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庭中一般情况处置是指人民法院对庭审过程中突然发生的,可能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但事态较为轻微、情况不太复杂、影响面不大的,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在现场所采取的一系列处理措施的统称。
值庭中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防为主与确保安全的原则
要以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恶性事件发生为处置工作的重点;坚持预防与处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急处突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质准备和模拟演练等工作。不论出现什么情况,要首先考虑现场人员的安全,处置时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尤其不能伤及无辜。
(二)依法处置与区别对待的原则
处置一般情况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处置,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同时,要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性质的矛盾、不同环节出现的问题、可能产生的不同后果,慎重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做到处置有理、有据、有利。(www.daowen.com)
(三)有效处置与灵活处置的原则
有效处置,就是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来控制事态。灵活处置,就是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既要发挥警力优势,快速处置,又要利用其他有利因素,有效解决。
(四)慎用警力与慎用警械的原则
应根据一般情况的类型和实际需要,严格用警制度和程序,能说服教育和平处理的就少用慎用警力和警械,使用警械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不要过度使用警力和警械。
【拓展学习】
房屋买卖纠纷案值庭中一般情况处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