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总体目标与内容”第一学段至第三学段(1~6年级)中要求,积极观察、感知生活,发展联想和想象,激发创造潜能,丰富语言经验,培养语言直觉,提高语言表现力和创造力,提高形象思维能力。乐于探索,勤于思考,初步掌握比较、分析、概括、推理等思维方法,辩证地思考问题,有理有据、负责任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态度。
第四学段(7~9年级)要求:多角度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彩,能抓住事物的特征,为写作奠定基础。写作要有真情实感,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感受、体验和思考,力求有创意。[7](www.daowen.com)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变化一:提出四大学科核心素养:语言构建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变化二:由五大课程目标变为十二大课程目标:2003年版的课程标准中,设置五大课程目标,分别为: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现·创新;2017年版课标则变为十二大课程目标,分别是:语言积累与构建、语言表达与交流、语言梳理与整合、增强形象思维能力、发展逻辑思维、提升思维品质、增进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美感体验等。变化三:新增选择性必修课程:相较于2003年版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的课程结构,新版课程标准新增了选择性必修课程,即课程结构调整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如必修课程(8学分)中的“语文积累、梳理与探究(1分)”“思辨性阅读与表达”(1.5分),选择性必修(6学分)中的“语言积累、梳理与探究(1学分)”。变化四:设置十八个学习任务群:新的课程标准提出了十八个学习任务群,这十八个任务群被归置于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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