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上唯一比较成功的区域货币合作模式是欧元模式,也是典型的单一货币联盟模式。通过对欧元模式基本特征的分析可以总结区域货币合作模式的必要及充分条件。以此为基础,将欧元模式(区域货币合作模式)与拉美模式(货币联盟模式)和东亚模式(多重货币合作模式)进行比较,探讨区域货币合作的成功经验。
(一)欧元模式的基本特征
1.从经贸合作渐进发展到货币合作
欧元模式的形成是从经贸合作起步的,整个发展过程历时近半个世纪,走过了一条由自由贸易区到关税同盟再到共同市场,最后实现经济联盟与货币联盟的循序渐进式的发展道路。在整个发展进程中,经济合作始终是货币合作的基础,货币合作既是经济合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又是经济合作继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同时货币合作发展的结果又促进了经济合作的深入开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政治经济遭受重创的西欧各国深刻认识到,只有走联合之路才能真正实现振兴国家经济、避免区域战争、保证货币稳定和提高国际政治地位的愿望。1951年,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六国签订了为期50年的《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开始踏上经济合作之路。1968年以《罗马条约》为基础的关税同盟得以实现(关税同盟实际早就成立了,随着成员国越来越多,实现的基础更加广泛了。从1951年就已经开始在几个少数国家实施,1958年后罗马条约后,欧洲经济一体化了,参与国家更多更广泛。这里没有特指)。为避免汇率频繁波动影响共同体内的经贸关系,在经济合作的同时进行货币合作,在成员国之间建立起稳定的汇率机制变得格外重要,联合浮动汇率机制以及欧洲货币体系应运而生。欧洲货币合作促进了成员国间的经济政策协调,使各国经济的同步性显著增强。从1979年到1989年,共同体成员国的GDP增长率差异减少了6.5%,工业生产率差异减少了0.1%,消费物价增长率差异减少了6%,短期和长期利率差异分别下降了0.4%和3.5%,主要经济指标的趋同大幅促进了经济一体化向纵深发展。1993年欧洲共同市场正式建成,同年10月,对《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批准程序也在各成员国全部完成。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10年来的实践证明,单一货币欧元的运行,极大地消除了欧盟大部分国家的货币风险,增加了跨国投资需求,加速了共同市场尤其是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进程。由此可见,欧洲货币一体化主要是为适应经济一体化的需要而产生的,它的发展是以同期的经济一体化水平为基础并为其服务的。当然除此之外,欧元模式本身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2.欧元模式的最优货币区(OCA)标准
OCA理论是国际区域货币合作最重要的理论基础,其所提出的一系列标准成为理论界判定一个区域是否适宜组建货币区的重要依据。按照这些标准来衡量,欧洲是在较为成熟的条件下开展货币合作进而组建最优货币区的。
(1)生产要素流动性标准。按照罗伯特·蒙代尔(Robert A. Mundell)的观点,要素市场的流动性越高,资本和劳动力的流动越容易,成员国财政转移的力度就越大,这样的地区就越适宜组建最优货币区。历史上欧共体国家间生产要素的流动性一直较高,20世纪80年代,大多数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国家基本取消了在利率、外汇、资本流动、金融业准入等方面的管制。
(2)经济开放度标准。麦金农认为,在经济开放度较高、彼此贸易联系十分密切的区域间开展货币一体化的净收益将非常明显。将贸易、投资、金融三方面结合起来的综合对外开放度指标表明,在1998年,虽然欧盟各国的开放程度不尽一致,但综合对外开放度普遍较高,其中比利时最高,达到了76%。
(3)生产多样性标准。与产品多样化程度较低的国家相比,产品多样化程度高的国家更能承受外部冲击对国际收支和就业的影响,因而在这些国家间实行固定汇率制对稳定国内投资和对外部冲击进行调整将更加有效。相关研究表明,欧元区成员国生产的多样化程度是较高的。如欧洲中央银行发现,“这些国家每种产品都生产一点并且有相似的消费结构”。欧盟成员国国家内部的地区生产差异程度远远高于美国各州间的差异程度,这为其组建货币区提供了有力支持。
(4)价格和工资弹性标准。布鲁诺(Bruno)和萨克斯(Sachs)的研究表明,虽然欧洲各国的实际工资刚性高于美国,但名义工资刚性要低于美国,所以名义汇率工具的有效性要低很多。这一结论也说明在欧洲国家间适宜组建货币联盟。
(5)贸易一体化标准。在欧洲货币合作过程中,欧共体国家内部贸易在总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实际上,早在1960—1967年欧共体国家间开展货币合作之前,其内部贸易比例就已经达到45%;此后这一比例不断上升,1980—1984年,上升到52.2%;1997年则上升到65.2%。
(6)金融一体化程度标准。历史上欧洲的金融一体化程度是较高的。1989年德、法、意三国来自欧洲内部的外商直接投资(FDI)所占比例就分别达到了58%、65%和78%,分别占三国GDP的7.1%、8.2%和5.3%。货币一体化后这一比例更是进一步上升,2000年三国来自欧洲内部的FDI占各自GDP的比例分别升至24.1%、19.9%和10.5%。除此而外,欧共体许多成员国的金融市场发育程度都很高,伦敦、法兰克福、巴黎、阿姆斯特丹等都是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这些都是成立货币联盟有利的金融条件。
(7)通胀偏好相似性标准。根据购买力平价理论,各国通货膨胀率不同是名义汇率变动的起因,如果各国的通胀率水平十分相近,那么通过汇率调整来维持外部平衡的必要性就显著降低,因此货币联盟的组建要求在通胀水平较为接近的国家间进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签署后,欧元区各国的通货膨胀水平显著趋同,1995—1999年间,希腊的通胀率由8.88%迅速下降为3.01%,欧元区平均通货膨胀率由3.44%下降到1.73%,同期各国间的方差值也由2.41下降到1.20,为日后统一货币的实行奠定了重要基础。
(8)政治一体化标准。欧洲经济合作的最初也是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欧洲政治上的联合,与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同时建立的还有欧洲政治联盟,虽然欧洲政治一体化的目标还远未实现,但政治联盟的建立已经意味着欧洲政治合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3.多个主权国家的单一货币联盟
欧元模式与以往的货币联盟相比,在性质上有两个明显的区别。其一,它是在成员国政治主权分立的条件下实现的货币统一,从而区别于历史上由主权统一而带来的货币统一。其二,欧元不仅是区域内国家的共同货币,而且是欧洲货币区内的单一货币。欧元是一种无国界货币,在欧元区内,国别差异对货币政策与货币使用没有影响;欧元还是货币区所有成员国的单一货币,可以充分发挥其货币职能而不受各国原有货币的影响。从这点来看,虽然历史上在许多主权国家间也曾进行过货币统一的努力,但他们或者规模过小,或者存在时间很短,或者历史上存在殖民地与宗主国之间的关系,与欧洲货币联盟相比,都相去甚远。
欧元模式不仅在主权分立的国家间建立了货币联盟,而且更重要的是货币联盟中的最高形式——单一货币联盟模式,即各成员国承诺放弃货币发行权,在联盟内发行和使用单一货币,并由超国家机构制定和执行区域统一的货币政策。欧洲货币联盟优势在于,单一货币与汇率永久固定的形式相比,运行成本更低,可信度更大。即使各国间的货币汇率被完全固定,只要有多种货币存在,就不可避免地要产生汇兑成本,而只要存在汇兑成本,就不可能实现成员国货币及其以成员国货币定值的各种资产的完全可替代性。除此之外,不管汇率调整的成本有多高,只要各成员国货币依然存在,就存在某国在特殊时期改变“永久固定汇率”,进行汇率调整的可能性。而只要有这种可能,国际市场对欧洲货币联盟就不会给予足够的信任。实行单一货币则从一开始就完全排除了这种可能,因而,它会将货币联盟的稳定性和国际市场的信任度提升到最大高度。
4.不依赖某一强国的新型区域货币合作方式
与其他货币合作模式都有所不同的是,欧元模式中的单一货币既不依赖于黄金也不依赖于某一强国,欧元是由超国家机构发行并被区域内所有成员国共同使用的新型国际区域货币。正是这一点使欧元模式既区别于金属货币时期的国家间货币联盟,又区别于国际金本位制和布雷顿森林体系两次全球性的货币合作。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实行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作为一种金汇兑货币体系,在世界各国的货币间建立起了“双挂钩”制度,即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作为第一个有组织、有广泛影响力和约束机制的国际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使各国之间的货币汇率保持了高度稳定,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贸易、资本输出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由于既作为国家货币又作为最重要国际货币的美元最终无法摆脱“特里芬难题”的困扰,频发的美元危机使这一货币体系在1970年后也最终解体。此后,在IMF的协调下,国际社会经过20多年的积极合作,逐步形成了牙买加货币体系。与以往纯粹的金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相比,牙买加货币体系是一种信用货币体系,但这种货币体系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形成的国际美元本位的局面,美元依然在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美元化的行列中就是面对这种现实的一种无奈的选择。与以上这些国际货币合作中,货币的稳定或依赖于黄金的市场价值或依赖于某一强国的国际经济地位有所不同,欧洲货币联盟中单一货币欧元价值的稳定主要取决于欧元区各成员国间的货币合作程度和各国经济的趋同程度。具体来说,货币联盟的凝聚力越强,欧元的价值越稳定;各国经济的趋同程度越高,统一货币政策越有效,欧元的价值越稳定。正因为如此,《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才将四项主要经济指标的趋同标准作为各国加入欧元区的前提条件并要求成员国长期保持下去,并明确规定欧洲中央银行要将保持欧元区的物价稳定作为其首要任务,而且还用共同财政纪律对各国的赤字情况进行约束和监督。
5.建立对话协调机制
适时建立和完善国家间的区域性货币合作的对话协调和管理运行机构,使成员会不仅从自己的角度看货币合作和同盟的利弊得失,还能通过对话和相互理解,站在超国家的平台上认清共同利益所在。国家间组织在制度上的不断完善和逐渐扩大,同欧洲货币合作推进的程度相一致,互相支持。从“货币委员会”到“行长委员会”到“欧洲金融管理局”到“欧洲中央银行”,从“货币互换”到“货币合作基金”到“三种货币信贷机制”到“欧洲中央银行体系”,都表现协调机制的重要。
(二)拉美模式与欧元模式的比较
目前,货币替代联盟模式以拉美地区的美元化最具代表性,它主要指拉美地区许多国家主动放弃本币发行权,而以美元作为本国的法偿货币执行相应的货币职能。早在1904年,巴拿马官方就已宣布正式实施美元化,后来波多黎各政府也做出了这一决定。进入21世纪后,拉美乃至整个美洲地区美元化愈演愈烈,先是2000年厄瓜多尔宣布正式推行美元化,成为正式美元化中的最大国家;2001年,萨尔瓦多和危地马拉也先后宣布以美元作为官方货币;在此之后,秘鲁及玻利维亚也相继完成立法,允许美元与其本国货币同时流通,为接下来的美元化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除此而外,阿根廷、尼加拉瓜、洪都拉斯及哥斯达黎加等国也都在积极准备本国货币的美元化问题;另外,美洲大国巴西、墨西哥甚至加拿大亦对此表示了浓厚的兴趣。如今拉美地区的美元化已成为继欧元模式后在世界影响最大的一种货币合作模式。对比欧美两大种货币合作模式,我们发现虽然同为引人注目的区域货币合作模式,二者却在形成动因、OCA满足条件、基本结构和路径选择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
1.区域货币合作形成动因的比较
欧元模式形成的动因主要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为避免战争。通过经贸合作使各国的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可以大大提高战争的成本,一定程度上可以使欧洲各国消除再度兵戎相见的可能性。二是为提高欧洲各国的政治经济地位。面对来自美国、苏联两个军事强国的竞争,欧洲只有通过合作才能达到既加速经济复苏又增强政治实力的目的。三是为争夺国际货币体系的领导权。失去了经济优势的欧洲不再拥有金本位制下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荣耀,而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秩序又存在着诸多内在矛盾,不能有效保证欧洲各国的货币金融稳定,单一国家实力有限的欧洲国家只有通过联合的方式才能切实规避汇率风险,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并重获国际货币领域的领导地位。
美洲美元化模式产生的动因有三点:一是为了有效防范金融危机。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许多国内金融体系脆弱的拉美国家由于所谓的“浮动恐惧症”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使本币对外价值打住美元浮动的钉住汇率制度,然而20世纪90年中后期先后发生的一系列金融危机再次说明,钉住汇率制不是发展中国家的最优选择。特别是对于许多长期受高通胀率困扰的拉美家而言,钉住汇率制很容易使本币币值长期被高估,这一矛盾不断累积的结果将使本国汇率制度极易遭受国际游资的冲击。既然钉住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都无法有效维护一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无奈之下许多拉美国家索性取消本国货币、转而实行货币的“美元化”,以图一劳永逸的解决货币贬值、汇率动荡的问题。二是市场自然选择的结果。由于政治经济体制不完善,财经纪律松懈以及国际债务危机等因素的影响,许多拉美国家经常被恶性通货膨胀所困扰,从而导致大多数消费者对本国货币失去信心,外国货币在本国金融市场中长期占有较高比例,最终迫使政府不得不做出美元化的决定。如在阿根廷,1998年外币存款占到了该国货币供应量的44%,玻利维亚更是高达82%,这一结果在客观上使美元化成为“大势所趋”。三是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拉美国家的经贸往来特点和地域限制都决定了要寻求汇率稳定,只能与美国进行货币合作,但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全球地位又决定了他们与美国之间的货币合作只能是“拉美美元化”或“美元拉美化”。
2.货币合作中OCA标准满足程度的比较
在最优货币区标准的满足方面拉美模式比欧元模式要逊色很多,这一点即使是在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南方共同市场中亦是如此。南方共同市场内贸易一体化程度比欧洲要低得多,特别是阿根廷和巴西两个最大经济体的区域内贸易占其国家贸易的比重都很小,这对该区域一体化的加快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区域内贸易一体化对上述两国的激励效应将十分有限,而南方共同市场的发展如果缺少阿根廷和巴西的积极参与并在其中发挥类似于欧元模式中德、法两国的轴心国作用,其货币一体化想要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是非常困难的。
由以上几个关键性OCA标准的比较可以看出,两种货币合作模式之间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异。欧元模式较好地满足了最优货币区理论的要求,内部贸易一体化程度很高,主要经济指标趋同情况较好,面临的不对称冲击规模也较小。而相比之下,拉美地区各项指标都不尽如人意,说明该地区的货币合作程度还较低,距离建立一个真正的货币区尚有一定的差距。(www.daowen.com)
3.区域货币合作路径的比较
欧元模式是从经贸合作起步的,是一种渐进式的发展:部门合作→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货币合作→经济一体化→货币一体化→经济与货币联盟,最后欧元的发行是水到渠成。欧洲汇率合作遵循的是:联合浮动汇率机制→欧洲汇率机制→欧洲第二汇率机制→平行货币制度→单一货币联盟的演进路径。其中联合浮动汇率机制是以对美元的汇率为中心汇率的有限浮动汇率制度;欧洲汇率机制和欧洲第二汇率机制实质上都是以对欧洲货币单位和欧元的汇率为中心汇率的有限浮动汇率制度(属中间汇率制的范畴);平行货币(欧洲货币单位)制度时期,货币联盟内部各成员国之间汇率基本上保持固定,但对区外货币自由浮动;当平行货币演变为单一货币后,各成员国货币则彻底退出流通,在货币区内实行单一货币欧元,对外实行浮动汇率制。
与欧元模式相比,拉美美元化模式的发展进程既表现出一定的共性又具有很大的区别。相同点在于大部分拉美国家的一体化进程也是从经济合作开始的。拉美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起步较早,组织也较多,经过多年建设目前也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南方共同市场已经对成员国的经济趋同做出了具体规划;加勒比集团和安第斯集团也分别进入了共同市场阶段,但总体说来各组织的一体化进程都还处于低级阶段,较深层次的货币合作尚未开展起来。不同点在于,一是拉美地区的经济合作与货币合作之间并未表现出很强的相关性,已经实行美元化和有着很强美元化倾向的国家,在很大程度上都并非出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要求,而是主要表现为个别国家的自发行为,有的国家甚至是在根本没有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时候就实行了美元化,如巴拿马。这一点与欧元模式有着本质区别。二是在拉美地区,美元化进程通常表现为对国内恶性通货膨胀和债务危机等困境的一种避险方式,也是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理性行为。因此,货币替代联盟模式的演进路径主要表现为:市场美元化→部分美元化→完全美元化。所谓市场美元化是指为规避风险,一国居民长期持有大量超常规的美国金融资产。所谓部分美元化是指官方规定美元与该国货币同为法偿货币,具有平等地位,实行双币流通,同时该国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还具有发行货币和制定货币政策的相对自由。而完全美元化则是指美元取代该国货币成为境内的唯一法偿货币,同时该国中央银行失去发行货币的职能,其货币政策职能也名存实亡。
4.区域货币合作结构的比较
欧元模式总体上表现为一种对称性结构,各成员国均将货币主权上交给超国家机构;共同接受由欧洲中央银行统一发行的货币和制定的货币政策;共享铸币税收益;在有关问题的决策上各国一律平等,不论是采取全体通过制还是多数通过制都是一国一票,虽然德国和法国是欧元区公认的核心国家,为货币联盟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原则上他们并没有超越别国的任何特权。欧洲中央银行按照欧元区的整体经济状况制定统一货币政策,所有国家共同遵守货币联盟的财政纪律,促进货币区内的经济趋同,维护其宏观经济稳定。
货币替代联盟模式则是一种典型的不对称式货币合作,拉美国家所采用的是区域内业已存在的、本身具有国家归属主权的且有着最显要国际地位的美元,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在货币合作中同美国处于完全不平等的地位,主要表现在:
(1)由于拉美美元化对美国而言利弊兼具,因而美国对其既不支持亦不反对。但美国对这些国家并不做出任何承诺,不会对实行美元化的国家承担义务,也不会在制定货币政策时考虑它们的经济和金融情况。
(2)在货币合作中几乎所有与美元有关的问题都由美国单方面决定,实力相差悬殊的拉美国家既无力影响美国的货币政策又无法在货币合作中争取到一席之地,只能被动接受美国的货币政策安排。如阿根廷曾长期就实行美元化后的铸币税收益问题与美国谈判,但美国始终也未同意给予其任何铸币税收益。这就意味着如果阿根廷单方面实行美元化,他可能得不到任何铸币税收益,而以往这一收益占阿根廷财政收入的很大比例。
(3)对于实行美元化的拉美国家而言,他们既要失去国家的货币自主权,又要失去相应的铸币税收益,国内经济完全随美国的经济政策而动,但他们却没有任何置喙的余地。在这种情况下,其国内的民众对美元显然也不会产生任何的区域认同感,所以实际上美元化国家的民众从政治上和心理上并不愿意实行美元化,完全美元化的实行对其国家民心和民气也肯定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东亚模式与欧元模式的比较
近年来,东亚货币合作更多地表现为多重货币合作模式。随着金融全球化、自由化的迅猛发展以及区域货币一体化的日新月异,东亚各国对本国货币汇率制度的缺陷和当今国际货币体系不足的认识日益深入,特别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这一地区的货币合作更是有了较快的发展。2000年5月,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成员国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十国与中、日、韩三国的财政部长在泰国清迈举行会议,就“建立双边货币互换机制”问题达成协议,《清迈协议》被称为东亚货币合作的一个里程碑。近年来,虽然东亚货币合作较从前有了很大进展,但由于东亚地区在政治体制、经济、宗教信仰和价值观等方面差异较大,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参差不齐,既有世界经济最发达之一的日本,较为发达的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还有为数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甚至还有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较为贫困的国家,如柬埔寨、越南和老挝,总体来说目前东亚货币合作还是主要体现为初级合作形式的货币协调监督机制,在许多方面与欧元模式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1.区域货币合作形成动因的比较
欧元模式的形成动因前节已经叙述,主要包括内求联合稳定,外求提高欧洲在世界的政治经济地位和争夺国际货币体系中的领导权两个方面。与欧元模式相类似,2000年以后东亚货币合作得以顺利推进的主要原因也来自内外两方面,主要表现为:
(1)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的发生使东亚各国深刻认识到自身货币金融体制尤其是汇率体制存在的缺陷。1997年危机之前,东亚各经济体普遍实行的是单边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这种汇率制度由于东亚与美国之间经济周期和通胀率同步性的降低、东亚自身独特的产业循环与分工结构的形成以及东亚各国间依存性的不断增强而被证明是不成功的。因此危机期间,大部分国家都放弃了钉住汇率制,采取了浮动汇率制,但危机过后不久,由于所谓的“浮动恐惧”,各国实际的汇率安排又出现了某种回归钉住美元的趋向。然而,这种缺乏集体协调的单边钉住美元的汇率模式,不仅会使东亚各国普遍遭遇“米德冲突”,即迫使各国以牺牲内部均衡来换取“外部均衡”从而丧失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且在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环境下还会鼓励外汇市场的投机活动,引发“羊群效应”进而导致货币危机。一旦货币危机爆发,它又会加重其“传染效应”。亚洲金融危机所暴露出来的各国货币金融体制的缺陷以及在危机中东亚各国由于缺乏“集体行动”、各自为政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事实,使东亚各国深刻认识到,在当前的国际金融环境下,只有通过区域金融合作联合起来,才能有效防范和抵御国际投机资本的蓄意攻击,共享金融安全,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国际货币体系在危机中的救助不力也是促使东亚各国在危机过后随即加快货币合作的重要原因。一方面,IMF组织对于东亚金融危机的严重性和后果估计不足,导致其援助措施较为滞后,错过了最佳的救助时机;另一方面,因为IMF组织的救助方案是针对发达国家设计的,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及国情与发达国家间存在巨大差异的东亚各国并不适用,不恰当的救助措施不仅没有起到缓解危机的作用,反而使深陷危机中的东亚各国雪上加霜。危机之后,痛定思痛的东亚国家深刻认识到,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加速发展的环境中,单靠任何一国的力量都难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同时地区间松散的合作和依靠外援也非长久之计,只有在地区间建立起紧密的互助合作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3)欧元模式的示范效应和区域经济合作快速发展的影响。欧元模式中实行的混合汇率制使东亚国家发现了一条能够令单一国家兼顾汇率稳定与灵活的有效途径,同时世界各地区经济与货币合作的迅猛发展也使东亚各国普遍产生了紧迫感和危机感,“东亚共识”逐渐形成,东亚地区货币合作的脚步明显加快并有了实质性的举动。
2.区域内一体化程度的比较
相对于欧盟,东亚地区生产要素的流动性不高,主要表现为:由于受到语言、文化特别是政策法律的限制,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存在很大的障碍;由于普遍的资本管制,资本的自由流动也受到很大的限制。1995年以来,东亚地区的劳动力流动性正在持续提高,而且东亚区域内的劳动力流动性要远远高于其与域外经济体间的流动性。这说明与缺乏集体协调、各自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相比,区域货币体系对东亚地区而言是更优的选择。而且,虽然东亚地区的劳动力流动性不足,但是相比欧元区的劳动力市场,东亚地区在劳动力价格方面有较大的弹性,较大的工资弹性又保障了产品价格具有较大的弹性,从而成为需求转移引致的不对称冲击的有效吸收器,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劳动力市场流动性不足以消化不对称冲击方面的不利。然而无论如何,资本市场的割裂都是东亚地区开展区域货币合作中的一个不利因素。
在产品多样化标准方面,除中日两国有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外,其他国家的产业结构均较为单一和接近。但东亚各国间出口产品的相似性不断提高,到2008年,东亚各经济体贸易产品结构的相似性指数已经达到63.7,超过同期欧洲63.6的水平,说明东亚地区如果实行货币一体化其收益将会很大。在金融一体化标准方面,东亚与欧美国家有很大的差距,不仅体现在东亚各经济体金融部门不发达、过度依赖银行部门、金融监管不力,而且还体现在各经济体间金融发展差距较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东亚地区最大的三个经济体,中国、日本和韩国目前都未能实现完全的金融自由化,这不能不说是构建东亚货币体系的一个严重的不利因素。
通过在满足最优货币区标准方面的对比,可以发现两种货币合作模式中欧元模式远比多重货币合作模式要更加满足最优货币区标准。虽然东亚地区目前离建成单一货币区还相差甚远,但已基本具备了开展初级货币合作的条件,而且如果考虑东亚满足最优货币区标准内生产多样性检验的话,东亚进行货币合作的条件还要更为乐观些。
3.区域货币合作的路径比较
欧元模式的演进路径十分清晰,与欧元模式相比,东亚货币合作则缺乏较为明确的主线,其演进路径呈现出明显的“多重”特征,从区域货币合作过程分析,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多边性。东亚地区基本是采取区域、次区域、双边、多边等多种合作齐头并进的方式,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可概括为东盟“10边”机制、东北亚“3边”机制、“10+1”机制及“10+3”机制,各种合作之间是“小圈带大圈”和“大圈套小圈”。造成这种状态是因为东亚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政治分歧较大等,现有合作方式虽然短期内使各经济体之间尽可能增进交往、加强沟通与协调,达成更多共识,获得更多的合作成果,但从中长期来看,这些模式将不可避免地造成注意力分散、资源不足,导致诸多领域的合作均停留在较浅层次上,从而阻碍经济货币领域的合作向纵深发展。同时,较多的双边合作不仅将增大合作成本,而且会使整体的区域合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进而加大整个区域层面经济一体化的难度。
二是“经济先进”选择。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东亚地区整体上的经济贸易合作和货币金融合作均处于较低水平,东亚合作明显具有“经济优先”的特色。但近几年,贸易合作进程则显著加快,包括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中日韩自由贸易区、“10+3”自由贸易区在内的各种自由贸易区均有了很大进展。从这一发展形势来看,未来东亚货币一体化在很大程度上仍将遵循欧元模式的“经济先行”之路。
三是“以小带大”模式。关于东亚货币合作的具体操作范式,主流观点普遍认为,应在条件较好的国家之间首先进行次区域货币合作,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区域的外延,最后过渡到整个东亚地区的货币合作,即采取“几个小轮子首先转动、同时转动,以此带动整个大轮子转动”的机制。在开展区域货币合作次序上,一种观点认为首先启动东盟货币区、日韩货币区和中华货币区,其中东盟货币区包括东盟发展水平较为接近的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文莱六国;日韩货币区主要包括日本和韩国;中华货币区则以中国为主。另一种观点认为目前东亚地区内部进行货币合作条件较为成熟的次区域集团大体可划分为“东北亚集团”和“东南亚集团”。
4.区域“黄金货币”的比较
区域“黄金货币”也就是“锚货币”,是稳定各国汇率、获取固定汇率制最大收益的基础。在欧洲的货币合作中,由于德国一向以货币政策稳定和反通胀信誉良好而著称,而且德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几乎完全来源于其在欧洲的相关贸易,马克的国际化程度又很高,因此欧盟成员国毫无疑问地选择了以马克作为“锚货币”并以德国的利率作为欧共体利率的基点。马克在中央银行中处于强有力的地位,同时德国在制定货币政策的时候不仅考虑了本国的经济发展情况,也兼顾了货币区内其他成员国的宏观经济状况,在这方面德国为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实现做出了重要贡献。
相比之下,当前制约东亚货币合作的重要难题主要表现为“锚货币”无法确定。这是因为,作为区域内最大经济体的日本,其货币日元难以成为区域内的“锚货币”。首先是日本与其他国家长久以来的历史问题和政治分歧、经济多年以来的不景气以及日本国内市场的开放度不高等原因,都使得它很难成为东亚主要的“市场提供者”。其次,日元的在东亚进出口结算中的占比过低(日元仅占30%,而美元却占到70%),日元的国际化程度也不高,这些都决定了无论是东亚各国对日元的接受程度,还是日元自身所具有的实力都难以使其成为东亚的“锚货币”。但是,人民币在短期内也难以担当东亚“锚货币”的责任。中国虽然近年来经济发展备受瞩目,在整体经济实力上已赶上日本,人民币在周边地区的流通数量不断增加,但由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尚在进行之中、中国资本市场至今不能完全开放以及国内金融体系的脆弱等因素,人民币也难以成为东亚的支点货币。因此,学术界在广泛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了确立东亚“黄金货币”的多种方案,如麦金农提出了“东亚美元本位”的构想,他通过超风险议价模型的分析得出结论,存在“名义锚”的钉住汇率制优于浮动汇率制,在此基础上他针对东亚各国危机前后普遍实行钉住美元制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这一方案。哈维(Harvie)提出了类似于欧洲货币体系的共同钉住东亚货币篮子的方案。本文认为,依据东亚缺乏明显核心货币的区情,未来以东亚的“货币篮”作为货币体系“锚货币”可能会是一种次优的选择,但是对于“货币篮”中具体的货币构成将会是东亚各国反复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博弈的结果。然而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无论以何种货币作为篮中的“锚货币”都将大大增加东亚货币合作的成本,这也意味着东亚货币合作的深入推进将面临比欧洲货币合作大得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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