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物品检查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物品检查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要求受检人员主动将可疑物品取出,受检人员不配合或者所取出的物品与安检仪器显示不一致的,手工检查员应当对安检仪器显示的可疑物品位置进行仔细检查。对疑似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交由专业部门作进一步检查。检查完毕后,提示受检人员取走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

物品检查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人们外出大多用箱(包)携带物品,尤其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大多利用箱(包)来隐藏各种赃物或者凶器等物品,因此,物品检查主要是对箱(包)的检查,具体方法有:

(一)人与箱(包)分离,控制被检查对象的物品

对物品进行检查,首先要让被检查对象将箱(包)放在适当位置,然后令其离开一段距离,必要时,可令其转过身去背对检查的物品。

(二)物品检查的步骤

对于物品检查,要先观察外层,查看箱(包)外形是否有异常。如果条件允许,应配有安检仪器检查。告知受检人员取出随身携带的物品接受检查、将箱(包)放在安检仪器上,逐件通过安检仪器进行检查。使用安检仪器对箱(包)进行检查时,应当提示受检人员将箱(包)平放,确保能最大限度地观察清楚箱(包)内的物品。通过安检仪器的图像显示进行箱(包)内物品识别,图像模糊不清无法判断物品性质的,应当转换角度重新过包或者通过放大图像、加深颜色等方法加以判别。使用安检仪器图像对所有箱(包)及随身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图像显示有疑点的箱(包)的重点部位、件数,应通过改变箱(包)的摆放方位等方法继续使用安检仪器重新对其进行过机检查,经排查没有疑点的,可以放行。

安全检查人员对显示有可疑物品的箱(包)无法通过安检仪器排除疑点的,应当使用手工方式进行当面开箱(包)检查。应要求受检人员主动将可疑物品取出,受检人员不配合或者所取出的物品与安检仪器显示不一致的,手工检查员应当对安检仪器显示的可疑物品位置进行仔细检查。查验物品应按看、听、闻、摸、拆的顺序进行。看,就是看物品的形状、结构、包装、质地,看物品的外表是否有异常,包、袋是否有变动等;听,就是听物品是否有声响,有什么声响;闻,就是闻一下物品的气味,有无异味;摸,摸一下物品的形状、材料质地,直接用手的触觉来判断是否藏有可疑物品;掂一下物品的重量,判断与正常的物品是否相符,以确定是否作进一步检查。以上每一环节都要认真分析,做出判断。如果能够判定物品性质,就尽量不要拆开物品,以免破坏物品的性能,或者破坏物品上的痕迹。对可疑物品,经受检人员同意,可拆开包装或者外壳检查其内部有无藏匿可疑物品,受检人员不同意的,应要求其予以寄存,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安全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液体、胶状等物品予以寄存,不宜让其当场饮用。对疑似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交由专业部门作进一步检查。(www.daowen.com)

(三)轻开、慢拉,谨慎开启

开启箱(包)之前,仔细观察一下开启的方式,先轻轻挪动一下拉链、纽扣,看是否方法正确,以防将其损坏。同时要注意拉链、纽扣上是否另有机关,防止箱(包)内有爆炸装置。

(四)轻拿、轻放,顺序查验

对箱(包)类物品,要轻拿、轻放,防止弄脏或者损坏,涉及个人隐私物品应当注意妥善放置;对有连线、有声响、有气味的物品,更要谨慎拿取;拿取物品时要从上往下顺序进行,不要掏底取物,更不能将箱包内东西反复上下翻动;对赃物、凶器不要满把抓,尽可能用干净的布垫着或者戴手套轻取,或者拿一般人不常动的地方,防止破坏违法犯罪痕迹。

开箱(包)检查时,受检人员应当在场并确认箱(包)的归属。检查完毕后,提示受检人员取走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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