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对法庭安全有碍情况的处置方法

对法庭安全有碍情况的处置方法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拒绝检查者,禁止其进入审判法庭。某年5月10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陈某和王某在某市明月酒楼前坐上出租车,要到离市区较远的五金市场,司机邓某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被告人陈某下车将司机邓某拉下车,用拳猛击司机邓某面部、胸部。经该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邓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属重伤。为此法院要求司法警察做好旁听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

对法庭安全有碍情况的处置方法

1.受检者以语言形式对抗安全检查的。首先,执勤司法警察要心态冷静,不卑不亢地告诉对方,实施安全检查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权力,每个公民都应予以配合。同时,还应告知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受检者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服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严禁其进入审判法庭,不听劝告者,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受检人通过安全门,安全门发出报警的,安检人员应引导受检人到指定区域,用手持探测器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可以搜身。对女性受检者,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对拒绝检查者,禁止其进入审判法庭。

3.受检人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并企图强行冲越的,执勤司法警察应迅速拦住受检人的去路,喝令“站住、别动”,并告知受检人“公民应配合执勤法警执行公务,如不配合将面临严重后果”;受检人不听劝阻继续冲越的,执勤法警可利用警力优势,将其控制后带到安全地方进行审查。

【拓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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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小结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安全检查要求司法警察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对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和物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放过任何与违法犯罪有关的蛛丝马迹,要把可能发生的犯罪苗头及时扼杀,从而真正做到服务审判,提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质量和审判效果。

实训练习

被告人陈某,男,1965年10月6日出生于某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某年11月4日被某市公安局取保候审。(www.daowen.com)

某年5月10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陈某和王某在某市明月酒楼前坐上出租车,要到离市区较远的五金市场,司机邓某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被告人陈某下车将司机邓某拉下车,用拳猛击司机邓某面部、胸部。经该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邓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属重伤。本案涉及出租车司机受害问题,出租车司机作为一个利益群体,人数很多,社会媒体也极关注本案;加上受害人家属非常多,并且情绪不稳定,预计开庭旁听人员较多。为此法院要求司法警察做好旁听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

【思考问题】

结合本案的情况,分析安检人员的处置措施。

【思考练习】

1.司法警察在安全检查中可能会出现几种类型的情况?

2.请列举安全检查一般情况的处置措施。

【注释】

[1]汪军:“对法院安全检查中几种情况处置的探讨”,载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FullText.aspx?ArticleId=74118,访问时间: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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