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元数据在刑事卷证电子化管理活动中的记录和监控

元数据在刑事卷证电子化管理活动中的记录和监控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元数据对刑事卷证的记录,不是卷证制作人根据个人意志随意赋予的信息,是刑事卷证在电子化管理中动态变化的真实反映。通过元数据的记录和监管,还可以提高刑事卷证电子化管理的安全性,对刑事卷证管理失范行为加以约束和作出应对。这样,元数据就可以成为刑事卷证动态变化的凭证,以便有效地对刑事卷证进行电子化管理。

元数据在刑事卷证电子化管理活动中的记录和监控

一切信息资源都可以用元数据来记录和监控。在电子卷宗管理系统中,元数据是一种动态的、过程性的卷证记录方式,可以跟踪记录卷证信息的产生、修改、使用、处理等各种情况,并且将每种情况的重要信息记录到系统日志中。据此,元数据可以对刑事卷证信息生成、移交、保管、利用等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变化发展过程加以全程监控,是刑事卷证电子化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正是由于元数据的形成和管理与刑事卷证的电子化管理是同步的,所以它并不是只监管刑事卷证的某个时间点或者时间段,而是伴随着刑事卷证电子化管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对全程活动加以监控。[91]

没有元数据,刑事卷证的电子化管理如同一盘散沙,且在信息系统环境下极易被毁损、删改。反之,借助元数据,可以追踪刑事卷证管理失范行为的痕迹,以此保证刑事卷证信息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在正常情况下,元数据是在系统上对刑事卷证操作时实时产生的,卷证的变化情况也会被实时记录在元数据中。元数据对刑事卷证的记录,不是卷证制作人根据个人意志随意赋予的信息,是刑事卷证在电子化管理中动态变化的真实反映。一旦刑事卷证在系统上发生任何变化,计算机就能够自动捕获相应的元数据。无论载体、设备、技术如何更新换代,无论使用者是谁、使用人数有多少,也无论对刑事卷证实施了何种行为,全都作为历史数据跟踪记录下来,并且长期留存。[92]“元数据一经形成,就被封装起来,使其只能被写入和读取,不能被改动和删除。”[93]因此,所获取的有关刑事卷证电子化管理内容的元数据信息,可以客观地记录刑事卷证电子化管理活动的原始状态。

通过元数据的记录和监管,还可以提高刑事卷证电子化管理的安全性,对刑事卷证管理失范行为加以约束和作出应对。比如,通过设置访问权限元数据来控制系统上刑事卷证材料的存取和使用。[94]一旦有未授予权限的人或未按访问权限范围访问卷证,系统可以自动记录并予以警示,保证刑事卷证的安全操作和规范管理。而有访问权限的人员如果未经授权修改、删除刑事卷证材料,元数据可以自动捕获到该行为信息,从而判断该刑事卷证的完整性是否遭到破坏。这样,元数据就可以成为刑事卷证动态变化的凭证,以便有效地对刑事卷证进行电子化管理。

【注释】

[1]刘鹤:“论电子文件元数据管理”,载《兰台世界》2009年第S1期。

[2]李桂贞:“论元数据及其在知识管理中的应用”,载《现代情报》2006年第11期。

[3]王知津等:《知识组织理论与方法》,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第207页。

[4]参见[美]杰弗里·波梅兰茨:《元数据——用数据的数据管理你的世界》,李梁译,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第7页。

[5]参见金波、丁华东主编:《电子文件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96~297页。

[6]参见[美]杰弗里·波梅兰茨:《元数据——用数据的数据管理你的世界》,李梁译,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第7~8页。

[7]刘嘉:《元数据导论》,华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48页。

[8]刘家真等:《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文件与证据保留》,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1页。

[9]参见刘家真等:《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文件与证据保留》,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1页。

[10]金波、丁华东主编:《电子文件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98页。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 第1部分:通则》,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

[12]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过程 文件元数据 第1部分:原则》,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年版,第1页。

[13]2009年,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了《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过程 文件元数据 第2部分:概念与实施问题》(ISO 23081~2:2009)。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过程 文件元数据 第2部分:概念与实施问题》,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

[15]2011年,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了《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元数据 第3部分:自评估方法》。

[16]李双文:“论元数据的概念、层次和作用”,载《云南档案》2009年第9期。

[17]王英、蔡盈芳、黄磊主编:《电子文件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68页。

[18]刘嘉:《元数据导论》,华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42页。

[19]刘家真等:《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文件与证据保留》,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0页。

[20]李双文:“论元数据的概念、层次和作用”,载《云南档案》2009年第9期。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 第1部分:通则》,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

[22]朱朝辉:“元数据与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载《河南图书馆学刊》2014年第4期。

[23]金波、丁华东主编:《电子文件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06页。

[24]参见金波、丁华东主编:《电子文件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03页。

[25]王英、蔡盈芳、黄磊主编:《电子文件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75页。

[26]参见金波、丁华东主编:《电子文件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05页。

[27]刘家真等:《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文件与证据保留》,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1页。

[28]朱朝辉:“元数据与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载《河南图书馆学刊》2014年第4期。

[29]金波、丁华东主编:《电子文件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03页。

[30]王知津等:《知识组织理论与方法》,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第214页。

[31][美]David A.Schum:“关于证据科学的思考”,王进喜译,载《证据科学》2009年第1期。

[32]高家伟、邵明、王万华等学者提出证据概念的“十四种学说”,包括“事实说”“根据说”“定案证据说”“两义说”(“事实和材料说”)、“统一说”“材料说”“方法说”(“手段说”)“原因说”“结果说”“证明说”“反映说”“信息说”“综合说”(“事实和方法说”)、“多义说”等。参见高家伟、邵明、王万华:《证据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陈光中教授认为证据概念大致分为“三种学说”,包括“事实说”“双重含义说”(事实或证据表现形式)、“统一说”(事实材料与证明手段的统一)等。参见陈光中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141~142页。张保生教授认为证据概念最主要的有“三种学说”,即“事实说”“材料说”“统一说”(“信息说”“综合说”“多义说”等)。参见张保生等:《证据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第11~13页。

[33]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款和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均规定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34]韩旭:“证据概念、分类之反思与重构”,载《兰州学刊》2015年第6期。

[35]陈瑞华:“证据的概念与法定种类”,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1期。

[36]张保生等:《证据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第300页。

[37]张保生等:《证据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第13页。

[38]张建伟:《证据法要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08页。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信息与文献 文件管理 第1部分:通则》,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

[40]参见金波、丁华东主编:《电子文件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03页。

[41]张步文:《司法证明原论》,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40页。

[42]张步文:《司法证明原论》,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42页。

[43]陈光中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302页。

[44]陈光中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304页。

[45]樊崇义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316页。

[46]王满生:“刑事诉讼中程序法事实的证明研究”,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博士学位论文。(www.daowen.com)

[47]我国尚未确立像英美法系国家的讯问时律师在场权制度。该制度要求犯罪嫌疑人主张律师到场的,律师不在场,不得讯问犯罪嫌疑人。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但目前我国仍存在首次讯问律师在场难以实现、每次讯问律师在场会极大提高诉讼成本等问题。参见张润平、孙佳:“从检察视角看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载《人民法治》2017年第6期。

[48][美]杰弗里·波梅兰茨:《元数据——用数据的数据管理你的世界》,李梁译,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第21页。

[49]王英、蔡盈芳、黄磊主编:《电子文件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75页。

[50]张保生等:《证据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第38页。

[51]《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52]戴士剑、刘品新主编:《电子证据调查指南》,中国检察出版社2014年版,第6页。

[53]樊崇义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238页。

[54]何家弘主编:《电子证据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4~15页。

[55]戴士剑、刘品新主编:《电子证据调查指南》,中国检察出版社2014年版,第17页。

[56]王志刚:“论网络犯罪治理中的电子数据收集程序”,载《检察技术与信息化——电子证据专刊》(2014年第2辑),中国检察出版社2014年版,第50页。

[57]陈光中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185页。

[58]曾广容等编著:《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哲学》,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8页。

[59]曾广容等编著:《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与哲学》,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6页。

[60]金波、丁华东主编:《电子文件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15页。

[61]金波、丁华东主编:《电子文件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15页。

[62]《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将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从概念层次上区分为文件实体元数据、机构人员实体元数据、业务实体元数据、实体关系元数据四个域。

[63]参见孙茂利主编:《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示范案卷指南(2015版)》,中国长安出版社2015年版,第8页。

[64]金波、丁华东主编:《电子文件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17页。还有很多学者将元数据的结构划分为内容结构、语法结构、语义结构。其中,内容结构定义了元数据的构成要素,如描述性元素、管理性要素等。语法结构定义的是元数据的格式结构及其描述方式。语义结构定义元数据元素的具体描述方法。语义通过元素表达,供人类和计算机双重理解。参见萨蕾:《数字图书馆元数据基础》,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版,第5页;赵豪迈:《数字档案长期保存研究》,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44页。

[65]参见[美]杰弗里·波梅兰茨:《元数据——用数据的数据管理你的世界》,李梁译,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第78~79页。

[66]参见《数据存储和交换形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的表示方法》(ISO 8601:2004)。目前,日期和时间表示方法的国际标准采用第3版ISO 8601:2004,替代第1版ISO 8601:1988与第2版ISO 8601:2000。

[67]15个核心元素为创建者、覆盖范围、日期、描述、格式、标识符、语言、出版者、其他责任者、关联、权限、来源、主题、题名和类型。参见刘家真等:《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文件与证据保留》,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8页;[美]杰弗里·波梅兰茨:《元数据——用数据的数据管理你的世界》,李梁译,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第72~73页。

[68]参见张正强:“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元素名和元素值‘控制’的原理与方法”,载《中国档案》2014年第12期。

[69]Gilliland-Swetland and Anne J.Defining,“Metadata”,In:Murtha Baca(ed.),Introduction to Metadata:Pathways to Digital Information,U.S.A.:Getty Institute,1998.3,转引自刘嘉:《元数据导论》,华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53~54页。

[70]参见[美]杰弗里·波梅兰茨:《元数据——用数据的数据管理你的世界》,李梁译,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第94页。

[71]刘家真等:《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文件与证据保留》,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6页。

[72]参见李蒙:“权威专家质疑宋金恒案DNA鉴定”,载《民主与法制周刊》2017年第3期。

[73]参见刘家真等:《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文件与证据保留》,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6页。

[74]吕琼芳:“元数据与网络信息资源的组织开发”,载《图书馆研究与工作》2005年第3期。

[75]参见[美]杰弗里·波梅兰茨:《元数据——用数据的数据管理你的世界》,李梁译,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第95~98页。

[76]王芳:“我国电子政务元数据的构建及其基于Web服务的共享实现”,载《情报学报》2007年第1期。

[77]“实体”意为用元数据元素集所描述的概念。

[78]金波、丁华东主编:《电子文件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02页。

[79]刘家真等:《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文件与证据保留》,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1页。

[80]刘家真等:《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文件与证据保留》,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1页。

[81]Gilliland-Swetland and Anne J.Defining,“Metadata”,In:Murtha Baca(ed.),Introduction to Metadata:Pathways to Digital Information,U.S.A.:Getty Institute,1998.3,转引自刘嘉:《元数据导论》,华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55~56页。

[82]Gilliland-Swetland and Anne J.Defining,“Metadata”,In:Murtha Baca(ed.),Introduction to Metadata:Pathways to Digital Information,U.S.A.:Getty Institute,1998.3,转引自刘嘉:《元数据导论》,华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55~56页。

[83]参见[美]杰弗里·波梅兰茨:《元数据——用数据的数据管理你的世界》,李梁译,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第55~56页。

[84]参见[美]杰弗里·波梅兰茨:《元数据——用数据的数据管理你的世界》,李梁译,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第59~60页。

[85][美]杰弗里·波梅兰茨:《元数据——用数据的数据管理你的世界》,李梁译,中信出版社2017年版,第24页。

[86]冯惠玲主编:《政府电子文件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1页。

[87]冯惠玲主编:《政府电子文件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3页。

[88]比如宋金恒案中出现证据录入日期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日期倒挂情况,可以据此判断办案程序存在瑕疵或办案人员存在伪造证据的嫌疑。

[89]金波、丁华东主编:《电子文件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06页。

[90]参见冯惠玲等:《电子文件管理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366页。

[91]冯惠玲等:《电子文件管理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368页。

[92]李双文:“论元数据的概念、层次和作用”,载《云南档案》2009年第9期。

[93]王英、蔡盈芳、黄磊主编:《电子文件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75页。

[94]刘鹤:“论电子文件元数据管理”,载《兰台世界》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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