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制度的安排在于应对不确定性
科学总是在寻求规律与确定,社会科学也是为社会问题寻求答案和解决路径。经典社会学有一个基本假设:社会环境乃至整个社会是不确定的,人类的努力即是为应对不确定性,并为应对不确定性做出社会制度安排。这其中有很多是权宜之计,而非总是有最佳选择。涂尔干在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作之一《社会分工论》中提出,在简单的小范围社会中,只同某些确切的对象形成联系,集体意识的特征是确定性和确切性,社会规范的特征是具体化和单一化。社会越是原始,构成它的个体之间就越具有相似性。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越来越复杂,集体监控能力削弱而个人自由度增加。原来简单的小范围社会的相似性所产生的社会纽带逐渐松弛,集体意识变得脆弱和模糊,不确定性的程度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全球化大趋势下,不可能维持简单的小范围社会,从而也无法用某一具体的规范来约束整个大社会,规范的抽象化、多元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随着社会复杂性的增加,社会规范越来越抽象,对行为的规定越来越模糊,不确定性也就越来越强。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科学虽然可以获得很多事实,降低不确定性的程度,但科学是片断的、不完整的,虽然科学在不断进步,却很缓慢而且永无止境。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作出预期、采取行动时,往往来不及搜集那么多事实,“生活等不及了”。因此,真实社会中的行动者,不可能事事都依赖科学,不可能每一次行动都有经验上的依据,而只能在保留一定的未知与不确定性条件下,大胆地作出一个预期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可以说,人们在做决策之前只能保持一定的未知与不确定性,现实生活中的行为选择也总是带有某些盲目性和风险性,并且人们不得不这样做。
不确定性的程度是机械团结的社会与有机团结的社会的重要区别,也是区分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重要指标。涂尔干认为人类历史上有两种基本社会团结的类型。一种是机械团结,或相似性所致的团结。这种社会团结类型表现出来的相应的法律形式是压制法。压制法即是建立在痛苦之上的,能够给犯人带来一定损失的法律规范,它的目的在于惩罚和强制性的压制,最为典型的压制法就是刑法。另一种是有机团结,或分工形成的团结。这种团结所表现出来的对应的法律形式是恢复法。恢复法的最大特点就是并不具备抵偿性功能,也不在于对犯人造成对应的痛苦或者是损失,而是仅仅在于将事物恢复成它原来的样子。这种恢复性制裁完全是为了适应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与之相适应的是社会机构的不断分化、不确定性不断增强,因此法律机构不断增加、法律体系日益复杂庞大。涂尔干指出,有机团结无疑是比机械团结更高级的一种社会团结的形式,是应对劳动分工所导致的不确定性的必然结果。这种团结类型更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能够促进社会的整合和发展。由机械团结的社会逐渐向有机团结的社会发展是社会历史演进的基本规律。[5]
2.经济学中“帕累托最优”的社会学解释
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帕累托在关于经济效率和收入分配的研究中,提出了“帕累托最优”概念。“帕累托最优”是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假定固有的一群人和可分配的资源,从一种分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中,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帕累托最优”状态就是不可能再有更多的帕累托改进的余地,即“帕累托最优”是公平与效率的“理想王国”。帕累托认为,“帕累托最优”只是一种理想状态,这种状态由社会力量自然而然地决定,而不是理性的个人按照严格的计算而有意识地建立起来。环境太复杂而人的计算能力太有限,数学最终帮不了经济学。也就是说,人们不可能按照严格科学的计算来预测未来,只有事实或现象本身的发展,才会为这种计算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因此,“帕累托最优”是一个社会层面上的问题。
帕累托将个人行为分为逻辑行为和非逻辑行为:凡是客观目的与人们的主观目的一致的行为,都是逻辑行为,相反,凡是客观目的和主观目的不一致的行为都属于非逻辑行为。逻辑行为有一种,而非逻辑行为有四种。逻辑行为和非逻辑行为、计划与预期是个人层面的问题,社会层面上的问题并不能必然可以在个人层面上加以解决,个人预期与社会结果之间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即具备不确定性。帕累托又提出了超验理论。所谓超验理论是指其超脱了实体本身和实验的验证,是存在于人们经验之外的理论,即“没有任何实验手段说服他人,也未求助于一般经验或逻辑推理中的特殊经验”。具体到经济现象,帕累托按照人们对待不确定性的态度将人分为两个类型:投机者和定期储蓄的享用者。投机者追求并充分利用不确定性的好处,定期储蓄的享用者厌恶不确定性。帕累托认为这两者之间的对立比劳资双方的对立更具有实际的意义:投机者总是利用定期储蓄的享用者,在牺牲享用者利益的前提下发展壮大自己。帕累托也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精英循环理论,即具有创新精神的人与保守的人之间的循环。[6](www.daowen.com)
3.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不确定性和实践创新理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一种社会活动,一系列社会过程,越是超出人们的自觉的控制,越是超出他们支配的范围,越是显得受纯粹的偶然性的摆布”[7]。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所直面的现实世界是变化发展的,人的实践活动能够参与这种变化发展。变化发展着的现实世界包括自然、社会和人自身三个方面,表现为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这一永无休止的过程。这个过程有其内在的规律性,但这种规律性绝不是重复性,也不是简单的线性过程,而是复杂的非线性过程。历史是无数个体意志、群体交互作用的集成,是在人与自然相互作用中生成和发展的,充满无数由主客观偶然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而且,社会行为的不确定性与主体的存在、利益、认识、意志、实践活动的差异性、矛盾性和无序性紧密关联。社会总体的规定性必然将其不确定性通过无数人的活动曲折地传递给整个社会行为的方方面面。现实中人的实践必须直面这个非线性和不确定性的过程,但对这个过程人并不是全知的。在这种状况下人必须做出选择,一旦有选择,不确定性也不可避免。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生产资料占有的私人性、偶然性及其支配和使用的任意性,是资本主义不确定性的总根源。在资本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主体以严格执行自身盈利计划、盈利目标的确定性行为开始,其行为的确定性被资本运行的无数偶然事件弄得有序难寻,再加上金融衍生品等虚拟经济的高频度和高风险放大不确定性行为,就如同在一般商品产、销活动的不确定性上加了许多“旋风”式的助推器,必然使其远远超出单纯物质产品产、销的不确定性所具有的规模、强度与频度。[8]如今,这类危机突然发生、彼此联动、波及国际关系稳定乃至国家主权安全的不确定性事件愈演愈烈,2008年美国因次贷危机引发波及全世界的金融风险就是典型案例。对于社会行为的不确定性,恩格斯认为:“预定的目的和达到的结果之间还总是存在着非常大的出入,不能预见的作用占了优势,不能控制的力量比有计划发动的力量强得多。”[9]社会行为的不确定性除了受利益格局和制度设计的影响之外,更多的是由信息不完全、不对称或处理能力缺失造成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类要发展就必须要面对不确定性,敢于应对不确定性和消除不确定性。马克思把实践作为其哲学的立足点,其实践哲学尤其强调改变世界和创新,这种创新在现实世界中充满着不确定性。人的实践创新行为也是非线性过程,在不断试错和纠错的反馈之中实现实践创新的目标。[10]马克思主张对于未来,应充分利用不确定性中形成的机遇,强调主动创造历史。人们不可能对未来的结果完全了如指掌,只能在不确定性条件下进行有一定风险的行动,在探索中学习,在探索中相机行事,但前提是要有所行动,不确定性是普遍存在的,在此之前搜集和获取完备信息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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