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概念源于社会学,是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首先提出的一个反映现代社会本质的社会学概念。贝克认为“风险”的词源可以追溯至洲际商船航行时期。贝克将风险定义为“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其与反思现代性直接相关。风险因其现代性、社会性或人为性、不确定性、系统性、广泛联系性和因果循环性而区别于危险。在社会学上,风险不像危险那样通过“损害的发生概率×损害的规模”来测定,而是以“决定”和“归责可能性”为基准,从而使风险区别于危险。在损害可归责于决定者自身时是“风险”问题,而损害与自身的决定无关时则是“危险”的问题。他在《风险社会》[11]一书中指出:风险社会是相对于早期工业化的一个现代化过程的新阶段。如果把工业化社会看作是第一次现代性,那么风险社会就是反思性的第二次现代性,即风险社会是现代化连续进程中因工业化出现问题而对之进行反思的新的历史时期。“风险社会”表现为一种以人为不确定性的、以不断增长为特点的社会形态的转变和形成。工业社会之所以会生产出自身的“掘墓人”风险而演化为风险社会,一个原因是科学理性的过度张扬。工业社会注重科学技术的应用,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成功,人类在观念上重视产业的发展而忽视人类的安全。与提高生产力相联系的风险总是被推后考虑或者完全不加考虑。另一个原因是风险界定的主观化。风险界定在本质上体现为利益博弈。风险一直被当作现代化的“副作用”加以合法化,诸如污染、毒害的可接受程度不断被打破。总是存在各种现代性主体与受影响群体的竞争性和冲突性的要求、利益和立场,被迫以原因和结果、策动者和受害者的方式一起去界定风险。
英国社会理论家和社会学家吉登斯对现代性做出了一种制度性分析,他认为现代性指社会生活或组织模式,大约17世纪出现在欧洲,并在后来的岁月里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着程度不同的影响。现代社会发展是“断裂”的,因为现代的社会制度在某些方面是独一无二的,其在形式上异于所有类型的传统秩序。吉登斯认为,“风险”一词可能源于一个西班牙的航海术语,意思是遇到危险或者是触礁,在17世纪才变成英语(Risk)。这个概念的诞生意味着人们意识到,未能预见的后果可能恰恰是我们自己的行动和决定造成的,这种界定使“风险”一词与自然灾害区分开来。[12]吉登斯认为一旦涉及时间变量,未来的不确定性就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吉登斯将不确定性问题分解为风险性与机遇性。越是现代化,人们越是具有反思性,越是将无限的未来纳入现实的考虑中来。生活在高度现代性的世界里,便是生活在一种机遇与风险的世界中,但困难在于无论知识系统多么发达,人们对未来的考虑都是不完全的,因此,吉登斯认为现代性就是一种风险文化,风险是人们主观上的一种预期,即在反思性社会中,人们心理预期中的不确定性越来越高。吉登斯还指出:人为的风险难以预测,它们主要由科学和技术的进步所造成。在现代社会制度化风险比在前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它可能会影响到每一个人,例如产品、劳动力、投资或金融市场的竞争。它们会用许多方式把个人与集体的风险联结起来,例如个体生活的机遇与风险都直接与全球化联结在一起。这些风险会随着现代性的持续而持续存在。[13]
2.风险社会的不确定性问题需要科学预测和管理(www.daowen.com)
经济学领域研究的先驱之一弗兰克·H.奈特(Frank H.Knight)在《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一书中指出“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一个变化的世界,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奈特认为,经济规律的解释力是有限的,而人类无法获得完备的经济规律,进而无法对未来进行正确预测的根本原因在于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奈特通过对“主观概率”和“客观概率”的区分认为,“风险”是主观不确定性的客观关联物。“风险”的概率是可以预测到的,可以通过保险来转移,而“不确定性”则是客观概率,完全不可知。“风险”是可量度的不确定性,并适用于从不利的偶然性角度阐述不确定性。而“不确定性”除了“风险”以外还包括其他的形式,既包括可量度的不确定性,也包括不可量度的不确定性;既包括不利的偶然性,也同样可以指有利的结果。
关于如何应对不确定问题,奈特指出,经济过程中不确定问题的根本在于经济过程本身的前瞻性。而应对经济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又期望把这种不确定性转化为确定性或降到最小,有三种方法。首先,是合并,这是在大数定律指导下的理性。需要将独特性的事件进行同质化归组处理,使不可量化的不确定性变成可量化的“风险”,并更好地将风险变为一个确定的概率事件。其次,是专业化,通过专业化技能,将可量化的“风险”减少或消除。把风险转移到专业投机者身上,同样将大量不确定转化为一定的概率事件。最后,是信息的完全。更为根本的应对不确定性的方法就是实行对未来的控制,即科学预测和管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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