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区域货币合作模式的经验表明,任何一国货币的国际化努力如果不依赖区域货币合作的“集体行动”,几乎是不可能成功的。同样,人民币的区域化战略要想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也需要在区域货币金融合作中做出不懈的努力。综合考虑经贸合作、地理位置、历史渊源和地缘政治等因素,加强中国—东盟区域合作是实现人民币区域化的重要路径。
(一)中国—东盟最优货币区指数模型
1.最优货币区(OCA)指数模型设立
由于传统最优货币区理论有种种局限性,不能机械地逐个用每一OCA标准去衡量区域内能否形成货币同盟。从现有的文献研究,依据传统最优货币区标准判断往往是不乐观的。针对区域内的成员国的劳动力跨国流动性程度较低,一国产品的多样化程度低,财政一体化和国家间财政转移不可能等情况,贝奥米(Bayoumi)和艾寄格林(Eichengreen)在一般均衡模型的基础上,将OCA理论进行了简化,运用计量模型创造了综合评估特定地区满足OCA标准的OCA指数方法。OCA指数方法的主要逻辑是影响汇率波动和政府加入共同货币区选择的基本经济因素是一致的,即凡是影响一个国家是否加入最优货币区的变量一定会影响到双边汇率波动,因而运用OCA理论的关键是衡量在各种评价指标的综合影响下两国名义汇率的波动率。
依据贝奥米和艾肯格林的研究方法,拟建立解释双边汇率波动的回归模型,以两国双边实际汇率为被变量,以最优货币区理论中各项评价指标为解释变量。在得到上述模型的回归结果之后,将解释变量的真实数值或预测值代入该回归模型,最终得到双边汇率波动性的预测值,即OCA指数。当区域内成员国之间经济趋同性很强,符合OCA理论的基本标准,则OCA指数数值越小,意味着维持货币同盟的综合成本较低。所以,建立OCA指数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对OCA指标检验的可操作性。
2.OCA模型变量的选取
贝奥米和艾肯格林运用OCA指数法对欧盟各国进入欧元区进行分析中,主要关注非对称冲击对产出、双边贸易和交易货币的作用等两方面因素,选取了产出增长的差异性、出口商品结构差异性、双边贸易关系和经济规模4个解释变量。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导师万志宏针对东亚区域的OCA指数分析中,在以上变量选取的基础上,增加了通货膨胀率和利率差异两个解释变量。基于之前的研究经验,本文在构建OCA指数模型中,首先在OCA理论框架内对模型解释变量进行扩展,然后根据各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解释程度和模型的整体显著性水平进行筛选。
(二)中国—东盟区域内最优货币区指数的比较
以前面的OCA指数模型为基础,拟对中国—东盟区域各经济体间货币合作的总体成本收益进行评估,生成区域OCA指数。为了预测被解释变量,必须构建一系列解释变量。本文选取1991—2000年间的价格指数波动差异(DPI),2000年出口商品结构差异(MS)和商品贸易强度(TII)计算2000年本区域的OCA指数,再选取2000—2008年间的价格指数波动差异(DPI),连同2008年出口商品结构差异(MS)和商品贸易强度(TII)计算2008年OCA指数。
1.以中国、美国为核心的东盟OCA指数比较
为了评价东盟区域各经济体以中国为核心国建立货币合作的可行性,考虑到过往美元在该地区的影响,以及同为东亚大国日本的影响,拟在计算以中国为核心的东盟国家OCA指数时,同时与以美国、日本为核心的东盟国家OCA指数比较,观察其变化程度。
从东盟各经济体相对于中国和美国OCA指数的数值中能够看到,2000年时各经济体同美国的趋同性明显强于对中国,尤其是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两个经济体同美国间的OCA指数均小于0.1,具有相对显著的趋同效果,同时期中国与各方的OCA指数明显偏大,不具有组建货币区的可能。东亚各经济体将以美元为基准的实际汇率作为其名义锚。这一点也不难理解,一来是因为东盟各经济体作为整体与美国在贸易、投资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联系,二来是因为金融危机之前,美元是东盟各经济体货币的显性锚货币,具有明显的趋同性优势。
2008年各经济体对中国和美国的趋同性发生了根本转变,表现出从美国区域向中国区域转移的趋势。到2008年除印度尼西亚外,区域整体对美国趋同效果明显减弱,此时仅剩菲律宾和泰国同美国间的OCA指数小于0.1,整个区域同中国的趋同性在不断加强。由此可见,东盟区域对外部(尤其是美国)的依赖性不断减弱,内部的趋同性在不断加强,为本区域货币合作创造必要的前提保障。
2.以中国、日本为核心的东盟OCA指数比较
在对中国和美国进行比较之后,需要关注的是如果东盟区域要建立货币区,是否存在适合的核心国,以及中国在东盟货币合作进程中将发挥的作用。
通过对比分别以中国和日本为核心国的OCA指数能看到,2000年东盟各经济体同中国和日本的趋同性均不显著,说明在此时中国和日本都不具有建立以自身为核心的货币区的能力。到2008年,东盟各经济体对中国和日本的趋同性均出现加强趋势,OCA指数小于0.1的经济体数量明显增多,并各经济体向中国的趋同性变化更为显著。但各经济体相对于中国和日本的趋同性没有显著差异,即中日两国均不能以绝对的优势吸引各经济体加入以自身为核心的货币区。借鉴欧元的经验,中国和日本通过密切合作,共同筹建东亚货币区的道路更具有可行性。另外,中国、日本同东盟各国之间的OCA指数虽有减小趋势,但仍然偏高,仅有新加坡同中国的OCA指数达到0.1。由于当前东盟作为一个为整体分别同中国和日本建立了自由贸易区,因而在考虑吸纳东盟成员国加入货币区时应考虑东盟各国之间的趋同状况。
3.东盟内部OCA指数比较
通过分析东盟各国之间的OCA指数大小,以了解各国之间的趋同性状况。作为东盟内部最具影响力的新加坡同马来西亚具有明显的趋同性,2008年马来西亚同泰国的OCA 指数小于0.1,因此当与中国有一定趋同性的新加坡要加入中日为核心的货币区时,必定要与马来西亚和泰国共同加入,否则难以实现收益最大化。东盟其他国家由于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与其他国家缺乏足够的趋同性,从OCA指数来看不宜加入货币区。但考虑到东盟作为一个整体,之间存在足够的认同感,随着经贸联系的不断密切,东盟各国存在着共同加入货币区的可能。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与人民币区域化
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区域经济合作已经成为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到2010年底,中国已启动10多个FTA谈判,涉及亚洲、大洋洲、拉美、欧洲、非洲的28个国家和地区,并已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等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协议,涉及金额超过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四分之一。特别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如期建成,一个拥有19.8亿人口、近6万亿美元GDP和4.5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自由贸易区进一步加深了中国和东盟各国的经贸关系,并对区域金融合作和人民币区域化进程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扩大双边贸易水平并奠定人民币区域化基础
维格(Viner)最早对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区内贸易自由化存在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两种效应的重要观点,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研究自由贸易区效应的理论框架。贸易创造效应是指建立自由贸易区后,贸易壁垒的消除可以增加双边的贸易机会,促进成员国之间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的贸易关系进一步加深。就中国和东盟间的贸易关系而言,由于双方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出口市场定位上有很大的相似性,双边贸易结构也呈现出水平性分工特征。在建立CAFTA之前,出于保护国内弱势产业的目的,双边都存在着较高的关税和较多的非关税壁垒。而在建设CAFTA的过程中,各成员国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降低或减少,甚至最终取消。在这种条件下,各国将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化分工,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的生产销售规模得以扩大,而具有比较劣势产业的生产便被其他国家生产成本更低的产品进口所代替,从而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同时,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各成员国还可以享受到规模效应带来的好处。此外,在水平型分工的背后还有相当大的互补性。例如,中国在服装、纺织品、电子和机械产品生产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特别是对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越南、缅甸和柬埔寨等国,而东南亚各国丰富的能源资源和矿产资源在中国有着广阔的市场。而贸易转移效应是指由于自由贸易区内的贸易壁垒低于区外的水平,成员国原来从非成员国的低成本商品进口变为从成员国的高成本商品进口,贸易从外部转移到成员国。贸易转移是对比较优势的扭曲,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会降低成员国的福利。由于中国和东盟的进出口产品结构相似,贸易地区结构相同,对区域外的进出口都有较大的依赖性,成立自由贸易区后不会造成太大的贸易转移效应。
对于中国和东盟各国而言,建立CAFTA是否得益,最终要取决于贸易创造效应与贸易转移效益相互比较的结果: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参加CAFTA将提高成员国的福利水平,反之则将降低福利水平。以可计算一般均衡为代表的事前研究和以引力模型为代表的事后研究已经给出了初步的答案。尽管各种研究的具体结论有所差距,但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贸易转移效应,有助于促进中国和东盟各国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水平。近年来中国和东盟各国双边贸易量的快速增长也佐证了上述的实证研究。自2002年中国与东盟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来,中国对东盟出口年均增速达到30.1%,高于同期总出口28%的增速;进口年均增速达到24.6%,与同期总进口25.1%的增速相当。持续扩大的贸易规模以及投资需求,为我国金融机构开拓涉外金融服务业务奠定了经济基础。
2.加速双边产业内贸易的发展(www.daowen.com)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双边的经贸合作实现了三方面转变:贸易转移向贸易创造发展、产业间分工向产业内分工发展、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发展。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逐步由基于要素禀赋差异产生的传统产业间贸易向基于规模经济和差别产品的产业内贸易转移,且贸易产品范围不断扩大,形成互补性的分工。从进口的情况来看,2008年中国从东盟进口的主要商品有:第十六类(机器及机械设备)、第五类(矿产品)、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第六类(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的产品)、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制品、食用油脂)、第十五类(金属和金属制品)和第九类(木和木制品)。上述商品分别占中国从东盟进口总额的59.8%、10.9%、8.6%、5.3%、2.8%、2.6%和2.1%。中国从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四国的进口基本以第十六类商品为主,而从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文莱五国的进口以自然资源型产品为主。两相比较,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和东盟双边的贸易产品的集中度较高,其中第十六类商品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这在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四个东盟主要国家中特别明显。同时,与2003年相比,2008年的情况更为明显。这实际上反映了跨国公司主导下的国际分散化生产格局。由于东亚各国普遍实行较为自由的贸易投资政策以及不同层次的经济体拥有不同的比较优势,跨国公司容易根据各国的优势来配置不同的生产环节,从而促进东亚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
3.推动双边金融机构加强和深化合作
目前,中国和东盟国家金融机构已经建立了比较广泛的业务代理关系。东盟十国已在中国设立了36家银行分支机构。其中,新加坡和泰国在华分支机构最多,共占在华外资银行总数的10%左右。例如,泰国32家银行中有3家在中国设立了9家分支机构,泰国最大的商业银行——盘谷银行已在北京、上海等核心城市设立了4家分支机构。这些东盟国家金融机构经营业务包括批发银行业务和零售银行业务,且不断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同时,中资金融机构在东盟国家共设立了10余家分支机构,呈现以新加坡为中心,积极向周边国家发展的特点。中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已在新加坡设立分行。中国银行还在印尼、泰国、马来西亚、文莱、菲律宾、越南等东盟国家设立了分支机构。中资金融机构在东盟目前已开展的业务包括国际结算、拆借、信贷、汇款及发行人民币信用卡等,正在积极发展投资银行、中国公民个人理财、代理金属期货交易、东盟在华住房贷款、代理保险和股票投资等业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等文件的签署,使东盟将在金融等行业向中国做出市场开放承诺,并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份比例限制等,这为中国金融业开拓东盟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由于银行跨国分支机构业务通常是以服务本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活动为业务基础,国内企业在东南亚投资的增加,也会带动我国银行业在东南亚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国内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力、经营战略和市场定位等因素,到东盟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同时将人民币业务和清算机制扩展至上述地区。
4.助力中国成为东盟各国的“市场提供者”
很长一段时期以来,东亚地区形成了以“雁形模式”为主要特征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和经济发展模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凭借政府主导、出口导向的经济发展战略迅速地实现了工业化,在东亚地区确立了强大的资本和技术领先优势。为了推进本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日本将国内饱和或者具有潜在比较劣势的产业逐次转移到“亚洲四小龙”,后者又将其成熟的产业逐次转移到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国家。20世纪80年代,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也逐步参与到东亚地区的产业分工体系,承接日本和其他东亚国家的产业转移,由此,东亚地区出现了一幅以日本为“领头雁”的东亚经济发展的雁行图景,各国之间形成了技术密集与高附加值产业——资本技术密集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从上到下的阶梯式的产业分工体系。
受日本经济陷入长期低迷、东亚新兴经济体加速赶超、中国迅速崛起和欧美企业大举进入东亚地区等因素的影响,传统的以日本为“头雁”的雁行模式目前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格局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为此,有学者从产业技术积累的角度提出了“双金字塔模式”;日本樱花综合研究所、环太平洋研究所提出了以多领域有多个领头羊的“群行发展模式”;张帆则主张建立以水平分工为基础的“后雁行模型”。不管是哪种新发展模式,中国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举足轻重。
中国经济迅速崛起,形成了从基础技术到中间技术再到高技术产业的完整的国民经济经济体系,事实上形成了一个与日本并行的产业与经济板块。东盟经济体也越来越把中国作为主要的出口市场,这使得原先的“进口依赖日本、出口依赖美国”的经济格局逐步转到向中国出口资本品、中国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出口最终制成品的“新三角贸易”关系。尽管美国和日本仍是东盟各国最重要的两大出口市场,但是中国作为其出口市场的地位显著提高,日益成为东盟各国的重要的“市场提供者”。
(四)中国—东盟区域合作推进人民币区域化目标
1.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短期目标
(1)积极推动本币结算合作,建立和完善地区贸易结算体系。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于2010年建成,双边的贸易来往和投资活动将日趋频繁,区域内的贸易量也将进一步提高。为减轻对美元的过度依赖,减少交易成本和降低汇率波动对各国国际收支的影响,中国与东盟有必要加强区域内各国之间本币计价结算,鼓励在双边贸易中采用本币结算。目前中国与越南和老挝签订了双边边贸本币结算协定,但尚未与经济总量更大的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等东盟国家签订类似的协议。下一步,应该对与越南、老挝等国家原先签订的结算协议进行完善,形成双方在国际金融领域长效的合作与交流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与其他东盟国家签订双边边贸本币结算协定,就边贸本币结算的基本原则、金融机构互设、结算方式和银行账户开立等问题达成共识,为双边本币结算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鉴于越南、蒙古、俄罗斯等国向中国表达了将本币结算由边贸扩大到一般贸易的愿望,我们宜提早研究相应的对策,在出口货物以人民币计算退税、海关报关、信息收集、贸易融资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做好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衔接工作。
(2)推动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当前,制约人民币区域化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统一高效的跨境人民币清算渠道,相关的金融服务发展滞后。这主要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有关国家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较低,金融机构互设机构的数量较少,金融服务覆盖面较窄;二是部分境内外银行开展人民币结算的动力不足。一些国内银行受制于当前办理美元结售汇业务获取的既得利益和开办人民币结算业务产生的成本和风险等因素,对于开通双边银行间人民币结算渠道和开展对外结算业务的动力不足、意愿不强,境外银行更是缺乏这方面的动力。边境地区主要是双方银行通过建立一一对应的代理账户行关系,利用代理账户帮助客户结算。而这种结算方式时间长、效率低,不能解决双方货币头寸平补问题,一些边境地区的银行利用其他非正规金融方式实现头寸平补。在开展的有限业务中,也主要是以汇款为主,信用证、托收、保函等现代结算工具使用得很少。相当多的边贸结算是通过一些不规范的地摊银行或地下钱庄进行的,使用人民币现金进行结算的方式也相当普遍。
中国与东盟金融市场开放具有不对称性,东盟大部分国家金融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中国,客观上对中国金融业进入东盟形成了阻碍。因此,中国应鼓励东盟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开放的速度和领域,并为双方金融机构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创造条件。一方面,积极推动和引导双边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引导东盟国家金融机构来华设立分支机构,适当放宽设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条件,鼓励东盟国家金融机构来华参股银行等金融机构,拓宽东盟金融资本进入我国的渠道。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审批条件,鼓励我国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到东盟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另一方面,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允许和鼓励中资银行境外分支机构和境外银行逐步开办境外人民币业务,实现人民币有序回流。当前的工作重点是开办境外人民币存款业务:一是允许中资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面向居民和非居民提供人民币现钞兑换为美元或其他货币的汇兑安排,增强境外企业和个人持有人民币的信心;二是人民银行和周边国家央行沟通,引导东盟各国央行允许其商业银行面对企业和个人开办人民币存款业务;三是安排国内商业银行境外分支行对本地银行和外资银行的人民币存款提供转存安排,使得这些国家银行系统持有的人民币具备一定的收益性,提高本地银行受理人民币业务的积极性。在积累相关业务经验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逐步开办人民币贷款、结算、贸易融资、信用卡等业务,进一步提高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服务水平。
(3)积极开展次区域金融合作。由于中国和东盟各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政治制度、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短期内从整体上推进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挑战。但是,这并不妨碍中国与东盟部分国家在次区域范围内开展多层次的货币金融合作,实现局部推进和系统整合的有机结合。例如,可以针对中国周边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开展次区域金融合作方面。
第一,争取人民币区域化在越南、缅甸和老挝等国取得突破性进展。考虑到这些国家与中国在地理位置上接壤、对中国经济依赖程度高、普遍缺乏国际硬通货以及人民币接受程度高等因素,人民币区域化完全有可能在上述三国较其他东盟国家率先取得重大进展,成为该地区的基准货币。
第二,联合设立中国—东盟区域开发基金,促进区域内交通、港口、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基础设施薄弱的中国边境省份和东盟部分国家来说,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至关重要。据有关专家预测,未来10年,仅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基础设施建设估计就高达上千亿美元。推动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是要解决好资金来源问题。可以尝试探索建立中国—东盟区域开发基金。制订明确的基金章程和设立原则,按照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规模大小和受益程度来设定出资,实行股份制有偿运作模式,通过向区域内各成员国提供优惠项目贷款和技术援助贷款等方式,将资金投向基础设施领域,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应推动以本币和国际货币的方式出资开发基金,并在对外援助贷款中优先使用人民币。
第三,积极稳妥地推进海外承包项目人民币融资。缅甸、越南、柬埔寨、菲律宾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欠发达,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大,但这些国家自身的建设能力有限,亟须国外公司参与当地工程建设,而中国在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东盟目前已经成为中国海外重要的工程承包市场和劳务市场,工程承包涉及电站、桥梁、公路、机场、码头和工厂等,承包工程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普遍受到好评。截至2009年底,我国与东盟地区累计签订合同额615亿美元,完成营业额432.5亿美元。为进一步推动中国海外工程承包的竞争能力以及降低金融危机对东盟各国贸易融资的冲击,在一定的范围内试点开展对东盟各国的工程业主发放人民币贷款工作,用于支付向中国进口工程物料款、设备款和中方劳务费用等。
(4)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试行以人民币对外投资和融资。从近年来中国对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分析,直接投资尚处于初级阶段,投资增长速度和投资存量都比较小,对所在国影响不大。为推动人民币的区域化进程,有必要在条件成熟的东盟地区开放相关的资本管制政策,试行以人民币对外投资和融资。如获准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可以在允许双边贸易往来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国家和地区试行人民币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以人民币办理境外投资登记手续,享受与使用国际硬通货同等的我国境外投资相关政策。鼓励我商业银行按商业可持续原则,为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在东盟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或与周边国家的银行成立合资银行,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金融服务。
2.中国—东盟区域货币合作中长期目标
建立以区域货币篮子为“货币锚”的固定汇率区机制,将是中国—东盟区域货币合作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此目标由近至远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现有的汇率制度下加强汇率政策协调,维持区域内双边汇率的稳定。维持区域内各经济体间双边汇率的稳定是东亚区域汇率合作的基础,也是建立固定汇率区的第一步。各经济体可以保持各自不同的汇率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施加一定的干预和导向,以协调区域内双边汇率水平。这一阶段的汇率政策协调应以联合干预外汇市场为主,区域流动性机制可以在这方面发挥一定作用。同时,鉴于美元的剧烈波动是造成东盟各经济体贸易加权名义汇率不稳定的根源,维持美元汇率的相对稳定是该阶段最重要的议题。在这个基础上,中国与东盟可以根据自身的国情,建立和完善独立的钉住货币篮子的汇率制度,并通过协调机制不断完善政策目标的一致性。
第二阶段,建立次区域的钉住共同货币篮子的汇率制度,促进次区域的汇率稳定。目前,东亚地区存在着三个较为明显的次区域经济圈——“东盟经济圈”“中华经济圈”和“日韩经济圈”。这三个次区域经济圈不仅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对外贸易结构和物价水平上存在较高的相似性,社会文化也具有较高的兼容性,易于开展区域汇率合作。在次区域内,各国不是依据各自的情况分别确定篮子货币的比重及其权重,而是根据整个区域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投资状况统一确定本区域货币钉住的币种及其权重。因此,三个次区域所选择币种和比重可能不会完全相同,但是考虑到东亚地区的经济金融状况和维持内外均衡的目标,所选的币种中应该包括区域外货币(美元和欧元)和区域内重要的货币(日元、人民币、韩元、新元、港元等),在三个次区域内保持汇率稳定。具体而言,在“东盟经济圈”,美元和日元的比重会相对较高,而随着中国—东盟自由区的建成,人民币的比重应相应提高。
第三阶段,建立三个次区域之间的固定汇率制度,实现次区域货币一体化。在建立次区域钉住共同货币篮子汇率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次区域间的固定汇率制,进行次区域货币一体化的尝试,而次区域间的同定汇率制必须建立在东亚汇率联动机制上。汇率联动机制要求每个成员国都确定本国货币同亚洲货币单位(ACU)之间的中心汇率(可调整),并依据中心汇率套算出与其他参加国货币之间的比价。同时,各国货币当局通过预防性干预或强制性干预两种方式在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使各国货币汇率的波动限制在允许的幅度内。亚洲开发银行原本打算在2006年推出一个按照欧洲货币单位(ECU)原理构造的亚洲货币单位,但由于在权重设置上遭到区域内主要国家的反对而不了了之。在学术界,奥佳华(Ogawa) 和止弥(Shimiz)推出了亚洲货币单位(AMU)及其偏离指标。AMU将东亚“10+3”的货币都纳入货币篮子,根据各经济体的贸易额和购买力平价的相对份额确定各货币的相对权重,并计算出该篮子货币相对于美元和欧元混合货币(美元和欧元比重分别为65%和35%)的对外价值,从而确定各单一货币对亚洲货币篮子的价值及其变动情况。虽然各界对该指标的权重和基期的选择存在争议,但是该指标的发布具有开创性意义,为加强区域汇率监督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指标。AMU和ACU的原理和构造基本一致,可以作为这一阶段中国与东盟地区进行货币合作的一个重要基准。
第四阶段,建立整个全合区域钉住共同货币篮子制度,构建固定汇率区。在建立次区域之间固定汇率制和次区域范围内的货币一体化的基础上,可利用货币一体化的“自我推动效应”使各次区域的“蛇洞”逐步收敛,实行整个区域钉住共同货币篮制度,进而建立中国与东盟地区统一的汇率机制。这一阶段的货币篮子的选择,同样应该包括区域外的货币(美元、日元和欧元)和本区域内的基本货币(主要是人民币),这样做既符合东盟地区的经济贸易状况,也有助于确立货币合作的“共同货币准则”,为区域货币合作提供强有力的约束力和提高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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