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全面深化改革:利用制度选择防范公共风险

全面深化改革:利用制度选择防范公共风险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外,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地缘政治不确定性也在显著增加,全球性风险日益增强。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聚焦在国家治理上,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防范化解公共风险的必然要求。

全面深化改革:利用制度选择防范公共风险

1.制度变迁与公共风险互为因果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来观察,组织、制度以及国家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在进化过程中的一种无意识的结果——化解、防范公共风险的一种机制。如果没有公共风险,组织就成为多余,人们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制度,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更不会有行使公共权力的国家的出现。因此,公共风险是人类社会进化的原动力。各种制度,包括计划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制度,都是公共风险的产物,公共风险也推动了各种制度的变迁。[19]制度变迁与公共风险互为因果,制度变迁的动因是防范化解已有公共风险,而制度变迁本身也将产生新的公共风险,新公共风险的扩大则推动了进一步的制度变迁。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就是通过制度选择来逐步明晰、分散、防范、化解风险的过程,从而防止风险累积,降低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突发性系统性风险。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所有的风险都是公共风险。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力发展缓慢、公共风险越积越多,从而推动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改革的过程,就是政府试图通过制度选择来逐步明晰风险、分散风险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就是让市场机制成为风险分散机制,使社会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通过市场机制来动态地化解,它使每个市场参与者在资源配置过程中都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并使风险和利益对称,从而造就了竞争和效率,从而防止风险累积,以达到降低整个社会经济系统风险的目的。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同样会引发不可预知的风险,进而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来理性认知和有效防范化解。例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效率显著提升,但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发生变化,利益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地方逐步成为一方利益主体,并引发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配问题。1994年分税制改革侧重于中央和地方“分税”而并未解决大量公共资源“分产”的问题,[20]导致大量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所有者权益收益旁落、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等新的公共风险。当前,在经济和生态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就是通过制度创新来防范化解改革开放以来资源市场化所引发的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公共产权收益流失,以及中央与地方在公共资源治理上的一系列公共风险。

2.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风险意识(www.daowen.com)

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经历了世界上速度最快、规模最大、程度最深的现代化进程。中国经济系统转型与高速发展,中国社会也有可能随之步入风险社会甚至高风险社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后5年,可能是我国发展面临的各方面风险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又扛不住,国家安全就可能面临重大威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就可能被迫中断。”“我们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21]。此外,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地缘政治不确定性也在显著增加,全球性风险日益增强。国内外各种风险互相耦合、相互关联,潜藏着巨大的“并发性”公共风险。

中国用四十年时间走完西方上百年现代化进程,贝克指出,这种区别于西方社会的“压缩的现代化”,既加强了风险的生产,又没有给风险的制度化预期和管理留下时间。[22]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就业、安全生产事故、金融等经济、社会、生态领域公共风险不断累积、叠加并暴发,考验着国家对于公共风险的治理能力。近年来,治理公共风险已成为国家层面的战略目标和政策议题。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风险”一词多次出现。如“有效运用和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工具”“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风险”“提高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粮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网络等方面风险防控能力”“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等。[23]

从公共风险的角度来讲,十八大以来的全面深化改革,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统筹推进,即是防范化解改革开放以来遗留的风险及未来改革不确定性所引发的潜在风险,进一步加强国家治理公共风险的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聚焦在国家治理上,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防范化解公共风险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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