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文物部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优化调整

文物部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优化调整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主要是解决政府在不可移动文物治理中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

文物部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优化调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不可移动文物治理同样离不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之手和市场之手如何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形成合力,从而有效推进全国76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则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来解决问题。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主要是解决政府在不可移动文物治理中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

1.推动文物部门政府职能向风险治理转变

政府职能在不可移动文物治理中与资源配置模式紧密关联。在传统政府主导模式中,政府既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及其相关公共服务的投入者和运营者,又是管理者和监督者,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这种职能模式不仅会降低文物领域的财政资金和行政资源效率,也会造成寻租等一系列政府失灵。将市场机制引入不可移动文物领域,分担部分原有政府职能并减缓财政压力,不可移动文物开发利用甚至保护的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都可以交给市场,而政府职能则集中于政策制定、宏观规划和监管,其核心目标是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降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开发利用中市场主体行为的不确定性,分配、降低并治理风险。

2.探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

财税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物部门财政体制调整,尤其是不可移动文物的资产化改革,有利于将市场力量引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领域,形成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分工合作,即可以让政府“无形之手”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监督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也可以让市场“有形之手”在不可移动文物开发利用中充分贡献力量。市场机制的引入可以降低保护利用工程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成本。因为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会综合考虑成本、收益、利润与风险,会有追求降低成本的内在动力,而政府的职能则主要是为市场创造一个更好的体制环境,发挥激励与约束作用。(www.daowen.com)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重要模式,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则是资源配置的第三种模式,强调“风险—利益”的分担共享。PPP是未来公共服务提供的常态化模式。[1]相对于目前不可移动文物开发利用领域提倡采用的特许经营模式,政府特许经营主要侧重政府管理和配置资源,政府主导公共服务提供、正面清单管理、行政授权;而PPP为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共治,充分体现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负面清单管理,契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根据相关国际经验,PPP比政府特许经营适用性更广也更能调动私营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PPP已经开始代替政府特许经营成为发达国家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在公共事业领域的重要合作模式。[2]因此,在不可移动文物领域探索推进PPP模式,可以降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普遍性资金短缺问题,降低财政依赖,提高不可移动文物开发利用中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供给质量,突破政府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管理和研究中“单边责任”和“单边义务”的困境,提升不可移动文物领域的市场化进程,从而推动全社会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中的共治、共建与共享。

3.发展健全不可移动文物非营利制度与组织

“非营利制度”是一种介于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之间的制度形式。[3]这种制度形式可以在市场中运作,从而区别于政府管制。而“非营利制度”的重要特征是非营利,从而区别于市场机制。这种介于政府和市场之间的“非营利机构”(NPF)或“非营利组织”(NPO)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遗产管理中普遍存在,如英国国民信托基金,该基金的主要目的是募集足够资金维持遗产保护活动。在不可移动文物资产化改革中,大力发展“非营利制度”可以有效缓解市场逐利性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带来的潜在破坏威胁,既可以确保不可移动文物相关公共服务质量,又可以以市场经营的方式满足社会公众对于不可移动文物的消费需求,从而提高经营效益。同时,“非营利组织”(NPO)作为公益性组织,可以由具有知识能力、责任意识道德基础的志愿者组成,其存在是社会资本进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领域的重要渠道,也可以成为公众参与不可移动文物相关管理事务的重要方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