭祀祖宗和宗族内部举行礼仪的处所,而且是政治上举行重大典礼和宣布决策的地方。到战国时代,由于社会发生变革,君主集权的政体出现,政治上的重要典礼都移到朝廷举行,重大决策都已在朝廷上宣布,但始终没有把宗庙和陵墓合为一体。古人重视祭祀祖先,祭祀必须在宗庙举行,有一定的礼仪,不可能随便移到墓地举行。
从中山王陵《兆域图》格局来看,墓上建筑不可能是用于祭祀的享堂。按照古代礼制,后妃居于配合祭享(或称为“配食”)的地位,不可能把国王、王后甚至低于王后一级的夫人并列在五间享堂而同时祭享。而且享堂也不宜造到墓穴之上或坟丘之上。《礼记·曲礼上》说:“适墓不登垄,助葬必执绋。”郑玄注:“为其不敬。垄,冢也。墓,茔域。”如果坟丘顶上建有享堂的话,送丧葬的亲属就该登上坟丘参与祭祀,怎能看作不敬而加以禁止呢?
古代有没有“墓祭”,是个有争论的问题。从汉代以来,许多讲究礼制的学者都认为“古不墓祭”。清代学者对此有不同的看法。顾炎武是主张“古不墓祭”的(《日知录》卷十五“墓祭”条),阎若璩就反对顾炎武之说,认为古有墓祭(《四书释地》“O间之祭”条)。我们从《周礼》、《仪礼》、《礼记》等等讲究古代礼制的书来看,确是不存在墓祭的。《周礼·春官·冢人》记述墓葬完毕以后,“凡祭墓为尸”。阎若璩以此作为古有墓祭之证,是不正确的。贾公彦疏认为“是墓新成,祭后土”,孙诒让《周礼正义》也认为是“祷祈于墓地之癨”。《礼记·檀弓下》载:“既反哭,主人与有司视虞牲,有司以几筵舍奠于墓左。”郑玄注:“舍奠墓左,为父母形体在此,礼其神也。《周礼·冢人》:凡祭墓为尸。”孔颖达《正义》也说:“礼地神也。”可知古代礼制只有在墓旁祭祀地神,没有祭祀墓主的。(www.daowen.com)
在其他文献上,也没有见到西周、春秋时代祭祀墓主的例子。《史记·周本纪》载:“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于盟津。”《集解》引马融曰:“毕,文王墓地名也。”《索隐》又说:“按文云上祭于毕,则毕,天星之名。毕星主兵,故师出而祭毕星也。”我们认为,司马贞所说“祭毕星”未必正确,称为“上祭”,该是祭天神①。春秋时代国君有大事,除了到宗庙向祖先请示和报告以外,也有到墓地向祖先请示和报告的,不过多数是出于紧急事故① 。即使“去国”之后,得到“反其国”,也只是“展墓而入”(《礼记·檀弓下》),没有祭祀墓主的。根据礼书记载,在严格实行宗法制度的贵族组织内部,只有在宗子离开本国的特殊情况下,庶子无爵者因为身份低下,不能到宗庙祭祀,才不得已在墓旁临时设坛祭祀。《礼记·曾子问》记载:曾子问曰:“宗子去在他国,庶子无爵而居者,可以祭乎?”孔子曰:“望墓而为坛以时祭(郑玄注:不祭于庙,无爵者贱,远避正主),若宗子死,告于墓而后祭于家。”由此可见,在墓旁设坛祭祀要比在宗庙祭祀低一等,是宗子出国的时候庶子无爵者临时采用的办法,用以代替宗庙按时的祭祀。如果宗子在国外死去,这套临时办法就得取消。这样临时在墓地祭祀必须“望墓而为坛”,说明墓地上原来并无祭祀用的建筑存在。《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安葬以后,“鲁世世相传,以岁时奉祠孔子冢”。《集解》引《皇览》说:“孔子冢去城一里,冢前以瓴甓为祠坛,方六尺,与地平,本无祠堂。”由于孔子特殊的地位,弟子们及鲁人出于尊敬,世世相传,对孔子冢按时举行祭祀,也只有“与地平”的祠坛,“本无祠堂”。可知从先秦到秦汉之际,按礼制的规定,墓地上还没有祠堂的建筑。到战国时代,由于社会变革,阶级关系发生变化,民间祭墓的风俗开始出现。据《孟子》记载,齐的国都临淄的东郭以外有个墓葬区,经常有人在冢墓之间用酒肉临时致祭,往往在祭祀以后把酒肉送给乞食者①。这样零星的祭祀该是规模不大的。所谓“东郭O间之祭”,也不可能有祠堂。
总之,“古不墓祭”该是事实,即使因特殊原因而祭祀墓主,也只设祭坛,没有享堂或祠堂。因此,现在考古发现的先秦墓上建筑不可能是用于祭祀的享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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