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与职务犯罪的前瞻思考

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与职务犯罪的前瞻思考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如此,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难问题依然是当前制约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一大瓶颈。因此,有必要对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领域可能涉及职务犯罪的形式和原因进行前瞻性思考,加强对相关法律政策界限的研究。既鼓励和保障高校科研人员合法合理转化科研成果、获取个人收益,也要预防和避免其触犯刑律,深陷职务犯罪的泥潭,同时为配套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建言献策。

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与职务犯罪的前瞻思考

科技创新的终极目的就是服务生产力,科技成果转化是科创中心建设的关键,成果转化不了,就难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链和价值链就残缺不全。可以说,抓住科技成果转化,就是牵住了科创中心建设的“牛鼻子”。同时,高校作为知识创新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承载着科技创新和知识传播的重大使命。伴随国家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科技成果转化是高校科技活动的重要内容,高校要引导科研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紧密结合,为支撑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有效成果。”之后,《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要求各高校在规定时间内建立和完善涉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良好的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尽管如此,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难问题依然是当前制约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一大瓶颈。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仍道路崎岖、梗阻严重。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是,尽管高校不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在国际顶级期刊上的论文数量快速增加,但缺乏从实验室到市场的“完美一跃”。制度与规范建设需要聚焦权益与激励、转化便利性、人员顾虑等关键堵点,从立法层面保障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不畅、动力不足、能力不够等问题,为破除影响成果产业化的制度性障碍营造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环境。

然而,随着国家对高校科研活动投入的增长以及科研市场环境日趋复杂,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中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也日趋增多。一方面,在利益驱使下,个别科研人员存在通过科研成果造假骗取科研经费的情况。如上海某高校陈某造假发明“汉芯一号”芯片,并借助该芯片申请了数十个科研项目和12项国家专利,骗取上亿元的科研经费。另一方面,也有部分高校科研人员对转化成果的产权归属存在认识误区,认为科研成果是科研人员或者科研团队在开展具体科研活动中获得的创造性劳动成果,理应归属个人或者团队所有。另一方面,不少高校科研人员转化科研成果时存在种种顾虑,担心背上“侵吞国有资产”的罪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要求充分考虑科技创新工作的体制机制和行业特点,认真研究科技创新融资、科研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科研成果转化收益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护科研人员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新成果获取的合法收益。因此,有必要对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领域可能涉及职务犯罪的形式和原因进行前瞻性思考,加强对相关法律政策界限的研究。既鼓励和保障高校科研人员合法合理转化科研成果、获取个人收益,也要预防和避免其触犯刑律,深陷职务犯罪的泥潭,同时为配套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建言献策。(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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