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笙大嫂[2]并转五六诸兄嫂:
本月初在唐村写寄给你们的信、绝命词及给虎、豹、熊[3]诸幼儿的遗嘱,由大庾县邮局寄出,不知已否收到?
弟不意现在尚留人间,被押在大庾粤军[4]第一军军部,以后结果怎样,尚不可知,弟准备牺牲,生是为中国,死是为中国,一切听之而已。
现有两事须(需)要告诉你们,请注意!
一、你们接我前信后,必然要悲恸失常,必然要想方法来营救我。这对于我都不须(需)要,你们千万不要去找于先生及邓宝珊兄来营救我,于、邓同我个人的感情虽好,我在国外、叔振[5]在沪时,还承他们殷殷照顾并关注我不要在革命中犯危险。但我为中国民族争生存、争解放,与他们走的道路不同。在沪晤面时,邓对我表同情,于说我所做的事情太早。我为救中国而犯危险、遭损害,不须要找他们来营救我,帮助我,使他们为难。我自己甘心忍受,尤其须要把我这件小事秘密起来,不要在北方张扬,使马二先生知道了,做些假仁假义来对付我,这对于我丝毫没有好处,而只是对我增加无限的侮辱,丧失革命者的人格。至要至嘱(知道的人多了就非常不好)。
二、熊儿生后一月即寄养福建新泉藏溪黄荫胡家。豹儿今年寄养在往来瑞金、会昌、雩都、赣州这一条河的一只商船上,有一吉安人罗高,二十余岁,裁缝出身,携带豹儿。船老板是瑞金武阳围的人,叫赖宏达,有五十多岁,撑了几十年的船,人很老实,赣州的商人多半认识他,他的老板娘叫郭贱姑,他的儿子叫赖连章(记不清楚了),媳妇叫做梁照娣。他们一家人都很爱豹儿,故我寄交他们抚育,因我无钱,只给了几个月的生活费,你们今年以内派人去找着还不致于饿死。
我为中国革命没有一文钱的私产,把三个幼儿的养育都要累着诸兄嫂。我四川的家听说久已破产又被抄没过,人口死亡殆尽,我已八年不通信了,为着中国民族就为不了家和个人,诸兄嫂明达当能了解,不致说弟这一生穷苦,是没有用处。
诸儿受高小教育至十八岁后即入工厂作工,非到有自给的能力不要结婚。到三十岁结婚亦不为迟,以免早生子女自累累人。
叔振仍在闽,已两月余不通信了。祝诸兄嫂近好!(www.daowen.com)
弟坚
三月十六日于江西大庾
【注释】
[1]此信是刘伯坚被捕后的第二封信,写于1935年3月16日。
[2]凤笙大嫂:梁凤笙,刘伯坚妻子的嫂嫂。
[3]虎、豹、熊:刘虎生、刘豹生、刘熊生,系刘伯坚的孩子。
[5]叔振:王叔振,刘伯坚的妻子,早年参加革命,后在闽西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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