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值庭工作,在值庭的组织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原则
值庭警务是一项组织协调性很强的工作,包括司法警察部门与案件承办部门,值庭司法警察与审判人员以及法庭内其他参与诉讼活动人员之间的关联性。即,既要求值庭警务负责人与案件承办部门的相关人员之间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被告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情绪动态,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值庭方案、做好防范准备;同时,又涉及值庭司法警察之间,值庭司法警察与审判人员、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之间的关系。因此,值庭警务中,应当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准确无误地按照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展示证据,确保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
为此,一方面,要求通过明确的分工,使每个司法警察明确各自的具体岗位和职责,避免因职责不清而造成自身的混乱;另一方面,要求各警力之间做好协作防范工作,从而做到在突发情况发生时既能立即控制审判场所的局面,又能防止法庭内人员受到侵害。(www.daowen.com)
(二)确保安全、突出重点的原则
1.确保重点人员安全。值庭的目的是确保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值庭时应当周密安排和处理各个方面的事务,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对策与措施。值庭警务应当做好防范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发生,切实保障法庭审判活动不受不法行为的干扰和妨害。因此,司法警察在值庭时,应当防范被告人、当事人、旁听人员扰乱法庭以及侵害他人行为的发生,保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证人、鉴定人以及法庭内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免受侵害。
2.确保重点区域安全。值庭的区域包括审判活动区和旁听区两大组成部分,其中审判活动区是核心部分。司法警察值庭的重点是确保审判人员的安全和审判人员的指令得到有效的遵守,防止可能发生的被告人、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侵害法庭内人员安全等行为。旁听区域的秩序对法庭审判活动有着重要影响,容易产生扰乱法庭审判秩序的隐患,因而这一区域也是值庭时不可忽视的方面。值庭司法警察应当提高警惕、细致观察、密切防范,要注意旁听人员的动态。对旁听人员影响审判活动的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和制止;对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应根据审判长的指令迅速予以处理。突出重点要求在值庭时充分注意核心区域,同时又要兼顾其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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